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9日,山东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数字青岛2024年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加快新型电力体系建设,深化营配调系统集成贯通,探索“5G+电网”“能源大数据平台”等数字能源应用。加快新型储能等能源设施建设,提升能源梯级利用水平。加快打造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力争电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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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青岛2024年行动方案》:加快新型储能建设、力争充电桩达8.4万个!

2024-03-29 10:25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9日,山东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数字青岛2024年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加快新型电力体系建设,深化营配调系统集成贯通,探索“5G+电网”“能源大数据平台”等数字能源应用。加快新型储能等能源设施建设,提升能源梯级利用水平。加快打造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力争电动汽车充电桩达8.4万个。

原文如下: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青岛2024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数字青岛2024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数字青岛2024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和《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持续实施“数字青岛2.0”工程,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实施数字经济标杆建设工程

(一)推动数字产业化

1.数字经济产业链。实施集成电路“强芯”、新型显示“提级”、智能终端“扩量”、软件产业“提质”等行动,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数字经济专业园区。加快建设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专业园区,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数字经济企业。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力争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2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少于600家。加大重点软件企业培育力度,支持条件成熟的企业将软件业务剥离并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营经济局)

4.未来数字产业。实施未来产业培育行动,抢占空天技术、量子信息、类脑智能、海洋物联网、未来网络等新赛道,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通信管理局)支持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等高端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开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关键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推动产业数字化

5.工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产业大脑+晨星工厂”,培育一批“5G工厂”“数字领航企业”。优化“一超多专”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引导企业建设垂直行业平台、关键技术平台,保持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平台领先地位。推动1000家以上企业数智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快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力争培育50个智能建造标杆、30个智慧工地标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农业数字化转型。加强涉农数据分析应用,建设“农业数智化应用一张网”。加快智能农机装备推广,用好“农机管理一张网”,推动“互联网+农机作业”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增粮一件事”,推动主粮作物增产、提效、减损。聚焦大田种植、畜禽养殖、设施培育等领域,培育一批市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推动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禽蛋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按照国家智慧口岸试点要求,深化口岸数字化监管模式改革,推动中国新加坡“单一窗口”通关物流全程状态信息共享试点运行,实现全流程“一站式”通关物流服务。(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开展“金融风险监测一个平台”改革,加强金融行业运行监测,提升全市金融安全水平。加快数字人民币特色场景建设。(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

8.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积极创建国家数字化转型试点,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支持家电、化工等传统产业向“制造能力+数字化能力+服务能力”发展转变。积极开展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力争两年内600家企业达到数字化转型二级及以上水平。(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民营经济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化

9.数据资源化。完善数据“汇治用”体系,推动全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基层社会治理等高频公共数据全量汇聚。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大脑建设,促进行业数据规范汇聚。建立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多方治理和质量反馈机制,依法依规发布一批高质量数据共享和开放清单。建设公共数据赋能大模型训练基地,提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和公共数据运营平台服务能级。全面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数据直报模式。(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政法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数据资产化。依法加快推进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完善数据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公共数据资产授权运营和使用管理,促进公共数据资产开发利用。鼓励企业依法开展数据资产登记评估,探索作价入股、质押融资等数据资产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数据产业化。做大做强数据要素产业园,推动数据创业创新孵化与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数据流通交易、安全与隐私保护、大模型算法等关键技术攻关。培育一批服务型、应用型、技术型数据商。加大对数据要素流通平台等财政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在工业制造、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健康等领域开展“数据要素×”专项行动。深化“以公共数据运营撬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模式,拓展产业发展、城市治理和民生服务等领域应用场景,打造特色数据产品。高水平一体化打造大数据交易中心、海洋数据交易平台。鼓励市场主体开放和运营自有数据。(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四)推动数字经济国际化

13.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推动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中德生态园等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积极争创“数字丝绸之路”经济合作试验区。(责任单位:上合示范区管委、青岛自贸片区管委、青岛中德生态园管委)加快青岛市软件园、RCEP企业服务中心等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发展,打造数字贸易企业区域总部集聚区。支持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展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数字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实施数字政府标杆建设工程

(五)打造“双12”服务标杆场景

14.“双12”改革。推动人才、民生等领域2024年改革事项立项建设。深化已上线改革事项应用,开展“回头看”行动和成效评估评价,提升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六)打造“一网一云”支撑体系

