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11月13日,山东海事局发布关于印发《海上风电通航安全自主监控平台建设与运行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通知。
《指南》明确,海上风电场自主监控平台的配套基础设施主要由AIS子系统、雷达子系统、VHF子系统、CCTV子系统、水文气象采集子系统、网络传输子系统、网络安全子系统、数据储存子系统等构成。海上风电建设(业主)单位应积极与配套基础设施厂家进行可行性研究,确保配套基础设施设备符合本指南要求。
其中风电自主监控平台 ,要求实现海上风电场施工、运维过程的自主监控,包括基础信息子系统、数据处理子系统、数据融合子系统、交通显示子系统、监控预警子系统、作业管理子系统等功能模块。海上风电场的交通安全监控平台,应明确布局方案时机,宜在确定场址之后,设计之前;海上风电场的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详情如下:
山东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上风电通航安全自主监控平台建设与运行指南》的通知
各海上风电建设单位,局属各单位:
为保障山东海上风电通航安全,提高海上风电海上交通安全科学管理水平,规范海上风电施工及运维期的通航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山东海事局海上风电通航安全管理办法(暂行)》《海上风力发电场设计标准》《海上风电场运行维护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山东海事局组织编写了《海上风电通航安全自主监控平台建设与运行指南》,现在印发给你们,请参考使用。
附件:山东海事局海上风电通航安全自主监控平台建设与运行指南
山东海事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