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蜀道投资集团发布了遂广遂西高速、成仁高速储能试点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招标人为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旗下的四川蜀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规划在遂广遂西高速3个点位共配置300kW/645kWh的储能系统,在成仁高速5个点位共配置400kW/845kWh的储能系统,合计700kW/1490kWh。项目计划利用各点位原有配电室的室外空地处建设储能。待建设完成后,在电价峰值时段储能放电,在电价谷段或平段时为储能充电。储能每日两充两放,年计划运行时间不少于350天。
详情如下:
遂广遂西高速、成仁高速储能试点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广遂西高速、成仁高速储能试点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川成渝司发[2024]1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蜀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遂广遂西高速、成仁高速储能试点项目(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及规模:
本项目规划在遂广遂西高速3个点位共配置300kW/645kWh的储能系统,在成仁高速5个点位共配置400kW/845kWh的储能系统(各点位位置及配置容量详见下表1-1与表1-2)。项目计划利用各点位原有配电室的室外空地处建设储能。待建设完成后,在电价峰值时段储能放电,在电价谷段或平段时为储能充电。储能每日两充两放,年计划运行时间不少于350天。
2.3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4 招标范围:包含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能量管理系统EMS、消防和安全管理系统、温控管理系统、配电系统(电气连接和接口:包括电缆、断路器、接触器等)及户外电池柜等在内的成套储能系统设备,以及设计(电气、土建及相关配套图纸设计)、项目备案(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所属区(县)国网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或审批)、设备材料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及售后、运营管理服务等在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本次招标遂广遂西高速储能系统规模300kW/645kWh,成仁高速储能系统规模400kW/845kWh。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共 10 年零 3 个月。(其中建设期 90 个日历天;运营管理服务期 10 年)。
2.6.1 建设期:90 个日历天。中标人完成设计方案并经招标人及本项目所涉高速公路公司审核同意,且在相关部门完成项目备案或审批后,方可进场施工并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的供货、现场施工、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内容。
2.6.2 运营管理服务期: 10 年。建设期结束后进入三个月的试运行阶段,试运行若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则运营管理服务期以招标人认可的建设期结束之日起计算;若试运行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需整改至招标人验收合格,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运营管理服务期。
2.7 交货安装地点:遂广遂西高速 3 处,分别在遂宁管理处(金桥南收费站)、曹家沟隧道、雷凤山隧道;成仁高速 5 处,分别在永兴服务区(成都方向)、文宫服务区(成都方向)、文宫服务区(仁寿方向)、汪洋服务区(成都方向)、汪洋服务区(仁寿方向)。
2.8 质量要求:
(1)设备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验收。
(2)安装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安装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安装验收合格标准并符合验收,具体参照以下规范要求:
《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GB/T43526-2023;
《电池储能功率控制系统变流器技术规范》NB/T 31016-201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持有有效的授权书。
3.1.2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装机容量≧100kwh的储能设备(磷酸铁锂电池)供货业绩。
注:业绩需附合同或发包人加盖公章的资料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鲜章并能清楚反映业绩的服务内容、装机容量和签订时间,能完整体现以上评审因素。
3.1.3 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6)在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情形。
3.1.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人员、资金、运营管理服务等方面应满足本项目需求。
(2)设备要求:所提供的储能系统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及服务要求”的规定。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符合招标公告第2.6条“服务期限”和2.8条“质量要求”的规定。
(5)已委托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的制造商(公司),不得再以制造商(公司)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否则两家投标人的文件均不予认可。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