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西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负荷聚合商注册工作的通知。满足市场准入条件的负荷聚合商,履行注册、承诺、公示、备案等程序后,纳入电力市场主体目录。
详情如下 :
关于开展西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负荷聚合商注册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西北区域省间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通知》(西北能监市场﹝2020﹞8号)及《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西北区域省间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补充修订条款的通知》(西北能监市场﹝2023﹞2号),参与用户侧调峰的市场主体需按照《可调节用户参与西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准入、退出管理办法(暂行)》(西北调控﹝2021﹞124号)进行市场注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概念
负荷聚合商是指代理独立用户的聚合主体,包括售电公司、综合能源服务商、及其他具有聚合性质的多负荷资源运营商等。
二、注册要求
1.应具备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内部核算的用户主体经法人单位授权,可以相应法人名义参与相应市场交易。
2.应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及节能环保要求,落后产能、违规假设和环保不达标、违法排污项目不得参与市场。
3.需至少拥有2名具备电能管理、需求侧管理能力或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
4.负荷聚合商最小调节能力应不低于10MW,单曰累计持续响应时间不低于1小时。
5.能够通过电力调度数据网或西北电网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智能调控平台(“U-GDP平台”)等系统与电网企业进行实时运行信息安全交互,并满足信息安全防护、分时计量采集等技术要求。
三、注册程序
满足市场准入条件的负荷聚合商,履行注册、承诺、公示、备案等程序后,纳入电力市场主体目录。
1.技术测试。负荷聚合商向调度机构提交技术测试申请,获取测试结果意见表。
2.平台注册。负荷聚合商技术测试通过后,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提交注册申请,完成原件核验和资料备案,并按固定格式签署信用承诺书。
3.信息公示。新疆电力交易中心通过交易平台公示负荷聚合商注册材料和承诺书,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负荷聚合商注册自动生效。公示期存在异议的,注册暂不生效。
4.生效备案。负荷聚合商公示期满无异议注册生效,纳入辅助服务市场主体目录,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定期向自治区电力主管部门和新疆能源监管办备案。
反馈邮件:xjdljyfk@163.com
客服咨询电话:4001895598
注册咨询电话:0991-2911586
附件:1.辅助服务聚合商注册操作手册
2.负荷聚合商注册材料清单及模板说明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