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氢能网获悉,6月28日,北京大兴区经信局公示了《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2023年度及2022年度“支持车辆高效运营”拟支持企业名单。其中21家企业入围2023年度名单,4家企业入围2022年度名单。《办法》第十一条“支持车辆高效运营”中规定,鼓励运力

首页 > 氢能 > 氢能交通 > 氢燃料电池汽车 > 政策 > 正文

25家企业!北京大兴区公布2023年度及2022年度“支持车辆高效运营”拟支持名单

2024-07-01 09:38 来源:北京大兴区经信局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6月28日,北京大兴区经信局公示了《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2023年度及2022年度“支持车辆高效运营”拟支持企业名单。其中21家企业入围2023年度名单,4家企业入围2022年度名单。

《办法》第十一条“支持车辆高效运营”中规定,鼓励运力平台发展,支持企业应用燃料电池汽车从事运输业务,对满足单车平均用氢运行里程条件的企业,针对中重型货车、轻型普货货车、轻型冷链货车、中大型客车、环卫车共5类车型,按车辆年度累计用氢运行里程给予资金支持,每辆车每年支持资金分别最高不超过5万元、3万元、3万元、2万元、2万元。

原文如下;

关于《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2023年度及2022年度“支持车辆高效运营”拟支持名单的公示

根据《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京兴政发〔2022〕6号)有关规定,现将《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2023年度及2022年度“支持车辆高效运营”拟支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4日),对所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形式反映情况,所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1.2023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拟支持企业名单

2.2022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支持车辆高效运营”拟支持企业名单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路森;联系电话:89292021;邮箱:jxjxmk@bjdx.gov.cn)

1.2023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拟支持企业名单

1.png

2.2022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支持车辆高效运营”拟支持企业名单

2.png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