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综合服务能力评价标准》的通知,其中提出,售电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年度评价周期为上年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评价等级参照国际通行“四等十级制”,简化评级等级,执行“四等六级制”。具体分为:AAA、AA、A、B、C、D,各等级与评价得分排名对应

首页 > 配售电 > 售电服务 > 政策 > 正文

山西售电公司综合服务能力评价标准:执行“四等六级制”

2024-03-08 13:47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综合服务能力评价标准》的通知,其中提出,售电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年度评价周期为上年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

评价等级参照国际通行“四等十级制”,简化评级等级,执行“四等六级制”。具体分为:AAA、AA、A、B、C、D,各等级与评价得分排名对应关系及释义如下所示:

21.png

详情如下: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