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山西省发布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做好2024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着力补齐供水、公路、电网等短板。政策指出,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重点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原文如下: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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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 加强重点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024-03-15 08:42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3月13日,山西省发布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做好2024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着力补齐供水、公路、电网等短板。

政策指出,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重点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原文如下: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做好2024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4年2月2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4〕1号),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结合山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做好202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确保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把农村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建设农业强国作出山西贡献。

一、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粮食产能稳步提升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定我省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强化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实行五级田长制,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4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748万亩。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坚持“以补定占”,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前提下,以市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统筹废弃工矿地、其他农用地、四荒地等资源利用,拓展补充耕地来源。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和耕地非法取土。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持续整治“大棚房”。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

(二)补齐水利设施短板。开工建设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工程。以“五大灌溉基地、两大灌溉片区”为载体,重点推进尊村灌区等4处大型灌区和广灵灌区等26处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同步配套田面灌排工程建设,完成新增、恢复水浇地60万亩。优先把大中型灌区覆盖范围内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构建从源头到田间地头的高标准灌溉体系。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实施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和小型水库安全监测。

(三)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坚持质量第一,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年度任务。适当提高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投入标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分担比例。强化全过程监管,探索建立第三方服务、管护保险等机制,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等参与建设管护,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在8个县开展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

(四)有序推进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结合第三次土壤普查,摸清盐碱地底数,研究编制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方案。挖掘盐碱地开发利用潜力,改造提升现有盐碱地,稳步拓展农业生产空间。坚持分区分类施策,“以种适地”同“以地适种”相结合,培育推广耐盐碱品种和盐碱地治理实用技术。支持大中型灌区覆盖范围内盐碱地综合利用。鼓励各地组织开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新增耕地。制定支持盐碱地综合利用的财政金融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投入。

(五)开展粮食单产提升行动。落实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725.5万亩的基础上,大面积提高单产水平,粮食产量达到297.1亿斤。开展“吨粮田”示范创建行动,在同朔、忻定、上党、晋中盆地建设玉米“吨粮田”50万亩,在晋南盆地两茬种植区开展“吨半粮田”试点。开展整建制单产提升行动,围绕玉米、小麦、大豆等作物,在20个县整建制开展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五良”技术集成融合,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和效益提升。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扩种大豆油料。加大产粮大县支持力度。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覆盖全省产粮大县,扩大收入保险试点实施范围。加快推进省级政策性杂粮险,引导地方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不断提高理赔效率。

(六)抓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综合利用耕地、林地、草地、河湖等资源,统筹抓好粮果菜鱼肉蛋奶等稳定供给,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扩大蔬菜播种面积,突出特色冷凉蔬菜和食用菌生产。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完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和良种补贴政策。持续推进肉牛和奶业大县建设。肉、蛋、奶产量力争达到170万吨、125万吨、150万吨。

(七)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能力。加强购销形势分析研判,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条监测预警机制。抓好粮食收购,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持续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快推进绿色高标准粮库建设。加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和粮库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全程即时在线穿透式监管。推进粮食减损节约,统筹抓好粮食生产、加工、运输、储存、消费等全链条节粮减损。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八)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调整确定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指导线。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实施入户走访暖心工程,及时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并识别纳入监测对象,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对因灾因意外事故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参保动态全覆盖。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加快推动防止返贫监测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信息整合共享。积极探索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九)持续加强产业帮扶。集聚各类资源要素,集中支持脱贫县依托特色资源发展富民产业。中央及省级安排到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保持总体稳定。稳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以脱贫户和监测户为重点,支持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加强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完善产业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强化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对帮扶产业分类指导,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推动帮扶产业提质增效。抓好光伏帮扶项目运维管理,确保年度收益在18亿元以上。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用好农副产品网络销售“832平台”,提升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实效。

(十)深入推进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继续用足用好支持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等政策措施。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健康发展,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等吸纳就业渠道,确保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95万人以上。深化省际间劳务协作,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领带动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提质增效。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

