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浙江宁波市鄞州区2023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全区有序用电方案共安排负荷52.89万千瓦,分六级执行。
A 级方案(Ⅰ级): 8.50万千瓦(缺口8.50万千瓦以下)
B 级方案(Ⅱ级): 16.99万千瓦(缺口8.50至16.99万千瓦)
C 级方案(Ⅲ级): 26.44万千瓦(缺口16.99至26.44万千瓦)
D 级方案(Ⅳ级): 35.26万千瓦(缺口26.44至35.26万千瓦)
E 级方案(Ⅴ级): 44.07万千瓦(缺口35.26至44.07万千瓦)
F 级方案(Ⅵ级): 52.89万千瓦(缺口44.07万以上)
详情如下:
2023年鄞州区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
为有效应对冬季用电高峰时期可能出现的用电缺口,切实保障民生、重要用户、重点企业生活生产用电,根据《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1〕832号)、《浙江省电力条例》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电力供需形势
今年我区经济运行总体形势良好,最高网供负荷、全社会用电量和去年基本持平。综合考虑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常年气候情况,预计今年冬季最大用电需求210万千瓦,同比增长12.8%。根据最新发、受电能力,预计迎峰度冬期间将出现约10万千瓦左右用电缺口。若遭遇极端天气、特高压线路故障或外来受电减少等情况,用电缺口还将进一步增大。
总的来看,今年电网供电仍将呈紧平衡态势,如遇到极端天气、电厂出力不足、大型市政工程影响或电网故障情况下,仍可能出现区域性用电缺口,必须认真扎实做好有序用电和需求侧管理相关工作。
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电力供应保障部署,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电力供需矛盾,加快建立“市场+行政”用户侧互动体系,做实有序用电,确保较大供电缺口、较长持续时间情况下的供电秩序,将有限的电力资源,科学合理地进行有序调配,把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电放在第一位,同时优先保障党政重要机关、部队、机场、医院等涉及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用电需求,落实广大企事业单位的错避峰让电,维护稳定的供用电秩序,不断完善应急机制,应用信息化手段努力做到“停机不停线、限电不拉路”,最大可能地满足全区人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
三、工作原则
(一)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力保“十四五”期间经济发展,按照“先生活、后生产、有保有限"原则科学合理配置电力资源,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等优先购电用户和重点生产企业电力供应。
(二) 明确边界,落实有效。打好“市场+行政”组合拳,划清市场化需求响应与行政化有序用电的业务边界,当市场机制失灵时果断启动有序用电。健全“政企协同,合署办公”的工作机制,扎实落实方案编制、用户组织、实战演练等工作。
(三) 规范业务,确保安全。科学编制有序用电方案,避免纳入影响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设备。严格执行业务流程,做好用户告知工作。对于执行不力用户,采取政企现场督查方式,确保负荷控制到位。
(四)用户分档,分级控制。根据“必须保障”、“优先保障”、“重点保障”、“一般限制”、“重点限制”对用户加以分类,要最先安排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错避峰,大力推广“分档有序用电”做法,用电企业分类原则及企业名单由鄞州区政府职能部门审核确定。用电方案根据用电缺口分六个等级实施分级控制,出现不同等级的缺电形势时,分别启动相应级别的方案。
(五)有保有限,分类执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鼓励和扶持类的企业实行错峰、避峰、轮休等措施;对一般企业实行周轮休日,给予保底负荷进行控制;对限制和淘汰类的企业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采取集中检修、限电和停止供电。当电力供应能力不足时,严格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原则,启动有序用电应急预案。
(六)属地管理,落实执行。鄞州电网可供负荷按预定的方案分配给各镇(街道、园区),由镇(街道、园区)落实辖区的用电方案和有序用电工作,加强对辖区内有关单位有序用电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政府和供电部门公开供电能力和有序用电政策,公布各用电单位错峰、避峰、轮休等限电措施的执行情况,保证指标分配公平、违规处罚公正、限电措施公开。
四、工作职责分工
全区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全区有序用电工作。各单位相关职责明确如下:
区发改局:负责全区有序用电的综合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区有序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工作,负责制定企业分档原则和审核企业分档名单,督促各镇(街道、园区)制订有序用电具体实施方案,超供电能力拉电序位、事故限电预案和措施,负责日常节约用电监察工作。
区经信局:协同区发改局制定企业分档原则和审核企业分档名单,协同督促各镇(街道、园区)制订有序用电具体实施方案,超供电能力拉电序位、事故限电预案和措施等。
