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电力直接交易项目”进行询价,请有意向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电力直接交易项目;
2、项目编号:ZYY(总)2023051;
3、项目限额:461.28元/兆瓦时;
4、付款方式:按月据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省电力平台所颁发的企业资质文件。
3、不接受联合报价。
4、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三、采购需求
1、采购规模:用电约1万兆瓦时/年(结算以实际用电量为准)
2、采购需求:拟选择1家具有售电能力的供应商,负责向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提供直购电交易资格的申报工作、提供直购电业务、提供节能减排增值服务等。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采购人满意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作有效期间,如遇政府部门调整售电交易方式、管理政策,且合同条款不适用新的管理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按新的管理政策要求签署补充协议。
四、招标文件获取
本次招标以公告形式在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网(.cn/)公开发布平台上发布,投标人有意向可自行下载文件投标报价。
五、报价
1.供应商须按“报价函”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2.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若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采购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
3.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人员保险费、运输费、器材费、税金等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4.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函(见附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
4、其他材料(若有可自行添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不得有缺项漏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请投标人于2023年11月21日14:30前将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的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快递或送至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招标办,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芜屯南路9号 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内科综合楼9楼招标办
联系电话:0553-2599306
3、对投标文件有异议或疑问的请在投标前质疑。
八、成交方法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五人及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2、在院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询价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根据最低价评标法的原则,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网上公示,并出具中标通知书。报价经询价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当出现多家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同时,询价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九、签订合同
1、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综合得分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中标单位。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2、中标公示发布后中标单位因非政策性等不可抗拒原因违约的,投标单位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一年内不得参与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各院区招投标工作。
十、其他
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2、投标人对本项目中标公告内容有异议或疑问的可与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招标办联系, 联系电话:0553-2599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