15.政务云网设施。拓展政务信息系统云原生应用,完善政务云灾备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智慧低空、视频AI、物联感知系统汇聚融通,在城管、审批服务、交通等领域,打造一批典型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

16.新型城市云脑。围绕城市运行全生命周期,实施“城市云脑2.0”工程,强化行业“分脑”和“中枢”体系建设,加快部署面向城市级应用的大模型。(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迭代升级“全市一张数字底板”,拓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市政设施”“城市信息模型(CIM)+完整社区”等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大地理信息共享力度,提升对外公共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打造“一网通办”服务体系

17.一网通办。持续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向“爱山东”平台汇聚,实现一个入口、全量服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高标准开展“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和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探索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深化智慧审批平台建设,审批数字化场景扩展至50个。(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退役军人局)开展“工程项目报建一件事”改革,实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4个审批事项全流程无纸化报建。(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加强发展改革、信访、退役军人等领域业务集成。实施“外事服务一件事”改革,实现全市外事业务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信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政府外办)

18.一码通城。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推广电子证照证明应用,拓展文化旅游、城市治理、场所登记等领域“鲁通码”服务场景,推出35项“免证办”事项、10个“一码通城”场景,探索推进“一物一码”“一事一码”。(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八)打造“一网协同”运行体系

19.智慧机关。实施数字机关集成改革行动,深化机关内部业务系统与“山东通”对接应用。围绕机关“人、文、会、事、档”高效协同运转,加快推进机关内部“高效办成一件事”建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健全数字统战、数字人大等专项体系,打造“商会服务一件事”、数字社科、数字民营等特色应用。(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民营经济局、市工商联、市社科联)

20.智慧决策。提升财政、国资等领域数字化应用水平。探索“楼宇经济一张图”改革,推动实现楼宇从建设到招商运营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数字工信一张图”改革,提升产业服务和精准决策水平。开展“审计监督一张网”改革,打造全景式审计新模式,实施审计整改管理“一件事”。完善功能区(园区)监测、企业纳统等应用场景功能,全面准确反映全市高质量发展成效。推行数字化电子发票,加快打造新电子税务局。创新数字监管服务方式,开展“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一件事”“食用农产品快检追溯一件事”“‘青岛优品’品牌服务一件事”改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九)打造“一网统管”治理体系

21.智慧法治。进一步提升法治领域一体化协同能力。织密“社会治理一张网”,打造问题处置高效化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构建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推动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场景迭代升级,全面提升公安机关预警、预知、预防能力。重塑检察业务工作运行机制,提升法律监督、检务管理、队伍建设、公共服务等效能。加快全域数字法院建设,推动法院一体化办案平台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提升效率和质量。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一件事”,面向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22.智慧应急。推动城管、水务、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业务平台与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融合,加强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协同联动。推动“消防救援一件事”上线应用,优化融合指挥、智能接警等功能。(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23.智慧城管。开展“燃气监管服务一张网”改革,实现燃气行业智慧监管。拓展环卫、供热监管等场景功能。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办案、环境卫生保洁等已建系统向区(市)延伸。(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三、实施数字文化标杆建设工程

(十)打造文化治理一体化标杆

24.文化大数据体系。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统筹推进文化数字化基础建设、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文化数字化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等工作,构建“文化一张网”,提升文化领域数字化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一)推动文化行业数字化转型

25.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促进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拓展文化体验园、文化体验馆等公共文化应用场景。健全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网络,提升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场馆智能化水平,普及虚拟展厅、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服务。加强“山东全民阅读在线平台”宣传推广,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数字阅读服务。推动舞台艺术数字化,打造“百姓大舞台”网络群众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6.文化业态数字化。鼓励开展文化科技集成应用、技术研发等,争创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加快手造产业数字化转型,统筹非遗工坊、手造乡土名村等资源,打造共同富裕新样板。(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充分发挥青岛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优势,建设精品出版工程。加快推进智慧广电建设。依托数字人、文化数字藏品新形式,打造特色IP及数字纪念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实施数字社会标杆建设工程

