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厂电网侧储能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厂50MW/100.3MWh储能项目规划储能功率为50MW,目标储能电量为100.30MWh。站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通惠路88号,主要利用萧山开发区发电厂空余场地建设1座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总计可用地面积约2596平方米左右 。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厂电网侧储能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厂电网侧储能项目(EPC)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杭州开电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厂电网侧储能项目(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6077.11万元,建设规模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厂50MW/100.3MWh储能项目规划储能功率为50MW,目标储能电量为100.30MWh。站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通惠路88号,主要利用萧山开发区发电厂空余场地建设1座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总计可用地面积约2596平方米左右 。建设地点:萧山区 。
2.2 招标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各类检测委托实施、竣工图编制、完成竣工通电验收及并网调试、移交、保修服务等所有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内容。同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修改、施工图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6月30日之前完成调度验收正式投运(计入年利用小时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以下资质;
1 设计:
(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电力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2 施工: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四级及以上资质;
3.2承担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具有企业的任命书。
3.4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设计单位);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设计单位);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施工单位),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要求设计牵头,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