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印发《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其中明确,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力工程建设,推动实施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完善辖区电力基础设施,探索以传统火电为基础,以“源网荷储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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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推动实施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2024-05-08 11:27 来源: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近日,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印发《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其中明确,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力工程建设,推动实施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完善辖区电力基础设施,探索以传统火电为基础,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风光火储一体化”新型电能为发展方向。

同时,加快发展光伏、风电等新型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产业高端化、能源建设清洁化、能源管理智能化、能源结构合理化。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挖掘能源领域节能空间,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高比例消纳能力,提升重点产业绿色用能水平。

还提到,加快布局充电桩建设范围,优化域内布局,保障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设施。

原文如下:

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目录

前 言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彰显

二、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有效提升

三、中央、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第二节 美丽生态建设面临的形势

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压力较大

三、生态环境质量能力建设仍存在短板

第二章 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内涵

第一节 把握“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机遇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四节 指标体系

第四章 规划重点任务

第一节 加强源头管控,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

一、加快产业绿色转型

二、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三、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

四、大力实施生态循环农牧业

第二节 发展低碳绿色经济,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一、落实碳排放达峰行动

二、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三、提升适应气候变化影响能力

四、倡导绿色消费和生活方式

第三节 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保障大气环境质量

一、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二、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污染治理

三、推进低空面源污染整治

四、强化移动源废气防控

五、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六、不断强化声环境质量管理

第四节 深化水环境保护治理,打造良好水生态环境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二、强化水污染治理

三、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四、持续推进节水行动

五、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第五节 推进协同防控,改善土壤和农村环境

一、加强土壤污染防控和风险管控

二、实施地下水污染管控

三、全面建设美丽宜居农区环境

第六节 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提高固废利用处置水平

一、 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二、 补齐医疗废物处置短板

三、 促进工业建筑固废循环利用

四、加强城镇生活垃圾污染治理

五、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六、确保核与辐射安全管控

七、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体系

八、开展新污染物管理

第七节 改革创新,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

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

三、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四、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 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节 严格考核评估

第三节 强化资金保障

第四节 强化舆论宣传引导

前 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据《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通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形成《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 “规划”)。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期间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与形势

“十三五”以来,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聚焦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通辽市对开发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稳步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彰显

蓝天保卫战成效显现。燃煤治理取得实效,完成3家燃煤供热企业10台锅炉的“冬病夏治”任务;开展禁燃区内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 累计拆改燃煤小锅炉106台,主城区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整治全部实现清零;制定《通辽开发区加快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升级改造、整合搬迁、关停取缔”的方式实施分类整治,治理散乱污企业30家;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控秸秆禁烧;严格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较2015年提高25%;2019年PM2.5年均浓度为40.39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2.61微克/立方米,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12%。

碧水保卫战取得重要进展。编制《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开展饮水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千吨万人”水源地专项行动等工作,完成三义堂水源置换;全面落实孝庄河、胜利河河长制,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累计整治河道“四乱”问题50个,清理河道48公里,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实施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升级改造,总处理规模达 5万吨/日;改造城镇老旧污水管网6.6公里;完成开发区工业废水依托通辽市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的可行性评估。

净土保卫战稳步扎实推进。配合通辽市完成了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开发区内无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加强固废管理、渣场配套建设等工作,新建工业园区固废渣场一座;农村垃圾清运率100%;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开发区20个加油站的82个地下油罐完成了防渗改造;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编制完成《科尔沁区及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开展了3个村屯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建设;实现户厕改造提升任务3200户;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废旧农膜回收率分别达到90%、89.56%、85%以上。

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持续加大。积极开展开发区景观提升,截至2020年底,城区绿地率达到40%。

二、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有效提升

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有序开展。按照新版《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完成42家重点﹑简化企业和195家登记管理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成立开发区污普办,制定《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方案》,建立涵括各街道和相关委局工作组织架构,按照“进度控制优先、任务同步推进、协调督办并行”的原则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审核、核算、核查、整改工作,编制完成开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和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报告,并通过市污普办验收,完成各类档案归档工作。

