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市场那些事儿”作者:郎木晨烟)

该通知为导则性质的通知,规定的是基础性、原则性的问题,比如:引导现货市场实现调峰功能、调频市场原则上采用基于调频里程的单一制价格机制、备用市场原则上采用基于中标容量和时间的单一制价格机制等等。
要实现辅助服务市场有效运行,还需要更加细化的文件出台,就像通知第十二条规定的: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由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另行制定;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辖区内辅助服务品种、需求确定机制、价格机制、市场限价标准、费用疏导方式等实施方案,征求当地能源、电力运行等部门意见后,报国家能源局,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后实施。
通知提到:各地要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目标,按照规范透明的原则,科学测算确定辅助服务需求。价格是关键,需求是前提。不同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包括容量市场)的需求并不是来自市场主体,而是由系统运营机构给出的,在北美还要参照可靠性组织NERC的要求,举例见下表。

同时,通知提到要合理设置有偿辅助服务品种。辅助服务保安全稳定,用于应付各种非预期情况。非预期情况包括了扰动、波动、事故等等,就需要不同的应对手段或措施,于是就有了不同的辅助服务品种。如果是扰动,应之以调频;如果是波动,应之以调峰(国外是实时市场或平衡市场);如果是事故,应之以备用。不同的事故,还对应不同的备用品种,北美地区规定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