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河南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更好发挥内需拉动作用,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质量更高、效益更好、速度更快、更可持续,商丘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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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推动供电部门研究拓展外电入商新通道

2023-09-04 13:41 来源: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河南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更好发挥内需拉动作用,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质量更高、效益更好、速度更快、更可持续,商丘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起草了《商丘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9月28日。

《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快引电入商工程,推动供电部门研究拓展外电入商新通道。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快存量风光电及梁园、柘城10万平米地热项目建设,谋划布局新型储能电站,力争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新型储能规模达到20万千瓦。

完善煤电油气运保障协调机制。加强电煤供应监测分析,督促燃煤发电企业落实电煤最低库存制度,推进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全覆盖。强化电力迎峰度夏度冬保供、采暖季电力绿色调度,持续增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科学组织实施有序用电。健全政企运输沟通协调机制,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需求。

详情如下:

关于《商丘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是党中央着眼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我国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2022年12月以来,国家、省先后发布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刚要(2022—2025年)》《“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在“十四五”及更长时期内就扩大内需这一战略任务作了重点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更好发挥内需拉动作用,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商丘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该方案广泛征求了33家市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商丘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未来三年内我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指导思想、5项基本原则和76项重点举措。

二、主要内容

《商丘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共分10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聚焦建设对外开放桥头堡、枢纽经济新高地,提出我市扩大内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至第九部分:重点举措。从8个方面明确了各项任务举措。一是着力拓展提升消费需求。包括全面提振传统消费、积极发展服务消费、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等任务措施。二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包括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重点领域补短板投资和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等任务措施。三是着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包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积极推动农村现代化、强化区域协调发展等任务措施。四是着力提高供给质量。包括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制造业强市、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和加强标准质量品牌建设等任务措施。五是着力健全现代市场流通体系。包括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等任务措施。六是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包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发挥外资外贸对内需的促进作用等任务措施。七是着力推动共同富裕。包括持续优化初次分配格局、逐步健全再分配机制、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等任务措施。八是着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包括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强化能源安全保障、推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等任务措施。

第十部分;实施保障。包括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加强评估督导等3项具体保障措施。

三、主要目标

内需规模实现新突破,供给质量显著提升,交通区位优势进一步显现,枢纽经济走在全省前列,成为“双循环”格局中重要节点,在新时代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显著增强。到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保持两位数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70亿公斤以上、力争达到75亿公斤;经济循环更加畅通,物流行业增加值突破600亿元;开放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进出口总值突破100亿元;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附件2:

商丘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河南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更好发挥内需拉动作用,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质量更高、效益更好、速度更快、更可持续,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总纲领、总遵循、总指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两个确保”、深入实施“十大战略”、致力打造“七个强市”、大力实施“七大行动”,坚持项目为王,致力产业倍增,聚焦建设对外开放桥头堡、枢纽经济新高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团结拼搏、担当奉献、善作善成、勇创一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更高、效益更好、速度更快,努力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中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商丘绚丽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终同群众站在一起、干在一起、拼在一起,维护人民利益,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转变发展方式,以保促稳、稳中求进、进中蓄势,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全市一盘棋,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更好发挥各级各部门积极性,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坚持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改革,全方位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决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敢于向改革要活力,善于向开放要空间,勇于向创新要动力。

(三)主要目标。

内需规模实现新突破,供给质量显著提升,交通区位优势进一步显现,枢纽经济走在全省前列,成为“双循环”格局中重要节点,在新时代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显著增强。到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保持两位数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70亿公斤以上、力争达到75亿公斤;经济循环更加畅通,物流行业增加值突破600亿元;开放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进出口总值突破100亿元;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二、着力拓展提升消费需求

