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粤水电发布公告表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公告指出,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完成发行股份购买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的业务范围、营业收入规模均发生重大变化,为准确反映公司行业特征,使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与公司经营业务和发展实际相匹配,董事会同意公司名称由“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粤水电”变更为“广东建工”。
粤水电表示,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引入建工控股建筑板块核心业务资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成为大湾区一体化经济中的建设龙头,并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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