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标准最新发布实施情况,经充分研究,制修订了电动汽车充电桩等三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2月25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电动汽车充电桩的主要检验项目主要包含交流充电桩以及直流充电桩两大类型,交流充电桩包含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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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2023-12-27 10:52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12月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标准最新发布实施情况,经充分研究,制修订了电动汽车充电桩等三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2月25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对电动汽车充电桩的主要检验项目主要包含交流充电桩以及直流充电桩两大类型,交流充电桩包含充电连接控制时序、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或停止、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停机、接触电流、绝缘电阻、介电强度、冲击耐压、温度要求;直流充电桩检测项目基本与交流充电桩一致,只是将接触电流更换为急停。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无人机等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市场监管总局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标准最新发布实施情况,经充分研究,制修订了无人机、电动汽车充电桩、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下载《意见反馈表》(附件2)填写意见,邮件发送至chouchachu@samr.gov.cn,邮件主题注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2.将《意见反馈表》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邮编: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5日。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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