(一)全面提振传统消费。

1.强化基本消费供给。扩大绿色优质生鲜农产品供给,推动优质精品农产品进入全国高端市场。实施预制菜食品升级行动,打造隆世达、金豆子等预制菜区域优势品牌。积极推动酒业振兴,挖掘、传承和创新商丘酒文化,支持酒企开展定制活动,提升商丘品牌企业竞争力。加大商丘美食节、“豫见美食香约商丘”及商丘十大“名吃、名厨、名菜”等系列活动推介力度。大力发展优质高端棉纺、绿色纤维、非织造产品、品牌鞋服,培育针织服装、运动鞋服、休闲鞋等区域品牌,提高消费品质。开展“我是商丘人我爱家乡品牌”专项活动,拓展商丘品牌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释放出行消费潜力。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持续实施鼓励汽车下乡、以旧换新和新能源汽车消费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符合监管规定前提下,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推动二手车流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在老旧小区、医院、交通枢纽、商业街区等新建一批停车设施,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或立体停车场,大力推广智慧停车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加油站、服务区、居民区、单位内部停车场、工业园区、景区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加快高速、干线公路沿线服务区充电设施布局,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构建布局合理、车桩相随的充电网络。到2023年年底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集中式充电示范站县域全覆盖。到2025年累计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100座以上、各类充电桩6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商丘市分行、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鼓励各县(市、区)举办房产推介会、展销会,积极做好银企对接、产销对接,通过发放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方式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人才购房落户。积极推动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充分激发不动产市场活力,促进不动产交易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更好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需求。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等政策。强化在建在售开发项目监管,加快问题楼盘化解。推广智慧家居家电、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家居产品,深入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鼓励家电家具经销企业积极开展节能家电、环保家具租赁业务。(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金融监管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商丘市分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深入推进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围绕现有日月湖、商丘古城、万达广场、永城芒砀山等大型商务、商超消费集聚区和文旅消费集聚区,丰富消费业态,增强消费体验,提高聚集效应。加快示范步行(商业)街区创建试点,改造提升一批步行(商业)街区。大力实施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培育工程,新建和改造一批品牌连锁便利店等商业设施。加快实施首店引进、新品首发等专项行动,招引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商业品牌入驻商丘,大力吸引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连锁店集聚,鼓励国际品牌企业开设直营门店、品牌工厂。支持“马路经济”“地摊经济”“夜经济”等发展,培育壮大夜购、夜食、夜游、夜娱、夜宿、夜行规模,打造多业态融合的夜经济场景,每年培育5—10个市级夜经济消费集聚区,争取培育、推荐1个省级夜经济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广电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积极发展服务消费。