(十一)加大对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帮扶支持。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向重点帮扶县倾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深入开展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向脱贫地区倾斜。深化市域内县际结对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山西行动,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开展帮扶。持续深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强就业帮扶,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意愿的搬迁脱贫家庭每户至少1人稳定就业。持续推动集中安置区履行好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促进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对易地搬迁至城镇后因人口增长出现住房困难的家庭,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可申请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三、深入实施“特”“优”战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十二)完善有机旱作农业技术体系。部署一批有机旱作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有机旱作农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挂牌。按照“一体系一团队一基地”模式,建设有机旱作农业生产基地。聚焦小麦、玉米等作物,推广“宽窄行探墒沟播+”“膜下滴灌+”“一免五增”等集成技术模式,分区域建设3个10万亩有机旱作示范区。强化黄河水高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农业节水技术,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完善有机旱作晋品标准体系,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持续打造“有机旱作·晋品”品牌。

(十三)优化乡村产业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南果中粮北肉东药材西干果”五大平台建设。以县域为中心,以单品为突破口,推进分层分类集群式布局,带动特色产业全链条发展。重点创建“雁门肉羊”国家级产业集群、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5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做强7个省级、36个市级特色农业专业镇。支持14个农业类开发区和12个特优农业产业强县发展。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办好运城国际果博会和晋北肉类平台交易大会,推动更多农产品走出山西走出国门。

(十四)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深入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推动设施园艺、设施畜牧、设施渔业、仓储冷链和烘干装备等提档升级,发展低碳节能农业。布局建设一批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加快现有塑料大棚、日光温室等传统设施改造升级。支持智能连栋温室、植物工厂、集约化畜禽养殖等现代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生猪家禽立体化设施养殖,加快肉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加快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发展工厂化循环水、渔菜综合种养(鱼菜共生)等陆基设施渔业。建设一批粮食烘干中心、烘干点和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在保护生态和不增加用水总量前提下,探索科学利用滩涂、盐碱地等发展设施农业。出台贷款贴息补助等政策,创新金融保险产品服务,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新发展设施农业16万亩。

(十五)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水平。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优化提升。统筹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同发展,促进就近就地转化增值。依托国家产业集群、产业强镇、产业园区等项目实施,积极发展预冷烘干、储藏保鲜、鲜切包装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大力发展主食加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积极推动药食同源产品、功能食品开发。优化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培育10个农产品加工业聚集区。发展中央厨房和预制菜等新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加工设施改造提升,力争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超过1000家。

(十六)大力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发挥文旅康养资源优势,以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红色乡村及“三个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村庄为重点,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创建。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旅游。加快10个文旅康养集聚区建设。规范提升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举办第八届“三晋新农人”科技创新竞赛和山西农村创业大赛。

(十七)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完善县域商业流通体系,新建、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农村新型便民商店,推进农村电商和寄递物流贯通发展。深入推进乡村e镇建设。推动“产业+电商”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本土网络品牌。组织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加快健全农村快递物流网络,引导邮政、快递、物流、商贸等开展市场化合作。实施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提质增效工程。推进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建设。依托供销系统组织体系和经营网络,开展农产品、农资、消费品跨区域流通业务。加强农村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持续整治农村假冒伪劣产品。

四、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十八)统筹推进乡村布局和村庄建设。强化县域统筹,立足资源禀赋、区位条件、村庄特色等实际,科学定位村庄发展方向,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完成规划编制。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约束力,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稳妥有序开展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全面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全面整治”,全年建设300个以上精品示范村、2500个左右提档升级村。

(十九)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扎实推进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村改厕,健全农民参与和长效管护机制。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以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沿黄沿汾村庄为重点,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4%。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和源头治理,推动完成50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稳步推进农村户厕改造,积极推广寒冷干旱地区适宜改厕模式。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引导农民群众美化庭院,整治残垣断壁,持续提升村容村貌。对100个省级森林乡村进行奖补。

