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8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完成了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评估核查工作。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评估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成立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并及时将《通知》转发辽宁省工信厅、吉林省能源局、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和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
工作组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国家能源局转发的问题线索,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工作座谈、听取汇报、电话了解等方式,对辖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开展专项整治评估核查工作;围绕行政手段干预电力市场准入行为、干预交易组织行为、干预价格行为等三方面内容,对东北三省一区电力交易中心和10家售电公司等单位开展检查调研,针对存在问题,与东北三省一区电力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提出监管意见,要求加大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措施。
通过评估核查工作,宣贯国家政策,明确市场方向,坚决纠正不当干预市场行为,树立监管权威,为进一步规范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秩序,助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奠定基础。(撰稿人:李沅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