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重点源头减碳类的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项目包括,高效智能光伏组件、碲化镉等新型薄膜太阳能电池、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超薄硅片等先进光伏产品研发制造与示范应用,大容量、低成本太阳能热发电、高效大容量风电、高效低速风电、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生物天然气示范,浅层/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及综合利用、大容量高效地热能发电及干热岩发电示范,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等海洋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先进核能发电与核能综合利用示范等。
关于开展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发改〔2023〕115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印发的《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详见附件)要求,结合本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工作基础,现组织开展本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京中央企业示范项目向国务院国资委申报,不通过本市推荐。
二、其他企业向我委报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三、我委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组织专家、各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评审、合议,按照不超过10个的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推荐2023年首批示范项目。
四、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9月18日前报送至我委(资环处)。纸质盖章材料一式两份请寄送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2号楼2511室。电子版(含扫描件及可编辑版)请同步以“XX项目-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申报”为标题,报送至电子邮箱hzc@fgw.beijing.gov.cn。逾期申报项目将不纳入首批示范项目评选推荐。
五、咨询电话:66419876-0803、55590329。
特此通知。
附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