(二十)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从各地实际和农民需求出发,抓住普及普惠,着力补齐供水、公路、电网等短板。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工程规范化、县域管理专业化,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规模化工程覆盖服务人口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维修养护农村供水工程1700处。深入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提高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应配尽配比例。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全面建成“三个一号”旅游公路。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重点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支持农村危房(抗震)改造,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巩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动智慧广电乡村建设,加快农村应急广播终端覆盖。

(二十一)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100所,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和带动作用的县域医疗次中心,稳步提高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比例。将有需求的村卫生室及时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持续推进行政村卫生室医保接通结算全覆盖。推动乡镇卫生院和敬老院“两院一体”医养融合模式。提升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健康乡村试点。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健全县乡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新建、改造100个农村区域养老中心,改造300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积极推动农村老年助餐服务和互助服务。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留守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心关爱服务。

(二十二)加强农村生态治理。深入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全面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扎实推进汾河等七河及湖泊、大泉、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实施淤地坝、坡耕地、小流域等综合治理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0万亩。持续开展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加强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强化地下水管控,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水源置换工程。支持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县建设。扎实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启动“三北”工程六期规划建设,完成营造林300万亩。

(二十三)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扎实做好“一控两减三基本”,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兽药减量,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大力推广规模化健康养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强化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整治。加快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制度。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稳步推进绿色、有机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实现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快速检测全覆盖。继续实施禁牧轮牧休牧。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实施古树名木抢救保护行动。

(二十四)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扎实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11个试点县建设提质提效。统筹推进城乡交通、供电、供水、供气等建设,完善全民覆盖、城乡一体、优质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县域城乡“五个融合”,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

五、坚持党建引领,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二十五)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常态化推进抓党建促基层治理,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争创先进、整顿后进机制。全面提升乡镇领导班子抓乡村振兴能力,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干部、招聘到村工作大学生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范围,开展农村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推行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制度,突出实绩导向,推进招聘入编或参照落实待遇工作。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完善基层监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力度,探索在县域内统筹调剂乡镇、街道之间的编制资源配置,县以上机关不得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健全并严格落实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和职责准入制度,编制公布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厘清县乡权责关系。深入推进乡镇扩权赋能。

(二十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加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提档升级,推进示范阵地建设,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在城乡广泛开展。实施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免费送戏下乡10000场。坚持农民唱主角,促进“村BA”、村超、村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健康发展。持续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山西活动。

(二十七)创新发展山西农耕文化。大力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实施文物保护、传统村落保护、农耕文明传承等工程。强化农业文化遗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鼓励各地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建立非遗工坊。持续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大力发展乡村手工业、乡村制造业、乡村建筑业等传统特色产业。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推进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数字化保护。

(二十八)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巩固农村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成果,持续推进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鼓励利用乡村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农民婚丧嫁娶等提供普惠性社会服务,降低农村人情礼俗负担。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承诺践诺,大力推广积分制、道德超市等做法,发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示范带动作用。深化殡葬综合改革,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县级行政区域殡仪馆全覆盖,推动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

(二十九)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加强“两会一队”、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推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强化调解宣传和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农村扫黑除恶斗争,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依法打击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攻坚。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工程、应急管理信息化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升农村防灾避险和自救互助能力。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

六、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动力活力

(三十)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健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分类建设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场、区)。加快推进农业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完善联合研发和应用协作机制,聚焦玉米、小麦、大豆、谷子、高粱、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开展育种攻关,选育一批抗旱抗逆、高产优质、宜机收的新品种。持续加强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分层次、分作物优化种业基地布局建设。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发展,培育壮大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领军型企业。实现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7%以上,主要畜禽良种供种保障率提升到87%。

(三十一)大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完善农机装备短板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引进、研制、推广丘陵山区小型农机装备和设施农业、杂粮、中药材、林果业、应急救灾等专用机具。支持企业开展高端、智能化农机装备研发应用。精准规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开辟急需适用农机鉴定“绿色通道”,提高丘陵山区、特色产业急需的新机具补贴比例。稳步推进丘陵山区农田作业及通行条件改造。积极培育平急两用的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深入开展农机示范社场户培育。优化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布局,常态化开展机收减损。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6%以上。

