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2日,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23年瑞安市智慧光储充一体化系统项目招标,主要设备包括7千瓦充电桩、快充枪(含一拖多充电桩主机)、液冷超充枪(含一拖多充电桩主机)、国标120kw充电机一体式1机2充、国网标120kw充电机一体式1机2充、国标60kw充电机一体式1机2充、国网标60kw充电机一体式1机2充、V2G充电枪一桩2枪、分布式储能。
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2488万元人民币。
详情如下:
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23年瑞安市智慧光储充一体化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23年瑞安市智慧光储充一体化系统项目】(招标编号:CITCC-ZJ23CT0401008,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23年瑞安市智慧光储充一体化系统所需的设备及相关服务,主要包括公用充电系统对应所需的光伏、储能及对应监控、热成像传感器系统等建设。设备清单如下:
1.2交货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2488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且同一制造商不得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注:主要设备包括7千瓦充电桩、快充枪(含一拖多充电桩主机)、液冷超充枪(含一拖多充电桩主机)、国标120kw充电机一体式1机2充、国网标120kw充电机一体式1机2充、国标60kw充电机一体式1机2充、国网标60kw充电机一体式1机2充、V2G充电枪一桩2枪、分布式储能。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