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3年迎峰度冬火电厂顶峰发电奖补情况的公示,对顶峰电力75%(含)—80%(不含)的电量,按0.1元/千瓦时进行奖补;对顶峰电力80%(含)—85%(不含)的电量,按0.12元/千瓦时进行奖补;对顶峰电力85%(含)—90%(不含)的电量,按0.15元/千瓦时进行奖补;对顶峰电力90%及以上的电量,按0.2元/千瓦时进行奖补。
详情如下:
省能源局关于2023年迎峰度冬火电厂顶峰发电奖补情况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力保供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省能源局关于启动2023年迎峰度冬顶峰发电奖补的通知》(黔能源运行〔2023〕88号)和《省能源局关于明确2023年迎峰度冬顶峰发电奖补终止时间的通知》(黔能源运行〔2024〕24号),我们根据贵州电网公司提供的顶峰电量,梳理形成了有关火电厂拟奖补资金情况。现将2023年迎峰度冬火电厂顶峰发电奖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书面反馈省能源局。
附件:2023年迎峰度冬火电厂顶峰发电及奖补测算表
省能源局
2024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