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日前,东莞发改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东莞市新能源汽车、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储能产业链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开展2023年东莞市新能源汽车、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储能产业链企业入库申报。其中储能产业链包括电池材料(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辅助材料等)、储能电池(电芯、PACK)、IGBT、设备及零部件、系统集成(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变流器PCS等)、电池回收、其他。
详情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东莞市新能源汽车、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储能产业链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经济发展局(统筹发展局、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东莞市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东制造强市办〔2023〕1号),做好新能源汽车、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储能三个重点产业链培育工作,进一步在技术改造、增资扩产、“小升规”等政策实施方面加强对产业链各环节企业的扶持,根据市工作部署安排,现组织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储能产业链企业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对象及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市注册一年及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规上企业,且企业从事相应产业链供应链的主营产品或服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达到30%及以上,以2022年企业经营数据为准;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规下企业,且企业从事相应产业链供应链的主营产品或服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达到50%及以上,以2022年企业经营数据为准。(注: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生产动力电池、汽车电子等的企业,储能产业链中生产电池材料、储能电池、PCS、IGBT等的企业,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链中制造、设备、材料等环节的企业,对应产品或营收占比可适当下调对应产品或营收占比可适当下调)
(三)属于新能源汽车或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或储能产业链相关生产企业,主营产品或服务需包含以下一项或多项产业链环节。(1)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包括动力电池(锂电池、燃料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等)、电机、电控、整车(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汽车电子(车用半导体、智能零部件、传感器)、充换电(充电桩、换电站、充电网络建设等)、拆解回收、其他(请备注类别);(2)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链包括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材料、服务平台、其他(请备注类别);(3)储能产业链包括电池材料(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辅助材料等)、储能电池(电芯、PACK)、IGBT、设备及零部件、系统集成(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变流器PCS等)、电池回收、其他(请备注类别)。其中,产业链环节每年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申报企业,请根据《2023年东莞市新能源汽车、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储能产业链企业入库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登录“企莞家”(http://im.dg.gov.cn),于12月27日前提交《东莞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入库申报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系统审核通过后,提供纸质材料。
三、其他说明
(一)已纳入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名单的自动成为该产业链入库企业,无需再行申报。
(二)每家企业最多可选择2条产业链申报入库(我市9条重点产业链:新能源汽车、智能移动终端、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储能、电动自行车、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预制菜、国产基础软件生态)。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动力电池、整车产业链联系人:易先生,联系方式:22033285
汽车电子产业链(市工信)联系人:夏小姐,联系方式:26988211
(二)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链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22830929
(三)储能产业链
联系人:彭小姐,联系方式:22830901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8日
2023年东莞市新能源汽车、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储能产业链企业入库申报指南
一、入库对象及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市注册一年及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规上企业,且企业从事相应产业链供应链的主营产品或服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达到30%及以上,以2022年企业经营数据为准;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规下企业,且企业从事相应产业链供应链的主营产品或服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达到50%及以上,以2022年企业经营数据为准。(注: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生产动力电池、汽车电子等的企业,储能产业链中生产电池材料、储能电池、PCS、IGBT等的企业,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链中制造、设备、材料等环节的企业,对应产品或营收占比可适当下调对应产品或营收占比可适当下调)
(三)属于新能源汽车或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或储能产业链相关生产企业,主营产品或服务需包含以下一项或多项产业链环节。(1)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包括动力电池(锂电池、燃料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等)、电机、电控、整车(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汽车电子(车用半导体、智能零部件、传感器)、充换电(充电桩、换电站、充电网络建设等)、拆解回收、其他(请备注类别);(2)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链包括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材料、服务平台、其他(请备注类别);(3)储能产业链包括电池材料(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辅助材料等)、储能电池(电芯、PACK)、IGBT、设备及零部件、系统集成(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变流器PCS等)、电池回收、其他(请备注类别)。其中,产业链环节每年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四)守法经营,从2021年1月1日至今,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关于印发<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无反映申报单位存在信用不良的情况。
(五)对初创企业、研发型企业、招商引资新引进企业等营业收入或成立年限不符合条件(一)(二)规定等特殊情况的企业申请入库,由各镇(街)、园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并出具证明。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重点产业链企业入库申报信息表;
(三)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
(四)与所申报入库重点产业链相关的企业主营产品/服务占营业收入比例的证明材料;
(五)真实性承诺书;
(六)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七)其他所需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一)组织申报。市发展改革局发布申报入库通知及申报指南,企业通过“企莞家”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二)镇(街)、园区推荐。各镇(街)、园区承办发改职能机构通过“企莞家”平台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每个企业申报入库重点产业链不得超过2条。
(三)形式审核。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汽车电子产业链)受理镇(街)、园区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并通过“企莞家”平台进行线上审核,组织镇(街)、园区收集线上审核通过的企业纸质材料。
(四)项目评审。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汽车电子产业链)结合实际需要组建评审组,对申请入库企业进行评审。
(五)名单公示。市发展改革局对拟入库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名单发布及运用。市发展改革局将最终入库的企业信息汇总报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制造强市办汇总后统一发至相关部门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对在库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四、其他说明
(一)已纳入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名单的自动成为该产业链入库企业,无需再行申报。
(二)每家企业最多可选择2条产业链申报入库(我市9条重点产业链:新能源汽车、智能移动终端、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储能、电动自行车、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预制菜、国产基础软件生态)。
(三)纸质材料盖章及报送要求。形式审查通过后,企业在线打印申报表格,连同其他申请资料汇编成册纸质版一式二份,要求与申报系统资料保持一致,加盖封面章及骑缝章,向所属园区、镇(街)报送纸质材料,园区、镇(街)承办发改职能机构统一收齐寄送市发展改革局(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F-60室),其中新能源汽车的汽车电子产业链企业的申报材料,统一寄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与材料工业科)。
附表 1
附件2
承诺书
本企业申报东莞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入库的所有申报材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如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凭证行为,无论项目最终是否获得资助奖励,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他所有后果,本企业都将全部承担。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