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进燃料电池产业持续健康、科学有序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能源产业集群,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锡政办发〔2023〕43号)、《无锡市氢能和储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锡集群发〔2023〕9号)等文件精神,无锡工信现将《关于发布2024年度无锡市新能源(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今年的项目申报工作。
一、扶持领域和对象
该项目扶持领域和对象为在无锡市区范围内的企业(单位)购买氢燃料电池汽车并实际投入运营的示范应用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为在无锡市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由业主单位(产权所有人)牵头申报。
2.申报单位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必须的能力和必要的保障条件。
3.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前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局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信用报告登记不得为C+及以下)。
4.工业企业最近一次资源利用绩效评价被列入D类的,不得进行申报。
(二)申报项目基本要求
1.申报项目须在无锡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实施,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不予支持;
2.示范项目申报截止日为2024年9月30日,示范项目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实施完成。
3.申请补贴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应在2023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1日前在无锡市完成首次登记上牌;示范项目产权清晰,产权和实际运营人一致,享受补贴的车辆须承诺2年内或运营里程达20万公里前不变更产权且同一单位内每辆氢燃料电池车辆平均年度运营里程不低于2万公里。
4.申请补贴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应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并同时列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和《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5.申请补贴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应当采用本地产氢燃料电堆。
6.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申请补贴的氢燃料电池汽车自购置日期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每半年向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处室上报车辆使用情况。
三、扶持标准
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车辆以旧换新,鼓励氢燃料上下游企业参与装备应用示范,对具有较好实用价值、商业模式,提升无锡氢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水平成效明显的示范项目,按照装机功率给予氢燃料电池车辆采购主体不超过3000元/kw的一次性补贴,单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实际车辆采购价格(不含税)的50%,同一企业(单位)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申报流程
1.项目采用网络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申报入口http://58.215.18.150:51368,注册登录后进行网络预申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复注册,但须增加2023年单位财务数据),报送准确、真实、完整、有效申报材料,企业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2.申报项目按属地原则上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核实。通过网络受理和核实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登录网络申报系统下载并用A4纸规格打印申请书PDF和准备相关材料附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2分报送至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须明确扎口负责科室,会同财政部门正式行文并出具审核意见,连同申报项目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准确填写联系人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取得联系。
4.本通知的文本及各类政策依据均可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http://gxj.wuxi.gov.cn或无锡中小企业服务网:查询和下载。
五、申报材料
1.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请表(网上申报完毕后,从系统导出带项目编号水印的项目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氢燃料电池汽车行驶证及装机功率相关证件复印件;
5.氢燃料电池汽车购置合同及发票(含车辆生产厂商信息);
6.氢燃料电池汽车电堆等关键零部件注册生产地佐证材料;
7.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网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8.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