三、中央、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坚持不折不扣抓好环保督察整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高标准推进环保督察整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发区涉及反馈问题整改任务31项,其中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12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4项、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5项,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完成率达100%。

第二节 美丽生态建设面临的形势

一、生态环境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

开发区传统工业企业中煤化工、包装印刷业比重和产值占比偏高,绿色低碳、高质量、高附加值行业贡献率不高。交通运输偏重公路,污染排放相对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偏弱,环境资源约束不断加强,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下降空间狭小。

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压力较大

环境主次矛盾转化, 治理任务更加艰巨。“十四五”时期 ,过去较为分散和不突出的环境问题,如臭氧、VOCs 等空气污染问题陆续暴露并凸显;水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主要河流水资源短缺,河道生态流量不足,其中西辽河干流常年断流,主要支流新开河生态需水量严重缺乏,难以保障生态需水量。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形势仍然严峻。

三、生态环境质量能力建设仍存在短板

开发区生态环境基础保障能力和现代化治理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在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有待深入,生态环保任重道远。开发区主导产业以电力、煤化工等资源能源型传统工业为主,运输方式主要为公路运输,能源供应主要以煤为主,随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精细化管理程度不断提高,减排空间收窄,挖潜难度不断加大。

第二章 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内涵

进入新发展阶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肩负新的历史使命。开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既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期,挑战与机遇并存,压力与动力同在。

第一节 把握“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机遇

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 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 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 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要保持战略定力,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 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这为我们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方向指引和根本政治保障。

二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推动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推进。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辅相承。中央、自治区及通辽市经济工作会议均曾强调,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任务,高质量发展要求以较少的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成本来实现。推进这些工作,将进一步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发挥重要促进作用。

三是宏观经济和财政政策的大力支持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落地。中央、自治区及通辽市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有效促进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落地。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解决好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这些部署为加快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较好的宏观政策环境和社会预期。

四是体制机制改革的纵深发展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扎实推进。随着生态环境机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 市级以下环保机构垂改等改革陆续到位, 将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畅通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多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将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推动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开发区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一枢纽五中心”建设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和挑战,但总体上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随着“十三五”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圆满收官,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能力和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难度不断加大,成本越发高昂,深层次矛盾越发凸显,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极大压力,更需要全区上下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发扬“逆周期”斗志,全力保持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势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面临全新挑战,形势严峻复杂。

尽管“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但现阶段开发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还处于偏低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十四五”期间,面临着应对气候变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碳排放达峰等深层次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是新发展阶段开发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面临的挑战。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实施最有效的源头防控,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稳定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开展“三城同创”建设,严格“一单”,守牢“三线”,强化环境分区管制,全面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坚决守护好经济开发区这片碧绿、这方蔚蓝、这份纯净,为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筑牢万里绿色长城贡献力量。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一旦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出现矛盾,必须把生态环境保护挺在前头。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和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发挥产业园区集聚优势,通过产业耦合推动绿色园区建设。

——坚持人民至上,造福人民。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以解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质量核心,强化协同。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生态环境统筹保护和协同治理,做到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相统筹,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相统筹,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相统筹,做到预防和治理结合,减污和降碳并重。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遵循客观规律,聚焦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找准影响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科学合理设定治理目标、明确工作任务、选择治理措施,提高污染治理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做到问题、时间、区位、对象、措施“五个”精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全过程监管。

——坚持改革创新,彰显特色。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对照自治区、通辽市和开发区对2035年远景目标的谋划,结合我区发展实际,展望2035年,开发区将与通辽市一起基本实现综合经济实力和绿色发展水平大幅跃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到2025年,开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开发区PM2.5浓度稳中有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要求,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碳达峰工作稳步推进,达峰目标基本清晰;森林覆盖率达到达到通辽市考核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减少;初步完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型;能源结构调整初见成效,节能减排效果显著;生态环境服务水平、监管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文明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第四节 指标体系

