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11日发文,调整湖北区域碳市场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试点单位及工作任务,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湖北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纳入试点单位范围。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湖北区域碳市场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试点单位及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区域碳市场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市监办量函〔2023〕70号,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后,相关技术研究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一定创新成果。
为进一步提高试点工作质效,经研究,省局决定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湖北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纳入试点单位范围。同时在《方案》中增加“燃料采制化全过程测量结果重复性与再现性考核评估,火电厂燃料碳排放测量结果评价方法研究”等工作任务。
请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做好统筹协调,稳妥推进试点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报送我局。
联系人:徐冬冬;联系电话:88701979。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