(三十二)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推广。坚持产业需求导向,组织启动底盘技术、核心种源、智能装备、绿色高效生产、特色农产品加工5个领域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标准建设晋中国家农高区(太谷国家农业科创中心),发挥山西农大(省农科院)等科技创新主力军作用,支持山西省后稷实验室、有机旱作、设施与智慧农业、耕地质量提升、特色杂粮等科创平台建设,推动在杂粮基因编辑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快建设县有技术专家、乡镇有农技专岗、村有农技前哨的基层农技服务网络。深化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选派、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实现科技特派员向县级延伸,优先在重点和主导产业突出的乡镇建立科技特派员服务站。

(三十三)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聚焦解决“谁来种地”问题,以小农户为基础、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合作社创建。深化以生产托管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县级配送中心、惠农服务中心、惠农服务站、新型庄稼医院等平台建设,深入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到3400万亩,服务小农户310万户。

(三十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行动,积极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推广应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训。落实国家对集体资产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登记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实行税收减免政策。

(三十五)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试点。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继续在2个乡镇和16个村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土地延包试点工作。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探索防止流转费用不合理上涨有效办法。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总结清徐、平遥、泽州3个县试点经验,探索农村宅基地依法有偿退出、有偿使用有效办法。推进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建设。分类分步开展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试点,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颁证。在12个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完成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支持芮城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全国试点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权分置”,不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补偿制度。持续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七、强化农民增收举措,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三十六)拓宽农民经营增收渠道。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持续壮大乡村富民产业,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鼓励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

(三十七)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强化各项稳岗纾困政策落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稳岗倾斜力度,稳定农民工就业。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做强特色劳务品牌,开展“春暖农民工”等专项服务行动,加强农民工流向动态监测。完善用工信息跨区域共享机制。在全省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继续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

(三十八)完善农民增收政策措施。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建立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积极落实中央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给予大豆种植每亩补贴100元,油料作物种植每亩补助10元。对电商平台销往县域外的农副产品给予每件1元的物流费用补贴。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强农惠农叠加补贴政策。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十九)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坚持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强化产业发展联农带农,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吸纳就业等多种形式带动农户共同发展。加大对联农带农效果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力度。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分红收益。

(四十)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树立“防灾就是增产、减损就是增收”的理念,统筹抓好干旱、洪涝、冰雹、病虫害等防范应对。加强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预案,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健全基层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农业防灾减灾救灾长效机制,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实施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推广玉米“一喷多促”。健全水源管控机制,分区分类制定防汛度汛蓄水放水标准。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提高广大农户防灾减灾意识。

(四十一)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源头预防和风险预警,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完善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强化监控预警平台建设,形成“防、管、查、惩”四位一体根治欠薪治理模式。加快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八、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四十二)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充分发挥县级“一线指挥部”和县委书记“一线总指挥”作用。加强党委农村工作体系建设,强化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职责。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完成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机构改革任务。讲好新时代乡村振兴山西故事。

(四十三)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占到土地出让收益的比例达到48%,或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9%。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债券政策,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和考核评估等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创新推广惠农利民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与“信通三晋”省级地方征信平台实现共享,探索引入个人征信机构加强农户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推动农商联合银行理顺体制机制。发挥农业信贷担保风险分担及资金撬动作用,推动农担体系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涉农贷款担保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涉农贷款奖补试点。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在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探索开展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等涉农领域贷款贴息奖补试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有效防范和纠正投资经营中的不当行为。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管,严查套、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十四)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加强高等教育新农科建设,加快培养农林水利类紧缺专业人才。加强涉农职业学校和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提高涉农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继续实施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计划。深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强化农民培训,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5万人。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推行医疗卫生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引导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持续深化“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加强到村工作大学生培养和使用。统筹抓好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落实职称评审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倾斜政策。

(四十五)完善工作落实机制。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大力纠治“三农”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违背农民意愿、折腾老百姓、不切实际的事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调度、通报工作进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较真碰硬开展好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三个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乡村振兴。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举措,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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