5.推进文旅消费提质扩容。深入实施文旅文创融合战略,高水平推动商丘古城5A级景区创建,推动日月湖、日月河等主城区文旅优势资源改造提升,着力打响“游商丘古都城,读华夏文明史”品牌。做好殷商文化、火文化、汉文化等商丘特色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宋国故城和永城王庄遗址考古发掘、保护展示,推动麒麟舞、火神庙会等非遗活态保护传承,推动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广二十四坊轻文旅小镇、868文化艺术创意园、唐虞文创集市等文旅融合新模式,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加强与网红自媒体、网络直播、影视拍摄等各类媒体合作,打造一批“网红打卡地”。支持公共文化机构开发文创产品,推出2—4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艺术精品,打造“戏曲之乡”品牌。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加快旅游景区改造提升,创新发展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城市休闲旅游、康养旅游等业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举办市文旅文创发展大会和文旅文创消费季活动,鼓励各县(市、区)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等措施,扩大旅游消费。组织开展市“新时代新征程新风貌”十大群众文化活动,持续深化书香商丘建设,围绕“国际华商文化节”“我们的节日”“我们的中国梦”等品牌,组织开展特色节庆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增加养老育幼服务消费。深化落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健全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普惠养老服务,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加快布局日间照料机构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积极开展适老生活用品市场,更好满足差异化、个性化养老需求。实施托育服务能力倍增行动,推行托幼一体化模式,鼓励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推进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开展示范性机构创建、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和生育友好单位评选工作,到2025年每个城市社区建成1家以上托育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优化医疗健康服务供给。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开展妇幼保健院提质升级工程。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提供涵盖科普宣传、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婚前保健、孕前优生、补服叶酸等“一站式”生育全程优质服务。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构建分工协作、运转有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提升危重妇儿救治能力。建好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发挥院士工作站作用,以“中医优势专科”为抓手,提升全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引导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化发展。推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实施,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妇女联合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提升教育服务质量。支持商丘师范学院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推进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升本。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大力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到2025年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实现达标。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争创省级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全面改善适应新高考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覆盖面。支持学前教育多元办学,扶持和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促进群众体育消费。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加快“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综合馆)和健身路径、健身步道、体育公园建设,全面完善“15分钟健身圈”,推进“10分钟健身圈”规划建设。到2025年新建、改建10个左右体育公园和190个足球场。支持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社会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共享。鼓励发展体育健身、赛事展览、运动培训、电子竞技等相关产业,培育体育产业基地、体育服务综合体、体育旅游精品项目等一批体育消费载体。大力发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群众喜爱的赛事活动,推动商丘市冬泳文化节、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中原大舞台武术展演活动、空竹文化节等品牌赛事发展,增进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拉动体育消费。(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深入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积极争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城市,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推进家政服务进社区,到2025年建成3个家政服务示范社区网点、培育2家员工制家政试点企业。鼓励本科院校、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加快培育建设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举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推动家政与养老、托幼、物业等业态融合创新发展,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立服务网点。开展家政企业信用建设行动,强化家政服务品牌和标准化建设,推行家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推进家政品牌企业认定和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加快培育新型消费。

11.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加大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投入,加快推进零售企业、传统商圈、街区、门店和旅游景区等消费场所的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开展“线上销售、线下体验、无接触配送”全渠道营销,拓展“云逛街”“宅消费”等新消费场景。实施数字商贸建设行动,打造若干智慧商圈,推出一批“互联网+”示范社区商业中心,加快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加快培育本土电商平台企业,认定一批商丘特色产品电商直播基地和放心消费电商直播间,培育电子商务细分领域领军企业。支持知名电商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建设综合性电商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培育“互联网+社会服务”新模式。充分发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功能,积极开展“三个课堂”工作。做好教育数字化转型工作,开展数字校园建设,推动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数字教育资源。培育基于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平台的新型体育服务业态,推动开展全民健身线上线下体育赛事。深入发展在线文娱,持续推进景区、文化馆、博物馆和有条件的体育场馆智慧化改造。鼓励医院开通线上门诊,拓展互联网线上预约,在线问诊、预约检查、电子处方、线上开药、药品配送等服务。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与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促进共享经济和新个体经济发展。支持线上多样化社交、短视频平台规范有序发展。大力发展直播电商、网络销售等新型消费,突出本地优势和特色产业,组织举办全市直播电商大赛,打造商丘特色产品直播电商集聚区,提升本地农特产品、服装发饰、特色产业等品牌力。合理引导商丘知名网红充分发挥自身影响力,推动网红经济和电商产业健康发展。支持网约车、共享住宿、无接触配送等共享资源的商业模式创新,推进网络货运发展和网约车合规化,引导家政、养老、托育等服务行业对接入驻大型平台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

14.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加强高性能、高质量、轻量化、低碳环保产品的绿色设计产品开发应用推广,到2025年培育10个绿色设计产品和节能节水技术装备产品。在重点行业推广先进、适用的绿色生产技术和装备,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等领域应用。加快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塑料、废纸、废玻璃等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积极鼓励品牌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促进智能冰箱、智能空调、智能洗衣机、智慧厨卫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倡导节约集约的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商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节约型机关等创建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创建绿色低碳小区。持续开展电商、外卖平台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规定措施宣传,合力推进过度包装治理,严格落实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加强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管理。加快城市公交专用道建设,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导、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统筹发展的绿色出行体系。深入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到2025年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比例达到30%。进一步完善绿色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