参考通辽市生态环境规划指标,确定指标体系。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绿色化发展、生态系统质量、环境风险防范4类19项,涉及2种类型,一类是核心指标9项,作为约束性指标;二类是生态环境指标10项,作为预期性指标纳入规划主要目标指标表。

第四章 规划重点任务

第一节 加强源头管控,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引导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持续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和农业结构调整,积极主动参与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厚植开发区建设的绿色底色。

一、加快产业绿色转型

推动肉类屠宰、加工向高端精细化拓展,大力发展高低温肉制品和冷链储运产业,实现产业链有序衔接、价值链高端延伸,打造蒙东地区绿色养殖产品加工转化高地。推动煤化工、建材等行业的重点企业通过“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构建起循环经济体系,实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依托金煤化工和福耀玻璃等重点企业,紧跟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发展高端玻璃制造和可降解材料相关产业,积极引入汽车玻璃深加工、镀膜玻璃等高端项目,做大做强特种玻璃产业。发挥产业园区集聚优势,通过产业耦合推动绿色园区建设。

二、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加快发展光伏、风电等新型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产业高端化、能源建设清洁化、能源管理智能化、能源结构合理化。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挖掘能源领域节能空间,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高比例消纳能力,提升重点产业绿色用能水平。

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力工程建设,推动实施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完善辖区电力基础设施,探索以传统火电为基础,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风光火储一体化”新型电能为发展方向。完善天燃气管网建设,推进中俄东线通辽天然气支线管道项目、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燃气管网项目、昆仑燃气蒙东中心项目等项目建设。全力构建“现代能源产业百亿级产业集群”先行区,助力通辽市建成国家级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市。

三、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

加大LNG、电力等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在营运客货车上的推广应用力度,在公共服务领域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布局充电桩建设范围,优化域内布局,保障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设施。严格新机动车环保准入,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鼓励将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全面实施国六汽车、国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老旧车辆和工程机械淘汰更新。

四、大力实施生态循环农牧业

坚持粮经饲统筹、草畜一体化发展,构建农牧有机结合、种养循环、粮草兼顾的绿色种养结构。探索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和稳定运行机制,推广无膜浅埋滴灌水肥一体化生产技术,鼓励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统一技术标准,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严控农药、化肥使用量,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有机、无公害为导向,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技术,做优做强绿色种植业;以蒙牛乳业、现代牧业、蒙鑫羊业等龙头企业为依托,发展规模化养殖,加快奶业振兴,推动屠宰、加工、冷链物流延伸发展,实现“种养加”一体化循环发展格局。推进绿色农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提高优质产品供应能力,促进农牧业由增产向提质转变。

第二节 发展低碳绿色经济,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 将低碳思维全面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全过程,系统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严控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

一、落实碳排放达峰行动

以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电力、煤化工、医药等行业绿色低碳改造和清洁生产,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碳减排,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及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市级要求。全面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到2025年,开发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开展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加强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应用,到2025年,城区绿色出行比例不断提高,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备全面推广,二氧化碳排放稳定下降。

严格准入条件。对照碳达峰碳中和与节能减排要求目标,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扩张。全面提高节能审查标准,坚决遏制高耗能项目低水平建设。新上项目要科学合理分析本地区能耗“双控”完成情况,提出能耗等量减量置换方案,有效控制能耗增量。

二、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通过工艺技术改进、末端治理等手段,减少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行动,逐步提升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率,大力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全域覆盖。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污水处理厂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三、提升适应气候变化影响能力

配合通辽市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将适应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农业、水资源、基础设施及城市生态脆弱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四、倡导绿色消费和生活方式

坚持生态文明理念,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大幅提升绿色消费水平,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导“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高效节能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加大对塑料制品污染治理的宣传,限制过度包装,助推全民形成绿色消费新风尚的理念。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引导各类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积极作用。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内生动能。

