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对配额分配作出如下规定。
一是在以二氧化碳当量总量配额控制目标下,进一步按品种分配生产配额和内用生产配额,保持了我国对议定书受控物质实施配额许可政策的连续性,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引导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以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分配进口配额,在保障进口贸易灵活性的同时,满足国内相关行业进口需求。
二是按需分配配额。考虑到2024年是冻结年,未来可能存在着市场变化,部分配额本次暂未分配,但生态环境部将在2024年期间根据履约工作进展和相关行业需求,及时商有关部门研究此部分配额分配方法,在不突破2024全年总配额的前提下进行二次分配,包括用于增加配额发放量和半导体、泡沫等重点领域HFCs使用量等,充分保障相关行业发展需求。
关于印发《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实现2024年氢氟碳化物(HFCs)生产和使用量冻结在基线值的履约目标,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我部组织编制了《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进出口配额许可及进出口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于2023年11月24日前组织做好2024年度HFCs生产配额、内用生产配额和进口配额申请填报等相关工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办公厅,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