16.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限制。实施宽进严管,加快取消充分竞争性服务业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旅游、文化、体育、健康等领域服务消费市场准入,健全多元化赛事活动举办和运营模式,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力度。对电力、油气等行业中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服务领域,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进一步简政放权,放宽上下游竞争相对充分服务业准入门槛。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持续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事业单位改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广电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委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公益诉讼制度,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消费纠纷在线解决,建立健全消费者维权投诉快速处理机制,使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依法维权、协同共治成为维权新常态。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打造“提振消费信心,我们在行动”全媒体宣传矩阵,加大公开曝光力度,积极倡导实体店经营者主动作出无理由退货承诺,推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一)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18.滚动实施“三个一批”。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逐季开展“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修订完善“三个一批”活动评价办法,推行“一项目一清单一台账”管理,常态化开展季观摩讲评活动,推动形成签约项目拼落地、开工项目赶进度、投产项目抢达效的工作闭环,力争每年新签约、开工、投产项目各100个。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强化要素保障,提高项目包装质量和成熟度。落实重大项目领导分包、专班推进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9.开展项目建设集中攻坚行动。完善重大项目部门会商、交办督办等机制,落实容缺办理、区域评估、联合审验等创新举措,加快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办理,推动项目按计划节点加快实施。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建立重大项目资金、用地、能耗等保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打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长期贷款等政策组合拳,完善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用好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强化项目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出台实施支持民间投资发展方案,引导民营企业加大在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制造业转型升级等领域重大项目的投资力度。聚焦“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事项,筛选一批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优质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推进重点领域补短板投资。

21.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航空打造节点、铁路建强枢纽、公路织密网络、水运构建规模”的总体思路,加快综合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提升交通枢纽能级,努力打造商丘枢纽经济先行区。开工建设商丘机场航站楼、跑道等主体工程。加快建设京雄商高铁商丘段、商丘动车存车场,沿黄高速公路商丘段、兰太高速民权段完成节点目标。阳新高速宁陵至沈丘段建成通车,加快推进民权至砀山、永城至单县、永城至灵宝高速商丘段3个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民权至砀山高速商丘段。争取将沱浍河二期项目纳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中期规划调整和国家级航道网规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22.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持续优化电网结构,重点实施一批220千伏变电站新建(扩建)工程,扎实推进市区、宁陵、虞城、夏邑等110千伏变电站建设,实施城乡配套电网建设和升级改造行动,提升电网可靠性和安全性。加强输油输气管网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完善互联互通管道和县域支线网络,进一步提升油气供应保障能力。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国电民权电厂等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县(市、区)政府)

23.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引江济淮配套工程、黄河故道一期水生态治理、惠济河洼地、惠济河重点河段等工程。推动商丘南水北调供水工程完成节点目标。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四化”、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等设施建设,到2025年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的比例达到80%。(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县(市、区)政府)

