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印发《福建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其中提出,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包括电力直接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根据市场发展需 要开展输电权、容量等交易。电力交易机构根据年度交易总体方案组织开展各类中长期交易,并提前发布交易公告。原则上月度及以上交易应至少在交易日前2日发布交易公告,月内交易应至少在交易日前1日发布交易公告。发电企业按交易单元申报电量、价格;电 力用户按该经营主体的用电单元组合作为交易单元申报电 量、价格;售电公司按其所代理的零售用户的用电单元组合作为交易单元申报电量、价格。
双边协商交易价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执行。集中交易价格按照相应价格机制形成。其中,集中竞价 交易采用边际出清或者高低匹配等价格形成机制;滚动撮合 交易可采用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撮合机制形成价格,成交 价格由购售双方申报价格共同确定;挂牌交易采用一方挂 牌、摘牌成交的价格形成机制。
通过挂牌方式开展交易时,有意向发出要约的经营主体应将购买或出售电量的数量、价格等意向交易信息提交给电力交易机构。有意接受该交易要约的经营主体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申报交易电量。申报时间截止后,电力交易机构进行交易出清。交易出清规则可采用时间优先原则或采用等比例分配原则。挂牌交易成交电价均为挂牌价格。月度以上周期的挂牌交易购售两侧成交电量均分至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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