第三节 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保障大气环境质量

以 PM2.5和VOCs双控双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稳定为主线,深化点源、交通源、城市面源治理,加快补齐O3治理短板,突出抓好 PM2.5和O3协同控制,加强VOCs排放控制,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持续巩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着眼解决大气环境问题,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针对煤化工、包装印刷、家具制造、制药、制鞋等重点行业企业及加油站等重点场所,筛选烯烃、芳香烃、醛类等O3生成潜势较大的VOCs物质,确定开发区VOCs排放控制重点行业和企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有效减少VOCs排放。按照“应收尽收、适宜高效、同启同停”的原则,大力提升VOCs治理的收集率、去除率、运行率,坚决遏制臭氧上升趋势。开展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除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外,逐步取消煤化工、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非必要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强化机动车VOCs排放污染防治,抓好汽修、干洗、餐饮等生活源VOCs污染治理。

二、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污染治理

推进燃煤大气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建成区原煤散烧治理,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按照属地管理、源头管控、先易后难、整村推进的原则,优先发展集中供暖,推进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加快全区城镇配套供热管网建设,扩大集中连片供热面积,扩大具备条件的建制镇集中供热辐射范围。集中供热难以覆盖区域,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农村地区优先推广使用新型节能环保清洁炉具,加强“煤改电”用户电力供应保障,做好配套电网设施运行维护,确保“煤改电”用户温暖过冬。到2025年,开发区主城区集中供热比例提高至100%。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城镇供热管网覆盖范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全部关停整合。到2025年底,开发区内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推进工业行业深度治理。强化火电、热力、煤化工等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快淘汰热效率低、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的工业炉窑。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布局一个符合环保标准的煤炭存储基地,实施“冬煤夏储”,对辖区全部小而散的煤炭交易站点和场所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对已经完成整治“散乱污”企业,采取长效跟踪措施,长效维护整改成效。

三、推进低空面源污染整治

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和各类物料堆场治理, 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执法检查力度,推行绿色施工, 严格执行施工过程“六个百分之百”。加强运输扬尘监管,运输煤炭、渣土、石料、水泥、垃圾等物料的车辆要采取密闭、 全面苫盖等措施。强化道路扬尘管控,规范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程,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25年底,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5%以上。加强渣土车扬尘全过程管理,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从源头控制秸秆焚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防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大油气回收治理力度,2025年底前,开发区储油库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和非标油生产企业。

四、强化移动源废气防控

全面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护(I/M)制度,继续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及管控工作。秋冬季抽检柴油车数量不低于50%,强化油品管理,加强环保指标检测,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存储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全面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大力推进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更新,到2025年,全市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五、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健全污染过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按照“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的原则,定期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规范企业绩效分级申报、审核、调整流程,统一预警标准、实行绩效分级管控。做到应急减排清单所有涉气企业全覆盖、“一厂一策”应急响应减排操作方案全覆盖。

六、不断强化声环境质量管理

加强重点源监管,确定本地区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强化城市声环境管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应逐步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加强噪声污染信访投诉处置,畅通噪声污染投诉渠道,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的噪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机制。到2025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重点源噪声污染排放达到通辽市目标要求,城市区域环境和道路交通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

第四节 深化水环境保护治理,打造良好水生态环境

深化水污染防治, 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着力加强水源地保护、城镇污水管网完善提升等工作。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强化水资源保障。加快配合全市推进“引绰济辽”等跨流域调水工程,从供给端缓解缺水问题。配合通辽市成立西辽河流域管理机构,坚持量水而行、以水定需发展战略,落实“管”、“节”、“控”、“调”、“保”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与保障方案,加快推进西辽河河道生态廊道修复治理工程,逐步恢复西辽河的生态功能。

二、强化水污染治理

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水环境管理,推进“清四乱”工作常态化。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及综合整治。持续严防城市建成区形成黑臭水体,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底泥疏浚、垃圾收集转运、管网运维等的长效机制。加强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加强污水处理厂和重点企业污水处理站管理,强化在线监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实现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分质处置。实施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溯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