24.打造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商丘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统筹整合批发市场、公路港、保税中心等物流资源,打造全国重要的供应链组织中心和商贸物流集散分拨中心,争创国家级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推进商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中原智慧冷链物流园、商丘农产品冷链物流园等项目,完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打造全国重要的生鲜农产品流通中心和冷链物流集散地。加快建设商丘国际陆港、商丘铁路物流基地,为常态化开行中欧班列(中豫号﹒商丘)创造条件。加快建设永城区域物流枢纽,支持县域重点物流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5.加大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完善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定时定点收集运转、末端机械化智能化分拣,通过高温焚烧和再利用,形成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依托省级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和静脉产业园区,到2025年建成3~5个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发挥扬尘智慧监管平台的作用,综合运用监控数据资源,提升扬尘治理的整体联动监管能力。深入推进国土绿化提质行动,加快森林商丘建设,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实施黄河故道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着力构建北部生态安全屏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6.完善社会民生基础设施。实施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逐步实现“农村寄宿制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寄宿制初中向县城所在地集中”。编制商丘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合理制定学校年度建设计划,每年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更好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加快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进河南中医院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商丘医院项目建设,发挥好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作用。加快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商丘市儿童医院(河南省儿童医院商丘医院)项目建设。完善市、县级传染病救治网络,每个县(市)依托1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和符合规范的病房楼。(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7.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开展城市内涝系统治理,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和更新改造,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到2025年新开工改造3万户。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推广应用智能传感器、智能视频、自动识别等信息化管理监督手段,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系统提升城市供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8.强化本土优质工程建设企业培育。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本土建设企业创建精品工程,增加本土建筑企业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和省级优质工程奖(中州杯)数量,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支持建筑业企业以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推进混合所有制和项目股份制改革,打造一批更具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支持本地建筑企业参与市政、交通、水利、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重大建设项目,鼓励注册地在我市的建筑业企业参与投标。建立重点项目供需对接机制,组织举办建材产品推介会,鼓励项目施工单位与优质建材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29.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出台支持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速方案和政策措施,在信息通信、智慧交通、智慧能源等领域加快形成全省领先优势。全面提升信息基础设施,实施“双千兆”网络协同工程,推动10G-PON规模部署,重点场景、热点区域、农村热点5G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加强新型数据中心和边缘数据中心建设。大力推进商丘智慧岛算力中心、梁园区集美数智产业园、睢县电子信息产业园、民权永耀缘成科技光电产业园等建设,积极建设全省5G智能终端配套协作区。到2025年建成5G基站1.4万个,拓展5G覆盖范围,提升典型场景网络服务质量。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二级节点建设和应用推广,支持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二级节点。加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建设和应用推广,推动各类工业互联网平台互联互通,积极遴选培育细分行业、特定领域和产业集群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管办、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着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30.推动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按照“一核两翼三区四维”城市发展定位,深入实施中心城区崛起计划,全面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推动功能片区互联互融、组团发展,不断增强中心城区集聚裂变、辐射带动能力。做优做强市本级,着力打造高端商务中心区、高端生活服务中心区、产业服务中心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总部经济、会展经济等城区经济,着力将中心城区建设成为现代金融集聚区、科技创新区、会展经济功能区、企业总部基地。稳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序推进城区符合条件的乡、镇,撤乡(镇)设街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睢阳区政府、梁园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1.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等重点工程。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等县域经济“三项改革”,更好发挥永城、睢县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作用,支持各县城功能组团、联动发展,加快推动县域经济“成高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委改革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2.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居住证持有人全面享有高质量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做好租房落户、人才落户等落户准入工作。做好异地首次申领身份证的受理、审核、签发和发放工作。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3.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城乡统筹,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加强城乡规划布局,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政策。积极推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发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城乡融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积极推动农村现代化。

34.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科学编制乡村规划,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乡村清洁能源建设、数字乡村建设、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程。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活动,争创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打造乡村建设样板。统筹推进城乡教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等四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乡村工匠队伍建设,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升乡村建设工匠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建好用好党群服务中心,筑牢为民服务阵地,持续深化“五星”支部创建,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通管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5.丰富乡村经济形态。深入实施冷链食品、休闲食品、特色功能食品等升级行动,力争建设1条以上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1个以上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打造创新链前瞻引领、产业链完整融合、供应链协同集聚的食品产业生态。因地制宜发展乡土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6.完善乡村市场体系。健全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布局建设一批田头小型冷藏设施和集仓储保鲜、初级加工、冷链配送于一体的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到2025年建成1个以上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开展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宣传推介“商丘农优”农产品整体品牌,打造一批地方性、行业性、有知名度的电子商务公共品牌,到2025年培育7个以上本地电子商务公共品牌,省级以上农业品牌达到100个以上。推进工业品下乡行动,布局建设一批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促进农村品质消费、品牌消费。持续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规范农村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强化区域协调发展。

