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月2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2024年一季度全省经济工作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出,实施春节期间企业用电奖励政策。鼓励春节期间企业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产能,对2024年2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用电量达到2024年1月用电量7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解铝、化工、大数据等长周期运行行业除外),按0.1元/度对超出电量给予用电奖补,单家企业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贵州电网公司)
实施春节期间峰谷电价政策。将2024年2月1日至2月29日11:00(含)—13:00时段调整为平时段、13:00(含)—15:00时段调整为谷时段,用电价格分别按平、谷时段电价执行,鼓励企业节日连续生产、削峰填谷、多消纳新能源电量。(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电网公司)
加快释放煤炭优质产能。深入实施“六个一批”,建成投产雍汪兴腾一号井、六枝特区宏顺发等煤矿10处,加快建设盘州杨山、赫章黄家山等露天煤矿。原煤日产量保持在40万吨以上,原煤产量3450万吨以上。强化电煤保障供应,日均供应电煤20万吨左右,确保电煤供应量1600万吨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加大电力生产供应。合理调剂水火发电,火电日发电量4.5亿千瓦时以上,煤电机组顶峰发电能力2100万千瓦以上,全省发电量达到580亿千瓦时以上。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推动盘南低热值等煤电机组尽快开工建设。加快建设贵阳、黔南抽水蓄能电站。新开工200万千瓦风光项目。(牵头单位: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