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各地2024年2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北极星售电网汇总了2023年5月-2024年2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如下图所示:
以下为2024年2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表,顺序依次为:江苏、安徽、广东、山东、山西、北京、河北、河南、浙江、上海、重庆、四川、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东部、江西、湖南、湖北、青海、宁夏、陕西、天津、甘肃、新疆、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深圳、福建。(冀北、吉林、内蒙古电力集团暂未公布)
江苏
安徽
广东
山东
山西
北京
河北
冀北
河南
浙江
上海
重庆
四川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东部
江西
湖南
湖北
青海
宁夏
陕西
天津
甘肃
新疆
广西
海南
贵州
云南
注:1.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3〕509号),所有工商业用户(含参与市场化交易用户、代理购电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组成。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严格执行国家核定标准。
2.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不含已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但未曾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户)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暂不能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高耗能用户,用电价格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3.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包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125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375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农网还贷资金2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分。
4.峰谷分时电价时段划分:高峰时段9:00-12:00、17:00-22:00,平时段7:00-9:00、12:00-17:00、22:00-23:00,低谷时段00:00-7:00、23:00-24:00。浮动比例:分时电价以各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价格(代理购电价格)为基准进行浮动,高峰时段电价以平时段电价为基础上浮50%,低谷时段电价以平时段电价为基础下浮50%。输配电价(含线损)、系统运行费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5.尖峰电价时段划分:1月、3月、4月、12月10:30-11:30、17:30-18:30执行尖峰电价。浮动比例:尖峰时段电价水平在本月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6.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下的单一制工商业用电(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执行上表平时段电价。
7.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以线损电量的代理购电价格为基础计算,上网环节综合线损率为4.90%。
8.为确保代理购电价格预测准确,本次发布电价表中不包含系统运行费(辅助服务费用)分摊价格,系统运行费(辅助服务费用)在电费计算过程中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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