37.推进区域合作发展。以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为纽带,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谋划跨区域合作事项,强化东向开放协作,积极融入长三角产业链供应链,深入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中原-长三角经济走廊先导城市。做大做强商丘保税物流中心和民权保税物流中心,加快商丘综合保税区申建步伐。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为引领,加强与山东省菏泽市交流合作,推动与山东重点合作事项、项目梳理,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共建豫鲁毗邻地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全面落实京豫、豫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持续深化科技创新、枢纽经济等领域合作交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着力提高供给质量

(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38.打造创新平台。整合梁园、睢阳两个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资源,大力创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优化区域创新空间布局。以宁陵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依托,创建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火炬高端装备制造特色产业基地。积极申建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到2025年,力争建成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国家火炬高端装备制造特色产业基地1家。重点推动民权制冷装备制造、柘城HDI多层精密电路制造等中试基地建设,到2025年,组建省级中试基地2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9.培育创新主体。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工程、创新型企业树标引领行动、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开展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梯次培育机制和优质中小企业、头雁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梯度培育库,持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到2025年,组建省级产业研究院1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2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00家,瞪羚企业达到20家,省级头雁企业和重点培育头雁企业12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0.优化创新生态。深化与中国人民大学、省科技厅等校地合作、厅地合作,重建重振商丘市科学院(商丘市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协同创新。加快推进省地质研究院商丘科学实验场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神农种业实验室商丘基地、商丘燧皇种业实验室建设,高标准推进商丘“智慧岛”建设。完善人才“引用育留”全链条,深入推进“百万回归”工程、“名医入商”“名师入商”工程,用好“商丘学者”和人才奖励专项基金激励机制。深入实施顶尖英才集聚、领军帅才引育、潜力俊才提升等人才发展重点行动。加强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梯队建设。借助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

(二)加快建设制造业强市。

41.着力培育壮大重点产业链。出台实施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培育重点产业链推进工作方案,健全专班推进机制,制定“图谱+清单”及支持政策,“一链一策”推进24个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重点实施集美数智产业园、雄富光电产业园、柘城金刚石产业园等标志性、牵引性项目,持续提升产品附加值、品牌影响力、产业竞争力,增加原辅材料、零部件本地供应,进一步健全配套生产体系。着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重点打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到2025年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3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2.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引领带动行业内企业智能化改造。着力推进睢县电子信息产业园、梁园区集美数智产业园、民权永耀缘成科技光电产业园等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全省5G智能终端配套协作区。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转型,培育建设50个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实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全覆盖,数字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升2.5%。加快商丘数字政府建设,依托数字手段推动政务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申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在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城管、智慧安防等领域推广一批典型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3.推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延伸,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拓展研发设计、供应链协同、系统解决方案、柔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增值服务,引导制造业企业提供“产品+服务”,争创8个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2个省级服务型制造标杆。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文旅设计、乡村设计,推动“设计+”实现各领域融合赋能,到2025年培育省级工业设计中心8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4.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调整优化各开发区主导产业、空间范围和功能布局,完成开发区发展规划批复工作。深化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大力推行“管委会+公司”模式,强化主导产业培育,加大整园区、整产业链招引力度,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聚焦“一地一极两区”功能定位,按照一二三产融合、产城融合、城乡一体融合、商虞一体化融合的原则,推动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建设,致力打造商丘面向未来30年新的发展平台、新的发展载体、新的增长极。全面推进开发区区域评估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建立并实施“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建立开发区土地利用综合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加快建设农业强市。

