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对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部署,并从“着眼完善能源监管体系”等方面对能源监管工作提出总体要求。西北能源监管局将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以高效能监管助推西北能源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能源监管新篇章贡献力量。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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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能源监管局赵国宏:强化区域功能定位 服务绿色低碳转型

2024-02-06 17:05 来源:中国电力报 

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对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部署,并从“着眼完善能源监管体系”等方面对能源监管工作提出总体要求。西北能源监管局将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以高效能监管助推西北能源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能源监管新篇章贡献力量。

担当作为 探索创新

能源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23年,西北能源监管局坚持全局观念、区域定位、市场方向和人民立场,聚焦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和助推能源高质量发展等大局工作,能源监管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坚持全局观念,全力做好保障西北和服务全国两篇文章。西北能源监管局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保供的系列部署,深入开展西北能源生产供应新特点新规律分析,切实加强保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和薄弱地区的精准性监管,集西北五省(区)力量共同保障电力平稳可靠供应,有力支援中东部和西南地区电力供应,为服务全国能源保供作出了贡献。迅速应对甘肃临夏积石山地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协调督导尽快恢复供电,得到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点名表扬。

强化区域定位,全力做好能源产业发展监管。围绕推动能源规划有效落实,开展“十四五”能源规划、煤电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专项监管。围绕保障能源政策有效执行,开展煤炭增产保供、电网和油气管网公平开放等专项监管,协调解决部分地区拖欠煤层气补贴问题。围绕确保能源重大项目有效实施,开展风光大基地建设、重大外送工程及时投产等监管。围绕民生用能保障,开展清洁取暖等监管,切实以高效能监管助推辖区能源高质量发展。

坚定市场方向,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功能更加完善、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坚持西北区域资源优化配置要求和服务全国功能定位,建成“区域+五省(区)”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体系,省间备用市场正式运行,宁夏顶峰市场实现辅助服务费用向用户侧疏导。积极推进西北省间和陕西顶峰市场、区域灵活调节资源容量市场、两级调频市场建设。实现五省(区)中长期交易规则第二轮全覆盖并规范运行,中长期交易规模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提升至64%。出台西北区域新版“两个细则”,提升系统保障能力。

坚持人民立场,全力解决民生用能急难愁盼问题。创新开展巩固提升县乡村“获得电力”监管,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薄弱环节。紧盯西安新建住宅小区基建临时用电、合表用户小区用电突出问题加强监管,推动涉及西安100万户居民的用电难题得到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

敢于亮剑作为,全力实现行政执法历史性成效。坚持把敢于执法、严于执法、善于执法作为监管能力建设关键,深化同频共振全局“一盘棋”执法格局。综合运用系列监管手段从严治理企业300家,共立案调查34件,罚没金额526.38万元,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奋力谱写西北能源监管新篇章

2024年,西北能源监管局将紧紧围绕“八个强化”工作要求,创新开展“四个监管”,切实强化区域统筹,促进辖区能源供应保障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更上新台阶,以更高水平服务好国家能源局中心工作。

强化精准有效,全面做好能源保供监管。深化研究保供监管重大问题,加强能源供需形势监测分析和精准研判。健全区域协同保供工作机制,形成区域协调联动保供合力。加强重点薄弱环节、度夏度冬和重要时期保供监管,做好保障西北和服务全国两篇文章。

强化规划引领,全面做好能源产业发展监管。加强能源规划政策落实执行情况监管,推动“十四五”能源规划政策有效落实。加大对外送重点项目、外送重要通道的监管,以及对电网重点项目和“沙戈荒”风光基地项目、抽水蓄能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监管,及时推进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大对电煤中长协合同签订履约和天然气合同执行监管,有效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强化规范有序,全面做好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落实监管,开展天然气用气结构核查监管,督促推进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天然气保供平稳有序。加强电网公平开放监管,严格接入系统方案批复、办理流程和时限规范监管,切实提升电网互联和电源接入电网服务水平。

强化全局观念,全面做好市场建设和秩序监管。开展西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研究,深化省间中长期交易制度和机制建设。完善区域辅助服务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区域灵活调节资源容量市场和西北两级调频市场建设运行。积极推进西北区域现货市场建设,不断提升区域整体资源优化配置水平。

强化风险防范,全面做好电力安全监管。牵头出台电力安全齐抓共管工作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与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推动构建电力系统安全防御体系。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安全履职监管,加大对问题企业监管力度,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强化监管为民,全面做好民生用能监管。开展“获得电力”三年行动目标“回头看”核查和延伸监管,健全完善政企联动机制,开展重点城市电网规划落实监管和频繁停电常态长效整治,推动“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整体性提升、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根本性解决。

强化问题导向,全面加强资质和信用监管。加大对不实承诺等重点问题的监管,加强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严厉打击“黑中介”。对市场主体开展全周期闭环监管,探索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在监管全领域实践应用,积极营造诚实守信市场氛围。

强化动真碰硬,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权威。进一步梳理能源监管权责清单和执法依据,加强执法重大问题和风险防范研究,努力实现行政执法在监管领域全覆盖。围绕突出大案要案执法,提升执法综合能力,体现执法质变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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