(十二)打造公共服务标杆

27.智慧民生服务。推进“民生保障(民政、人社、医保)一件事”改革,整合多部门数字化服务能力,构建资格认定、监测预警、协同联办等综合应用场景,促进民生服务“快办好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

28.智慧养老服务。着力构建“全市一家养老院”,打造“医—康—养—护”全过程养老服务新模式。推进智慧照护、智慧消防、智慧助老食堂等场景落地应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9.智慧人才赋能。推动人才工作数字变革创新,建设“赋能人才发展一件事”,集成人才政策、人才服务、人才项目、人才金融、人才申报功能,打造服务人才一体化线上场景。(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30.智慧人社服务。优化劳动人事、待遇资格认证等数字化服务,创新“集成办、协同办、打包办”服务模式,提升跨域一体化人社服务水平。开展“技工教育服务一个平台”改革,推动产教融合与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1.智慧教育服务。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加快教育城域网升级,深化“全市一个教育平台”应用,力争培养100名首席信息官、500名数字化领航校长、1000名数字化精英教师,持续提升校园智慧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加强数字化学习资源整合共享,全力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开放大学)优化托育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32.智慧医疗服务。高质量推动“国家智慧医疗示范项目”,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力争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及以上的二级医疗机构占比达到50%。开展“护理服务一件事”“家庭医生‘健康守护’一张网”改革,推动“互联网+”职业病防治、医学影像“云胶片”等场景建设。依法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向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延伸。(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33.智慧医保服务。围绕国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加大医保多种支付渠道整合力度,深化“医保基金支付一件事”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子系统应用。加强医保基金闭环监管,构建医保大数据欺诈预警体系。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向基层下沉,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力争200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全流程就医服务、2000家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线上购药服务。(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34.智慧出行服务。全面接入路面泊位停车、停车APP数据,推广“先离场后付费”等便捷停车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推动“智慧公路管理一个平台”“超限治理一张图”建设,提升公路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和科技治超等能力。推行驾培“先培后付、计时支付”新模式。创新交通数据共享运营场景和出行即服务(MaaS)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5.智慧旅游服务。加大“一部手机游青岛”平台推广力度,力争接入文旅资源数量达3万个。推动4A级及以上景区逐步建成智慧景区,打造太平山中央公园智慧园区样板。鼓励发展电竞体育,办好线上运动会、云上城市穿越赛等赛事,扩大智慧体育场馆覆盖面。(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体育局)

(十三)打造生活消费标杆

36.数字生活。加快就业等民生领域数字化建设,探索不同民生领域平台跨界融合模式,鼓励推动医养、文教、体卫、文旅融合。鼓励搭建综合型生活服务数字化平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引导成熟商圈向体验化、场景化、智能化发展,推动省级试点智慧商圈加快智慧化布局和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加快实施“智慧社区一件事”改革,推动市、区两级智慧社区平台向基层赋能,力争智慧社区超过400个。加快推动数字家庭。(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实施“助残一件事”改革,推动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整合。(责任单位:市残联)

37.数字消费。加快传统消费数字化转型,促进电子商务、直播经济等数字消费规范发展。加快发展即时零售、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业态,丰富“老建筑+新消费”场景,培育10个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新型消费应用场景。高标准建设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创新“智能+”消费生态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四)打造基层融合标杆

38.城乡融合。强化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协同,推进乡村网络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促进“云网端”供给城乡均等化。鼓励胶州市、莱西市打造“数字乡村”样板。(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通信管理局)持续推进农村地区电网、水利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普及智慧广电数字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供电公司)提升农村政务服务水平,推动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推进乡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科技、文化等民生保障领域数字化改造,加快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同质化,进一步缩小城乡“数字鸿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39.街(社)区融合。高标准创建全省首批五星级标杆新型智慧城市。探索“未来街区+智慧社区+数字家庭”智慧城市融合发展新模式,开展“游客一件事”“商户一件事”等试点。创建一批特色数字镇(街道)示范。(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实施数字生态文明标杆建设工程

(十五)打造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标杆

40.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全面应用“生态环境一张网”,加强区域、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的责任衔接、协调联动和统一监管。推行“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监管新模式。完善生态环境领域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强化“三线一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移动源管控、污染土壤监管等方面数字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健全“统一监测、多次使用”的一体化监测机制,强化园林和林业“一张图”管理。(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