45.做强高效种养业。重点抓好优质专用小麦、辣椒、花生、油料、林果、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畜牧业等八大优势特色产业,努力打造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规模种养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重点,以科技集成为动力,以品牌营销为牵引,推进“生产+加工+科技+品牌”一体化。加快构建现代畜牧养殖体系,做强生猪产业,做大草畜产业,做精家禽产业,做优饲草产业。进一步提高生猪养殖规模化、标准化、装备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年出栏生猪达400万头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6.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坚持一群多链、聚链成群,做优粮食制品,做强肉类制品,做精油脂制品,做特果蔬制品,振兴酒业、奶业,重点培育小麦、玉米、红薯、生猪、肉牛、肉羊、肉禽、蛋鸡、渔业、花生、大豆、芝麻、水果、蔬菜、食用菌、中药材、酒业、奶业等18条优势特色产业链,实现绿色食品业综合实力、链群能级、企业规模、创新能力、品牌效益提升,到2025年,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2000亿级现代食品集群。(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7.健全现代农业装备和服务支撑体系。加强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开展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构建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数字地图。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指导品牌农产品追溯规范化发展,督促落实追溯“四挂钩”意见,推动更多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使用追溯系统,提高“合格证+追溯码”的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率。加大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加强标准质量品牌建设。

48.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制造业标准化领航、服务业标准化提升、社会治理标准化强基等重点行动,实现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开展地方标准提质行动、团体标准培优行动、企业标准强基行动,争取每年参与制定2-3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2个以上。健全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基础设施体系,做大做强市产品质量测试研究中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9.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一老一小”等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等重点行动,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深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品牌梯次培育体系,推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建设,培育20个以上“美豫名品”公用品牌。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培育,鼓励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配套举措,开展知识产权提质增效、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行动,力争到2025年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5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着力健全现代市场流通体系

(一)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

50.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政务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低成本采集、高效率归集与低能耗存储,建设数据资源体系。鼓励引导企业建立首席数据官管理制度,对标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强化数据驱动战略导向,推动组织架构、管理流程和业务模式创新,提升数据管理水平。加快建设一批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产业融合创新中心、创新服务机构、创新人才培训基地等创新平台。支持发展大数据咨询、治理、评估、测试、交易、安全等第三方服务,鼓励发展面向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等需求的平台化服务,培育优质大数据服务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1.畅通劳动力流动渠道。统筹城乡就业政策,破除劳动力、人才流动障碍,推动人才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流动配置,充分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优化国有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选人用人机制,畅通企业、社会组织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依托全国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和社会保险服务平台,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顺畅便利,扎实做好社会流动劳动力人员的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险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2.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完善混合用地供给政策,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允许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对使用划拨土地的项目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地,省级统筹补充耕地指标重点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3.完善知识等要素配置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严厉打击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行为。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的对接使用工作,支持我市重点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开展市场化运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54.加快建立公平统一市场。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清理取消企业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标准制定、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坚持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公示。持续开展交通物流、水电气暖、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清理,推动清费减负政策落实,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探索有效实现路径,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5.健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开展县域商业体系综合示范县创建,通过市场化和政策支持相结合的手段,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布局建设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推进农村电商、农产品供应链等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鼓励农副产品、小商品、建材、汽车等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加快连锁经营布局,打造一批区域特色商品贸易集散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七、着力深化改革开放

(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56.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深入推进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聚焦2022年全市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研究制定专项整改实施方案,推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扎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交房即交证、惠企政策免审即享、有诉即办和审批事项免证可办五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常态化开展“万人助万企”“企业服务日”活动,加快推进服务市场主体网格和“码上监督、马上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高效运行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中心,推动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办理、督办工作机制,全力构建“人人、事事、时时、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纪委监委、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7.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坚持全面、平等、依法保护产权原则,持续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激励企业创新创造,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政策体系,出台实施产权激励奖励政策,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等综合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8.加快信用商丘建设。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在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系统嵌入使用,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市场准入限制及联合惩戒措施,提升违法失信成本。建立健全商丘“信易贷”平台,不断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库,加强重要涉企信用信息归集管理,构建数据互通、业务联动的市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商丘市分行)

