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简称“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近日,三部门组织专家对有关省上报的试点县实施方案进行了备案审查,2024年拟支持67个试点县(名单附后,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期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9月26日
宁德时代09月23日
中国充电联盟09月11日
南方电网报09月03日
广东省能源局08月30日
深圳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08月27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08月12日
中国充电联盟08月09日
中国人民银行08月09日
厦门市发改委07月31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7月19日
思源清能09月29日
工信部09月29日
工信部科技司09月27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09月26日
工信部09月25日
工信部09月23日
工信部09月20日
工信部09月19日
江苏能源监管办09月30日
中国新闻网09月30日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09月30日
电池中国网09月27日
中国电力报09月27日
四川省商务厅09月27日
上汽通用汽车09月26日
商务部09月26日
广东省工信厅09月26日
中国政府网09月26日
北极星储能网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