区供电公司: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有序用电管理工作,负责电网运行调度和有序用电的日常管理,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制订有序用电方案。各供电(营业)所协同各镇(街道、园区)做好有序用电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有序用电时期的治安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有序用电时期安全事故的查处落实工作。
区机关事务局:负责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区住建局: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区文广旅体局:负责督促宾馆、饭店等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区商务局:负责督促商场、超市等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亮灯工程、道路照明有序用电措施。
其他部门:协助做好有序用电的相关工作,要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全社会节约用电宣传。
各镇(街道、园区):负责辖区内有序用电工作的日常管理,研究和制订本辖区有序用电实施方案,检查并督促各项有序用电工作措施的落实。
五、有序用电方案安排
根据市能源局、市供电公司联合下达的2023年宁波市有序用电工作意见,结合鄞州电网2023年电力供需发展的预测,按照不同程度的电力缺口,建立我区电网六级有序用电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响应。同时在安排每轮负荷平衡时,以专线用户和大用户为对象腾出5.29万千瓦作为机动负荷。
(一)方案分级
2023年全区有序用电方案共安排负荷52.89万千瓦,分六级执行。
A 级方案(Ⅰ级): 8.50万千瓦(缺口8.50万千瓦以下)
B 级方案(Ⅱ级): 16.99万千瓦(缺口8.50至16.99万千瓦)
C 级方案(Ⅲ级): 26.44万千瓦(缺口16.99至26.44万千瓦)
D 级方案(Ⅳ级): 35.26万千瓦(缺口26.44至35.26万千瓦)
E 级方案(Ⅴ级): 44.07万千瓦(缺口35.26至44.07万千瓦)
F 级方案(Ⅵ级): 52.89万千瓦(缺口44.07万以上)
全市有序用电按 A-F 级分级启动实施,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科学编制有序用电错避峰预案,具体落实措施应按周一至周日分别排定。
(二)方案响应
根据总体目标,我区在不同电力缺口等级情况下,安排工矿企业错避峰及非工矿企业减少空调负荷。采用“双控”办法,将用电指标分解到镇(街道、园区)和具体工矿企业,应用负荷控制系统和需求侧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工商业用户用电情况监控和到户控制,做到就地平衡。安排以工矿企业和电力线路为单位的用电高峰避让制,避峰线路实行最高用电负荷控制,避峰用户根据不同分类实行错峰负荷率分配、厂休日保底负荷分配、集中检修、限电等个性化方式,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和重要部位的用电,努力实现错峰不拉路、停机不停线。各镇(街道、园区)指标和供电线路、用户避峰时段的最高负荷限额,根据上一年用电典型日的负荷实际结合该辖区内新增用户负荷等因素确定,并以另行文件下达为准。
1.启动有序用电Ⅰ级方案(缺口8.50万千瓦及以下):
重点限制工矿企业中非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周轮休三天,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日错避峰42%负荷,安排集中检修的一月集中安排检修12天。
一般限制工矿企业中非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周轮休二天,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日错避峰28%负荷,安排集中检修的一月集中安排检修8天。
一般保障工矿企业中非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周轮休一天,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日错避峰14%负荷,安排集中检修的一月集中安排检修4天。
具体用户按照公告的《有序用电用户错避峰方案》A轮执行。
同时安排机动负荷错避峰(鄞州电网调度根据有序用电协议安排专线用户错避峰)。
2.启动有序用电Ⅱ级方案(缺口8.50至16.99万千瓦):
重点限制工矿企业中非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周轮休四天,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日错避峰56%负荷,安排集中检修的一月集中安排检修16天。
一般限制工矿企业中非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周轮休三天,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日错避峰42%负荷,安排集中检修的一月集中安排检修12天。
一般保障工矿企业中非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周轮休三天,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日错避峰42%负荷,安排集中检修的一月集中安排检修12天。
具体用户按照公告的《有序用电用户错避峰方案》B轮执行。
同时安排机动负荷错避峰(鄞州电网调度根据有序用电协议安排专线用户错避峰)。
3.启动有序用电Ⅲ级方案(缺口16.99至26.44万千瓦):
重点限制工矿企业中非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周轮休五天,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日错避峰70%负荷,安排集中检修的一月集中安排检修20天。
一般限制工矿企业中非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周轮休五天,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日错避峰70%负荷,安排集中检修的一月集中安排检修20天。
