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提升全市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运用水平,近日,根据江苏省《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目标任务的通知》、苏州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一、明确工作目标。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推广是助力“双碳”目标,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能有效扩大新能源产业链,激活新能源产业内生动力,解决干部职工充电难题,提高新能源车使用比例,引导干部职工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形成以公共机构为示范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制定工作方案及目标。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协调各地、各单位合理选择推进机制,加强使用市场化机制选择社会运营商合作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加快利用公共机构内外部停车位资源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其中内部停车位规划建设配备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车位数(不含立体停车场的车位,下同)的10%,对外开放的停车位建设配备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车位数的20%。充分考虑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信息化管理需求,突出智能化、互动化特点,创新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鼓励共享充电、有序充电、光储充放、车网互动、车网双向互动(V2G)等充电设施建设,逐步推动充电设施参与电网的削峰填谷、新能源消纳、需求响应,降低新能源车主用车成本,助力绿色减碳,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有力推进全市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应用环境,形成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下一步,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强化统筹协调,全面加快项目推进。同时会全面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协同配合充电设施使用单位、房屋产权单位等实施主体单位,做好前期准备、项目建设、运营维护和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电气安全、消防安全及施工运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