三、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城镇污水配套管网设施,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实施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合理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新城区所有新建管网均实施雨污分流,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强化达标监管。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率达到市级要求。开展重点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及设置实验室的企事业单位废水处理集中整治工作,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要求安装预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推进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四、持续推进节水行动

持续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快推进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项目,拓展再生水利用方向,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将再生水应用到城市生态绿化、工业生产、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方面。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再生水回用率达到通辽市要求。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节水技术,开展高标准节水示范工程建设。倡导建立节水型社会,促进形成人人爱护水、时时处处节水的局面。

五、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通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水源地建设规划、水源保护区规划“三规合一”。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整改和规范化建设。对开发区三级水源地及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工程。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保护区标识、界碑、界桩、警示标志;规范井房、建设一级保护区的围栏和预警监控。建立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实施和推广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直饮水工程,确保供水水质稳定达标。

第五节 推进协同防控,改善土壤和农村环境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严格农用地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风险防控。以“乡村振兴”为统领,深入推进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一、加强土壤污染防控和风险管控

推进土壤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对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或填埋的地块、风险筛查确定的高度关注在产企业地块,开展调查评估并对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将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纳入大气、水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有效防范建设用地新增土壤环境污染。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及防腐防渗改造,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从源头上消除土壤污染。对煤化工、制药等可能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严格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典型行业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腾退地块土壤污染情况,纳入重点监管名录。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定期开展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督促企业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污染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并制定整治方案。

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以变更为住宅、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及腾退工业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用地准入,合理确定开发和使用时序,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

实施农用地污染防控和分类管理。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依法进行分类管理。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

二、实施地下水污染管控

逐步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深化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开发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分类防控,加强开发区地下水污染源风险管控,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

持续推进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超采量。持续推进工业生产取用地表水、再生水等其他水源方式置换地下水,压采取用地下水量。到2023年底前将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水源转换为再生水,并封闭地下水源井;城市景观、园林绿化等行业用水,严禁取用地下水,2025年底前通辽市中心城区绿化用水使用地下水全部置换为再生水或者地表水。

三、全面建设美丽宜居农区环境

1、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因村施策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实《科尔沁区及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继续推进污水治理与厕所改造、城乡建设工作相结合,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旅游风景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中心村、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开发区内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以上,开发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已建成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85%以上。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

根据农村人口分布和转运距离,配置数量合理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转运密闭车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和分类收集利用水平,逐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水平,到2025年,行政嘎查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95%。

3、加强农业种植养殖污染防治

积极推进“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水降耗、控膜减污”行动。推广使用有机肥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2025年,开发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推广大豆—玉米种植轮耕轮种,减少化肥施用量;通过采取机械化深施措施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亩均使用量保持负增长,化肥利用率达到42%。深入实施地膜回收处理行动,积极推广可降解地膜,有效防控“白色污染”,到2025年,地膜回收率达到85%。鼓励和支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持续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利用,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型养殖场及养殖户的粪污科学处理及利用,依据土地消纳能力,进行畜禽粪便还田,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率100%。

4、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推进乡镇、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以“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推进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宣传牌等工作,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开发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完成勘界立标。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监管。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采取更换水源地、集中供水、污染源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供水安全。到2025年,农村饮用水抽检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第六节 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提高固废利用处置水平

牢固树立环境安全底线思维,加强环境风险源头管控,将环境风险管控纳入常态化管理,坚持“防”“控”并重,健全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体系建设,强化保障公众环境健康与安全,守牢环境安全底线,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一、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健全完善监管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等全过程、全链条式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制度,动态更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严把涉危险废物工业项目环境准入关,落实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持续开展涉危险废物企业排查整治,加大企业规范化管理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遏制企业非法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加快危险废物智能化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对重点监管单位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推行应用视频监控。强化对通辽蒙东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过程的监管,严防危险废物超期超量贮存。

二、补齐医疗废物处置短板

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各层级管理人员责任。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登记、运送暂存标准规范,严格台账联单管理。促进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逐步向农村牧区延伸,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2025年,开发区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做好突发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和设施的建设工作。