一般保障工矿企业中非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周轮休四天,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日错避峰56%负荷,安排集中检修的一月集中安排检修16天。
重点保障工矿企业中非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周轮休二天,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日错避峰28%负荷,安排集中检修的一月集中安排检修8天。
具体用户按照公告的《有序用电用户错避峰方案》C轮执行。
同时安排机动负荷错避峰(鄞州电网调度根据有序用电协议安排专线用户错避峰)。
其他单位按附件1规定执行。
4.启动有序用电Ⅳ级方案(缺口35.26至44.07万千瓦):
重点限制工矿企业中非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周轮休六天,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日错避峰84%负荷,安排集中检修的一月集中安排检修24天。
一般限制工矿企业中非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周轮休五天,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日错避峰70%负荷,安排集中检修的一月集中安排检修20天。
一般保障工矿企业中非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周轮休四天,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日错避峰56%负荷,安排集中检修的一月集中安排检修16天。
重点保障工矿企业中非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周轮休三天,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日错避峰42%负荷,安排集中检修的一月集中安排检修12天。
具体用户按照公告的《有序用电用户错避峰方案》D轮执行。
同时安排机动负荷错避峰(鄞州电网调度根据有序用电协议安排专线用户错避峰)。
其他单位按附件1规定执行。
5.启动有序用电Ⅴ级方案(缺口35.26至44.07万千瓦):
重点限制工矿企业停止生产。
一般限制工矿企业中非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周轮休六天,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日错避峰84%负荷,安排集中检修的一月集中安排检修24天。
一般保障工矿企业中非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周轮休五天,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日错避峰70%负荷,安排集中检修的一月集中安排检修20天。
重点保障工矿企业中非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周轮休四天,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日错避峰56%负荷,安排集中检修的一月集中安排检修16天。
具体用户按照公告的《有序用电用户错避峰方案》E轮执行。
同时安排机动负荷错避峰(鄞州电网调度根据有序用电协议安排专线用户错避峰)。
其他单位按附件1规定执行。
6.启动有序用电Ⅵ级方案(缺口44.07万千瓦以上):
重点限制工矿企业停止生产。
一般限制工矿企业停止生产。
一般保障工矿企业中非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周轮休六天,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日错避峰84%负荷,安排集中检修的一月集中安排检修24天。
重点保障工矿企业中非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周轮休五天,连续性生产工矿企业每日错避峰70%负荷,安排集中检修的一月集中安排检修20天。
具体用户按照公告的《有序用电用户错避峰方案》F轮执行。
同时安排机动负荷错避峰(鄞州电网调度根据有序用电协议安排专线用户错避峰)。
其他单位按附件1规定执行。
7.全区安排21万千瓦超电网供电能力拉限电序位表,在供电能力不足时,按照“错峰不拉线、力争不拉电”的原则,遵循“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顺序,严格执行《鄞州电网超电网供电能力拉限电序位表》,最大限度避免停限电带来的损失。
8.根据预测今年冬季易超限的断面,单独做好断面有序用电预案,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安排错避峰负荷。
9.各级响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工矿企业的分类由政府认定后发布,如有企业需要调整的,由企业书写报告说明理由,各镇(街道、园区)签署意见,报区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同意。
(2)安排专线用户和大用户为主作为机动负荷,当天负荷缺口不超当天等级响应缺口110%,原则上不启动高一级响应,经有序用电领导小组认定,动用机动负荷加以控制。
(3)通过组织机动负荷演练或与用户签订协议,提高用户配合意识,确保在电网临时有缺口时,能在20分钟之内立即压减或切除机动负荷。
(4)集中检修天数在一周内原则上不予安排分次执行,集中检修在一周以上的原则上可安排2次执行,确有需求的可向有序用电领导小组申请,认定后执行,集中检修日期由用户向有序用电领导小组申请,统一安排后每周公布,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5)采用厂休日错避峰的企业,给予装机容量10%作为保底负荷用于消防、监控、普通办公,日错避峰用户限定错避峰负荷率,如用户超负荷用电,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将采用信息化手段自动跳闸。
