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6日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介绍,商务部今年以“消费促进年”为主线,组织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其中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成为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的重点。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汽车产业的产业链条长、关联度高、带动性强,发挥着工业经济稳增长的“压舱石”作用,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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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端发力,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

2024-03-18 11:25 来源:《能源评论》 作者: 赵卉寒

在2月6日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介绍,商务部今年以“消费促进年”为主线,组织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其中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成为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的重点。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汽车产业的产业链条长、关联度高、带动性强,发挥着工业经济稳增长的“压舱石”作用,也是推动消费和扩大内需的重要产业之一。其实,从今年1月起,不少新能源车企纷纷开启降价促销活动,其中,比亚迪和特斯拉的降价额度均在2万元以上,其他车企的新能源车型的降价幅度也在万元左右。

不过,促消费并非简单的降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曾表示,促消费政策不是所谓的“掏空钱包”“透支需求”,恰恰相反,促消费政策的出发点是帮助居民节约开支,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买到更有科技含量、更符合需求的新产品、新服务,避免不法“套路”及假冒伪劣产品。

因此,通过促消费倒逼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升级以及重塑产业格局或许才是“消费促进年”更大的意义所在。其中,政策的支持和引导必不可少。

供给侧:产业政策迅速补位

对于新能源汽车来说,产业发展的节点有很多,其中“去补贴”无疑是最为关键的一个。

2021年,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将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在此之后上牌的车辆将不再给予补贴。也就是说,历时十三年的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政策于2022年年底正式结束,从2023年起新能源汽车行业走出“温室”,进入真正的市场。

此前的十余年间,尽管国家补贴政策被多次调整,甚至被一些不良造车企业用以骗补,但不可否认,国家补贴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支撑作用。公开资料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13年间累计获得的国家补贴超2000亿元,得益于此,新能源汽车销量从2009年的5294辆增长到2022年的688.7万辆。

业内专家表示,后补贴时代,新能源汽车产业将更多地通过产品本身的技术发展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吸引消费者,相关的产业政策也将更为细化。

以芯片为例,随着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自动驾驶功能的出现,汽车电子系统的核心元器件——芯片越来越受到重视。目前,我国已有近300家公司开发汽车芯片产品,主要聚焦在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智能网联等领域。《中国车规级芯片产业白皮书》预计,2025年、2030年中国乘用车市场规模将分别超过2700万辆、3000万辆;2030年全球汽车电子芯片规模有望超过1100亿美元,其中我国芯片规模预计将接近300亿美元。

与消费类及工业类芯片相比,新能源汽车芯片的应用场景更为特殊,对环境适应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的要求更为严苛,且直接关系到驾驶者的生命安全,因此我国汽车芯片标准化工作尤为迫切。

今年1月,工信部发布了《国家汽车芯片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旨在通过建立完善的汽车芯片标准体系,引导和推动我国汽车芯片技术发展和产品应用,培育我国汽车芯片技术自主创新环境,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打造安全、开放和可持续的汽车芯片产业生态。根据该指南要求,到2025年,我国将制定30项以上汽车芯片重点标准,明确环境及可靠性、电磁兼容、功能安全及信息安全等基础性要求,制定控制、计算、存储、功率及通信芯片等重点产品与应用技术规范,形成整车及关键系统匹配试验方法,满足汽车芯片产品安全、可靠应用和试点示范的基本需要。

对于消费者而言,新能源汽车除了安全,“好用”也颇为重要。近年来,节假日充电难的问题频上新闻。公共区域里充电桩是否够用和好用成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针对这些问题,政策层面一直在推进解决工作。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充电桩纳入“新基建”范畴。在随后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和《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中均提到了加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等问题。2023年1月,工信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数据,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达859.6万台,同比增长65%。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规模持续扩大、网络加快完善。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共有6328个服务区配建了充电设施,占服务区总数的95%,北京、上海、河北、安徽等15个省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全部具备充电能力。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近年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已建成世界上数量最多、服务范围最广、品种类型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目前按照1个公桩约等于3个私桩的使用频率来测算,中国2023年增量市场的纯电动车车桩比已经达到1∶1,领先世界其他国家数倍水平。

不过,崔东树也指出,当前我国的充电基础设施仍存在布局不完善、结构不合理、老旧充电桩技术落后、服务不均衡、运营不规范等问题,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提升,未来改进潜力巨大。

不久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全国计划新增公路服务区充电桩3000个、充电停车位5000个,持续提升公路沿线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消费侧:税费减免更加直接

相较供给侧的产业政策,对于消费者而言,消费侧的各项优惠政策在“促消费”这件事上更为吸引人。

2023年6月,财政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该公告显示,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度不超过1.5万元。此外,销售方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时,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的,依据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针对减免购置税的车型,工信部还于2023年12月发布了《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其中提高了整车能耗、续驶里程、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现有技术指标要求。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告除了有利于稳定汽车市场、引导技术进步,还有利于引导节能消费、引导企业保障产品安全。

工信部发布的2024年1号公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9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58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2批)也涉及新能源汽车税费优惠。该公告是对财政部等部门于2018年7月发布的《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延续,简单来说就是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崔东树认为,车船税优惠政策不仅对汽车产品节能减排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更是对消费者的重大利好,因为进入以上产品目录的有些车型是终身减免税的。

除了国家税费优惠政策,近日,不少地方还启动了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用“真金白银”惠及消费者。

1月23日,郑州市2024年“腾龙焕新”双节汽车促消费活动启动。据悉,郑州将在市内统一发放5000万元汽车消费券,其中发放新能源车消费券4000万元,发放燃油车消费券1000万元。

2月24日,北京市大兴区启动千万元汽车消费券活动。活动期间,消费者除享受店内原优惠外,可叠加使用汽车消费券,最高可享受5500元补贴优惠。消费券每张面值为500元,每人最多可领取并使用11张。如果购置新能源车(含增程式)再补贴500元。海南省以及成都市、长春市、淄博市等也陆续开启了汽车消费券活动。

随着近年来乡村振兴的推进,广大农村地区成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的另一个主战场。

1月30日,安徽省“千县万镇”新能源汽车消费季在安徽凤台县启动。据悉,除了各车企品牌推出的优惠让利活动,凤台县政府还发放了价值300万元的购车立减补贴,促进汽车消费,惠及人民群众。此外,安徽省政府还鼓励各市对购买非营运性质新能源汽车的个人,以及购买新能源重型卡车和驾驶培训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企业或个人给予消费补贴。省财政将根据各地实际发放金额按最高50%比例予以补助,每市年度省级单项最高补助1000万元。

自2020年起,我国连续3年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下沉。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数据显示,2020年下半年、2021年、2022年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销量同比分别增长80%、169%、87%。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车型总销量达到了320.87万辆,同比增长超过1.23 倍,增幅明显。

拓展农村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需“粮草先行”,建设充足的充电桩是关键。

202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同年12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力争到2025年年底,示范县乡因地制宜建成布局合理、快慢结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推动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的基本要求。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也提到: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

不过,业内人士也指出,除了在农村地区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外,后续的运营管理问题也至关重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中就曾明确,未来,要确保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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