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国家能源集团发布了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储能租赁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范围: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属风雨殿风电场149.8MW风电项目,与贤良风电场48MW风电项目合计容量197.8MW需配套29.67MW/59.34MWh储能及嘉禾光伏电站80MW项目需配套4MW/8MWh储能,三个项目总计需配置33.67MW/67.34MWh储能用以满足政府及电网公司对于新建新能源项目储能的配置要求。
储能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小计12个月)。
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储能租赁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储能租赁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2217,招标人为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最终用户:国电电力湖南崀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宁分公司、国电电力湖南郴州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电力湖南城步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电力湖南嘉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属风雨殿风电场149.8MW风电项目,与贤良风电场48MW风电项目合计容量197.8MW需配套29.67MW/59.34MWh储能及嘉禾光伏电站80MW项目需配套4MW/8MWh储能,三个项目总计需配置33.67MW/67.34MWh储能用以满足政府及电网公司对于新建新能源项目储能的配置要求。
2.1.2招标范围: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属风雨殿风电场149.8MW风电项目,与贤良风电场48MW风电项目合计容量197.8MW,按照湖南发改委要求新能源风电项目需配备配置15%、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的储能设施,需租赁储能电站容量29.67MW/59.34MWh;嘉禾光伏电站80MW项目,按照湖南发改委要求新能源光伏项目需配备配置5%、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的储能设施,需租赁储能电站容量4MW/8MWh,储能电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湖南省发改委要求在湖南境内建设。
储能租赁期限:风雨殿风电场149.8MW风电项目,与贤良风电场48MW风电项目合计容量197.8MW需配套29.67MW/59.34MWh储能,该储能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小计12个月);嘉禾光伏电站80MW项目需配套4MW/8MWh储能,该储能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小计12个月)。
2.1.3 服务期限:风雨殿风电场149.8MW风电项目,与贤良风电场48MW风电项目合计容量197.8MW需配套29.67MW/59.34MWh储能,该储能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小计12个月);嘉禾光伏电站80MW项目需配套4MW/8MWh储能,该储能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小计12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累计33.67MW/67.34MWh及以上容量电化学储能租赁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