(6)有序用电III级缺电响应时,要求商业用户控制空调负荷;Ⅳ级缺电响应开始,要求所有用户控制空调负荷。
(7)区政府办、区文广旅体局、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应牵头分别组织1-2组有序用电督察小组,配备专车与人员(不少于3人),在Ⅲ级响应执行后开展各部门、单位空调和景观灯等使用情况督察,每日以日报形式上报有序用电领导小组。
(8)各企业单位要密切关注有序用电小组发布的供用电信息,做到“限得下来、用得上去”,切实加强有序用电管理水平。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将采用短信、报纸、电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形式将实时供用电情况进行定时滚动播报。
六、工作要求
(一)完善有序用电工作机制。依托鄞州区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和鄞州区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履行工作职责,统筹安排和协调全区有序用电工作。积极做好宣传沟通,引导企业有序开展错峰、避峰,严格有序用电执行程序,履行提前告知用户义务,对需要停、限及终止供电企业,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向电力用户发布信息; 严格做好居民生产生活和重要用户电力保供,非事故情况下不得出现直接拉路。 加强用电形势和节能宣传,引导用户安全用电、科学用电、节约用电。鼓励发挥增量配电公司、售电公司、直购电大用户等市场新主体在有序用电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继续坚持有序用电“合署办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园区)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有序用电工作小组,协助主管部门贯彻实施区有序用电方案。利用供电企业有序用电管理平台快速、有效实施有序用电措施,及时沟通和解决有序用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由发改局牵头,各镇(街道、园区)配合对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违规企业要求整改。在巩固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政策基础上,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指导,不断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和各项有效措施,切实做到有序用电、节约用电、科学用电、合理用电。
(二)提高有序用电应急响应能力。考虑到特高压以及重要省际受电通道故障停运以及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对本地供用电可能带来的影响,迭代完善有序用电应急响应机制,启动修编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联合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和紧急情况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充分发挥负荷管理平台作用。深入推进负荷管理系统应用,加大用户负控开关跳闸回路接入终端的力度,提高负荷监控能力。切实加强负荷管理系统主站和终端的运行维护,为精细化有序用电打下坚实基础。要确保负荷实际监测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90%以上,负荷实际控制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30%以上,100kVA及以上用户全部纳入负荷管理范围。在错避峰限电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负荷管理系统的技术监控手段,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错避峰措施,避免直接拉停线路。对于故意破坏负荷管理终端、拒不执行错避峰措施的,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有序用电工作顺利开展。
(四)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继续加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节电管理,有效控制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持续推进城市道路节能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强技术节电,大力推广蓄能、热泵、高效电机、绿色照明等节能环保技术,优先选用电能等清洁能源,显著提升全社会能源综合利用水平。
(五)加强现场检查与监督。为切实推进今年有序用电工作,区政府将对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的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对因有序用电管理不力、措施不当而造成多次拉闸限电,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块,将予以通报。各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保障工作,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切实维护好城乡居民的正常生活用电秩序,杜绝出现“随超随拉”、“无为而治”的无序状况。对执行不到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供用电营业规则》《浙江省有序用电停限电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停限电。
本方案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