41.固废治理数字化。加快提升“无废城市”建设数字化管理水平,逐步构建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处置的数字化管理“一张网”。推动“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全流程线上管理,助推超500个“无废细胞”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建筑工地数字监管,搭建建筑垃圾资源化、数字化利用场景。(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

(十六)推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

42.水生态治理数字化。持续深化“水务管理一张网”改革,整合共享473座小型水库雨情、水情、视频监控、供排水管网监测预警数据,提高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水生态建设与水管理协同能力。加强大沽河、小沽河等14条河道及官路水库、少海湖等地高点视频应用,实现智能化“河湖管理+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单位:市水务管理局)

43.耕地保护数字化。完善耕地保护管理体系及数据更新机制,加大整合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等业务,推动全市各级田长管理事项落地上图,筑牢“人防+技防”耕地监管防护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4.绿色低碳数字化。探索开展碳普惠创新、标准研究以及出行、林业等低碳场景应用。探索建立个人公益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和林业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六、实施数字基础设施标杆建设工程

(十七)布局新型信息基础设施

45.新型算力基础设施。统筹“算力一张网”布局,积极推动算力资源互联共享,力争数据中心标准机架数达到5.3万个,算力规模达1.4EFLOPS。加快布局智能算力中心集群,推动公共算力平台、智算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动算力创新应用,力争培育20个算力应用标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

46.新型运力基础设施。实施国际信息通信枢纽建设行动,完善青岛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功能,推动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申建工作取得突破。推动400G/800G高速光传输网络部署和全光交叉、SRv6等技术应用,加快实现城市内1ms、城市间3ms时延圈。推广工业无源光纤网络,打造一批全光网工厂、企业、园区。分级分类分场景精准提升5G网络覆盖能力,力争5G基站数达4万个,打造5G+智慧交通、5G+智慧市政、5G+智慧电网等典型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

47.新型感知基础设施。围绕“感知一张网”,加强政务领域物联感知数据汇聚力度,健全感知设施台账管理,提升感知数据基础支撑能力。打造一批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

(十八)布局新型融合基础设施

48.交通融合基础设施。推动中北快速通道智慧公路等工程建设。推进重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服务平台建设,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实施世界一流智慧港口建设行动,持续推动机场、地铁、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推动重点高速公路配套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城区智能交通老旧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持续推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探索L4及以上级别的自动驾驶商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49.能源融合基础设施。加快新型电力体系建设,深化营配调系统集成贯通,探索“5G+电网”“能源大数据平台”等数字能源应用。加快新型储能等能源设施建设,提升能源梯级利用水平。加快打造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力争电动汽车充电桩达8.4万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青岛供电公司)

50.水务融合基础设施。持续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加快构建水务“2+N”的“四预”体系,实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数字系统和农村供水保障管理数字系统等应用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管理局)

51.海洋融合基础设施。实施全球数字海洋引领行动,推进网箱、养殖工船等深远海养殖装备建造。加快实现44.1KW(含)以上渔船定位信号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局)支持海洋智能浮标研发、船艇一体化电子系统、船岸一体化服务平台等海洋信息领域关键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2.市政融合基础设施。高标准做好国家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升市政设施设备动态感知和智慧化管理能力,构建数字孪生城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应急局)

七、保障措施

53.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能制定2024年专项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统筹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和开发利用,建立完善数据常态化返还机制。对区(市)重大项目实行提级审查,推广“一地创新、全域复用”模式。(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54.全面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选树一批数字青岛建设领域智慧工匠和领军人才。举办新一代信息技术方面高层次校地融合活动,创建校企协同创新联合体、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联盟。(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委网信办)

55.全面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数据安全保护。落实信创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各类政务信息系统自主可控水平。持续鼓励推进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基础设施融合共享。(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56.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保障力度,优先支持重点改革事项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强社会资本参与的重点项目要素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数字化转型支持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产品和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57.深化数字青岛项目建设、金融、人才等领域制度创新。依法依规开展第二批数字化转型全区域全领域试点。积极争取数据要素市场化等改革先行先试政策,加快制定青岛市数据条例。(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8.广泛宣传数字化转型经验做法、典型模式,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引导数字技术在各领域广泛应用,培育一批典型场景和体验中心,选树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大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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