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近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发布《天津华电宝坻区大白庄、黄庄镇、八门城镇270MW风电项目(黄庄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宝坻华电青龙湾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华电宝坻区大白庄、黄庄镇、八门城镇270MW风电项目(黄庄镇)位于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110千伏升压站,24台5MW风力发电机及32.63km集电线路,储能设施依托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2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项目建成后总装机容量120MW。总投资720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国家、天津市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符合宝坻区总体规划,选址可行,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我局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在网站进行了公示,无反对意见。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加强施工机械尾气维护,使用合格燃料。落实好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水:严格落实沉砂池、环保型临时旱厕等措施。生活污水定期清运处理;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
3、噪声:主要噪声源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建立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物料运输路线,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废含油抹布等,须统一暂存于大白庄镇升压站危险库房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
5、电磁环境:认真执行电力行业设计与建造规范,落实电磁辐射防护措施,控制电磁辐射环境影响。
6、按照《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有关工作。
7、要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机构,制定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监测。
8、做好安全风险辨识,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环境风险应急工作
三、本项目不涉及总量产生。
四、总量做为项目环评批复纳入排污许可证;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待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相关要求完成验收后,方可正式投产。
五、该项目应执行以下环境标准:
1、《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2、《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
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7、《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