三、促进工业建筑固废循环利用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因地制宜发展以石膏、粉煤灰、炉渣等为原料的新型建材工业。到2025年,开发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有序推进废旧电子电器产品资源化利用,规范引导行业发展。加快推进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建设。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

四、加强城镇生活垃圾污染治理

持续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储运系统,配备满足分类品种需求、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集箱,有效保障开发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运输。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五、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加强塑料制品产、销、用管理。城市建成区所在地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会展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积极推广一次性塑料可替代产品。在餐饮、娱乐等领域推广可重复利用、再利用或者可降解的产品。在电商、快递、外卖等领域普遍推行科学适用的塑料减量和绿色循环物流模式。

六、确保核与辐射安全管控

强化辐射安全管理。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制度、队伍、能力建设,持续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开发区放射源日常监管做到全覆盖,对射线装置采用“双随机”方法进行日常现场检查,保障全区辐射环境安全。

加强辐射监测应急能力建设。完善辐射环境应急预案和应急监测体系,强化风险预警监测和应急响应,不断提升辐射安全保障能力。定期组织重点单位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七、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体系

健全政府、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2023年底前完成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依托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和环境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多层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全面排查本辖区环境风险企业,重点加强涉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

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预警和应对。建立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基础信息库和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加强开发区环境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做好预案启动、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防范化解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开展新污染物管理

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强化源头准入,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重点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第七节 改革创新,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加快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保格局。

一、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

落实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统筹做好污染防治、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监督企业落实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健全部门协作机制。落实开发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管发展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原则,开发区有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推进企业生产服务绿色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全面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做好企业公开环境治理信息工作,全面落实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鼓励推动相关单位污染治理设施、教育体验场所向公众开放,接受社会监督。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推动排污许可与生态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查及整改工作机制。围绕各级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问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问题,开展例行督察检查、加强专项督查、严格督察整改。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落实国家政务诚信建设要求,建立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健全综合监管、联合惩戒机制,依据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健全全民行动体系。通过完善培训体系、开展主题宣传、创作生态文化作品等方式,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态文化需求。全面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群众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支持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跟踪。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

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全面贯彻环境保护法以及大气、水、固废等方面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规定,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加强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确保标准实施到位,依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普及。

推进环境执法司法协调联动。持续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成效,配合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立执法“正面清单”,推进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依法治污,强化司法支持,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联合查处侦办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模式。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完善环境违法容错纠错机制。依托在线监控、遥感检测等科技手段,进行针对性、精确性、靶向性执法。

三、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监管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强化开发区日常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依托通辽市大数据平台在生态环境执法中的作用,健全执法监测联动、执法监察联动工作机制。

四、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完善环境治理市场体系。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平等对待各类环境治理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防治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恶意低价中标。建立对环评报告编制、环境检测服务、环境污染治理等企业的监管评估制度,健全惩戒、退出机制,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

创新环境污染治理模式。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强化系统治理。加强推行环保管家服务,加强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的指导,提高企业污染治理水平。积极探索健全企业精细化管控路径。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治理工业污染场地。

完善环境治理科技体系。培育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强化环境保护产业支撑。积极培育环境治理市场主体,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环境治理企业“走出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 落实工作责任

开发区管委会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衔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公布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开发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联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第二节 严格考核评估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对各部门年度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和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力度大、任务完成较好、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和激励,全面营造“干多干少不一样”的正面效应。在2025年底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第三节 强化资金保障

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快形成开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多元投入格局;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

第四节 强化舆论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定期组织主题采访,通过与主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专题等形式,做好生态文明宣传报道。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周”、“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制作短视频、图解等特色生态文化产品。主动挖掘一批生态环境系统先进人物和集体的优秀事迹,丰富表现形式,扩大传播范围,提升政府形象。实施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业务培训计划,提升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探索公众参观环保设施在线直播等,建立生态环保社会组织及环保志愿者定期联系机制,增强公众环境意识,弘扬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绿色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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