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分散控制系统(DCS)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203701,招标人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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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福州)2×660MW项目分散控制系统(DCS)采购招标

2024-04-29 10:12 来源:国家能源集团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分散控制系统(DCS)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203701,招标人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按4×600MW规划,一期已建设2×600MW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为满足江阴经济区工业热负荷和福建电力负荷发展需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满足江阴半岛负荷增长需求,加强项目所在的福州南部电网尤其是项目所在的大型化工企业集中的江阴工业区的电源支撑,提高区域电网供电可靠性,结合工程前期、建设进度,本期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1.2工程招标范围

2.1.2.1 分散控制系统DCS

本工程2×660MW机组整套分散控制系统(DCS)包括两台单元机组、机组公用、辅助车间,并通过DCS实现机组自启停(APS)功能,同时还应包括LED大屏机及数字仪表墙、操作台、值长台、椅子、与第三方系统或平台接口等,是DCS软硬件采用自主可控一体化完成全套机组各项控制功能完善的控制系统,满足各种运行工况的要求,确保机组安全、高效、智能运行。

(1)单元机组

#3、#4机组DCS控制范围包括:APS、协调控制、锅炉汽水、制粉、点火、烟风、低温省煤器、除渣、吹灰、脱硝SCR、汽机汽水、循环水、旁路、发变组及厂用电等。

DCS系统主要功能包括:数据采集系统(DAS)、模拟量控制系统(MCS)(含旁路控制系统)、顺序控制系统(SCS)(包括机组自启停控制系统APS)、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FSSS)、电气控制系统(ECS)、汽机控制系统(DEH和ETS随汽机成套)、给水泵汽轮机控制系统(MEH和METS随小机成套)。

#3、#4机组DCS将与厂级智能控制系统(ICS)进行通信。

#3、#4机组DCS与NCS系统进行通信。

(2)机组公用系统

机组公用控制范围包括:电气发变组及厂用电公用系统、机组公用系统、循泵房公用部分、热网公用、空压机系统和灰库公用系统等。

本工程对公用系统的监控设置公用DCS网络和硬件,公用网络不设操作员站,#3、#4机组DCS分别通过网桥与公用DCS网通讯联接,实现公用系统监控功能,两台机组操作员站相互闭锁,由软件实现操作授权,以保证在同一时间只有一套DCS输出有效指令。

(3) 辅助车间系统

本期辅助车间(系统)就地不设置辅助控制点,灰、水系统均在集控室集中监控。其中,灰、渣、循环泵房机组部分、热网等系统纳入机组DCS。

本期辅网在一期辅网基础上扩容,主厂房内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新建)、汽水取样与加药系统(新建)接入辅网扩容部分进行一体化监控。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新建)、净水站系统(新建)、综合水泵房(扩建)、循环水处理(新建)、复用水系统(新建)等接入一期辅网。一期辅控操作员站搬迁至本期集控室,最终在本期集控室实现全厂辅网的一点监控,并与厂级智能控制系统(ICS)进行通信,接入本期ICS。

本期除灰系统的单元部分和公用部分分别接入本期机组DCS及公用网络,在除灰控制室和公用系统设置就地调试站。灰处理系统主要包括:空压机系统、除飞灰系统、灰库和电除尘系统,均为新建。其中除飞灰系统单元部分纳入新建#3、#4单元机组DCS,空压机系统、灰库等公用部分纳入新建#3、#4机组公用DCS,电除尘系统的控制详见电气专业说明,采用通讯方式与各灰系统DCS通讯。

输煤控制系统在一期基础上扩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辅助车间DCS网络将与厂级智能控制系统(ICS)进行通信。

脱硫系统及其公用DCS由脱硫EPC提供,设置单独的控制室和操作员站,可通过冗余光纤通讯接口接入DCS网络实现监控,并与厂级智能控制系统(ICS)进行通信。脱硫SIS系统接入本期ICS,由投标方完成。

烟气脱硝(SCR)纳入机组DCS监控。尿素车间由脱硝EPC,纳入#3、#4机组公用DCS系统进行监控,尿素车间控制装置室设置就地调试站。脱硝(SCR)及尿素车间接入本期ICS工作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投标方完成。

2.1.2.2数字墙和大屏系统

2.1.2.3 时钟同步对时系统(含授时安全防护装置)

2.1.2.4 锅炉壁温及发电机线圈温度智能前端

2.1.2.5智能控制系统(ICS)

智能控制系统主要功能包括:生产过程信息采集、处理和监视,性能计算、分析和操作指导,智能监盘、智能控制、智能运行、智能安全等。厂级智能控制层负责向管理信息大区单向传送数据,所有生产过程信息在管理信息大区实现共享。

2.1.3交货期: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3机组及公用DCS控制系统的设备供货,辅助系统按实际要求陆续供货;2024年10月10日前完成#4机组DCS控制系统的设备供货,辅助系统按实际要求陆续供货,

2.1.4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发电机组工程主机分散控制系统设备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9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5-20 11: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开标后,在开标大厅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投标人填写的所有资质名称、等级、编号、有效期进行公示;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投标人填写的所有项目名称、签订时间、买方名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日历日。(注:针对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

7.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节点,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包括名称、等级、编号、有效期)、合格业绩(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时间、买方名称)进行公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

邮编:350309

联 系 人:刘洁

电话:059185969687

电子邮箱:12073717@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国华投资大厦

邮编:100007

联 系 人:王雪松

电话:010-57337278

电子邮箱:12095849@chnenerg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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