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3〕1217号)要求,提升电力市场结算服务水平,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山东能源监管办督导市场运营机构及相关主体起草编制了《山东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及计算示例(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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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组织编制电力市场结算细则及计算示例

2024-06-05 14:49 来源:山东能监办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3〕1217号)要求,提升电力市场结算服务水平,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山东能源监管办督导市场运营机构及相关主体起草编制了《山东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及计算示例(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依据电力市场相关基本规则和《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中关于市场结算权责、市场结算依据及流程、发电侧主体结算、用户侧主体结算等条款,对批发市场发电侧及用户侧结算、辅助服务市场结算、虚拟电厂调节电量收益结算、零售市场结算等内容编写详细实施细则。将市场规则中的条款内容细化为可指导市场结算具体工作的范本,同时为各经营主体了解结算数据来源、计算过程等情况作出详细计算示例展示。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指导、督促市场运营机构规范履行相关流程,做好《细则》的印发实施。通过细则指导、规范、明确山东电力市场结算相关工作开展,加强信息公开,保障山东电力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和服务质效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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