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适合老化改造推荐性国家标准专项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14号,计划编号20230433-T-333),由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修订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征求意见稿)》现向全国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27日。
该标准规定了城镇供热服务的总则、供热质量、运行与维护、业务与信息、文明施工、保险与理赔、服务质量评价及服务改进。
标准适用于热媒为热水、热用户为民用建筑的供热系统,参与供热的各方应达到的服务要求,包括:
a)城镇供热经营企业向热用户提供的供热服务;
b)热用户合理用热;
c)热用户、相关管理部门及机构对供热服务质量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