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能源局: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杨昊代表提出的第119号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我们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努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绿色能源基地,推动绿色晶硅产业快速发展。
一、关于电力政策优惠的建议
自治区研究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政策。制定了电力优惠《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包括光伏新材料及应用、先进硅材料等12个行业,分类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新能源交易比例,其中,对纳入《目录》内12个行业的用电企业(不含单多晶硅)新能源交易比例上限提高至58%;对单晶硅、多晶硅用电企业,新能源交易比例上限提高至42%。
二、关于政策支持的建议
为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自治区先后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等支持性文件,从多方面、多角度多措并举推动绿色晶硅产业快速发展。
三、关于科技创新的建议
自治区现有中环晶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晶硅企业拥有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其中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被评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下一步,一是推动本地高校与晶硅企业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培训专业化技术人才,联系国内晶硅头部企业在区内布局创新联盟,推动研发平台建设、加大研发投入。二是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通过相互掺股、股权分配、战略合作等方式开展一体化、联合化投资运营,共同建设具备市场集聚效应的晶硅光伏产业创新发展区,提升晶硅光伏产业的综合创新能力。三是鼓励多种形式技术路线先行先试,加强绿色晶硅产业技术攻关和终端应用,鼓励研究单位与区内企业联合展开技术攻关,支持建立技术创新试验平台,利用强强联合、校企合作、技术攻关等方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实现筑巢引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