(二)发挥外资外贸对内需的促进作用。

59.加快发展保税物流中心。做大做强商丘保税物流中心,提质发展民权保税物流中心,吸引更多跨境电商入驻,加快商丘综合保税区申建步伐,到2025年保税贸易交易额力争突破80亿元,维持在全国前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县(市、区)政府)

60.持续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坚持大项目、“专精特新”小项目并举和内资项目、外资项目齐抓,强化专班招引联动,组织企业参加进博会、厦洽会、服贸会、中博会、东盟博览会等重大经贸活动,争取招引一批“小巨人”企业和基地型、龙头型重大项目。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与负面清单管理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支持外商投资在商设立研发中心、开展科技研发创新活动,争取吸引一批产业链核心领域创业团队和企业入驻,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61.扩大重要商品和服务进口。主动拓展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紧缺资源产品、优质消费品、高水平民生服务等领域进口贸易,扩大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肉类、水果、粮食、药品、酒类、奶粉、保健品等商品进口规模。支持商丘保税物流中心和民权保税物流中心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积极申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引导跨境电商企业布局海外仓,拓展跨境电商企业国际市场。积极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大型展会平台,推动进口规模扩大、结构优化、来源多元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八、着力推动共同富裕

(一)持续优化初次分配格局。

62.提升就业质量。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健全就业风险监测预警、常态化援企稳岗等机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建立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需求预测机制,定期统计、收集、发布岗位需求信息。优化农村劳动力省内区域间和省际劳务协作,强化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低保边缘人口等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等,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3.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大规模开展“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工作。以中职“双优计划”和高职“双高计划”为抓手,加强示范性专业点建设,不断优化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匹配度,推动高校毕业生稳定增收。根据省分配计划,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到2025年培育高素质农民总数达到10万人(次)以上。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完善小微创业者扶持政策体系。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合理减轻中等收入群体负担。(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4.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完善工资指导线、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持续深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等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引导企业通过协商方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在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5.健全各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完善劳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和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拓宽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渠道,鼓励通过创业经营、租赁服务等途径增加收入,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鼓励企业用足用好股权、期权等各类中长期激励工具,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有效激励企业关键岗位核心人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逐步健全再分配机制。

66.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构建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完善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强化社会民生等领域精准保障,推进教育、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三保”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控、风险应急处置三项机制,兜紧兜牢“三保”底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7.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实施全民参保攻坚行动,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开展小型、微型、新业态企业参保专项行动,建立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缴费促进引导机制,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实施企业年金高质量发展行动、职业年金全覆盖工程。(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68.发展新时代慈善事业。完善慈善工作协调机制,实施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慈善财产管理,建立慈善力量与社会救助、救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对的统筹衔接机制,结合“中华慈善日”和慈善表彰等活动,宣传《慈善法》,传播慈善理念,宣扬慈行善举,引导公众树立法治慈善意识,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9.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完善社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及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和社工、义工(志愿者)“两工协作”机制,引导社工和义工共同开展志愿服务,扩大志愿服务组织服务范围和覆盖领域,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和村(社区)社工室建设志愿服务站点,到2025年底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九、着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一)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70.推进粮食稳产增产。大力推进种业振兴,推动燧皇种业实验室、河南农业大学豫东综合试验站建设。严格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到2025年,建成14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600万亩以上,力争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75亿公斤。(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1.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鼓励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优化政府储备布局结构,推进区域性农产品应急保障供应基地建设和粮食储备库功能升级,确保粮食完好仓容稳定在900万吨左右。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支持粮油企业新建或改造提升生产线,提升优质粮油产品生产能力,强化粮油品牌建设,培育壮大大型粮油企业集团。引导县(市、区)规划建设复合型粮食中转仓储物流园,推动粮油仓储设施现代化、发展集聚化和布局合理化。(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强化能源安全保障。

72.提升能源生产储备能力。支持永煤集团、神火集团开展安全改造和智能化建设,推动我市煤炭企业在市外权益煤矿扩能增产。推动永煤控股煤炭储配中心项目建设,打造豫东煤炭储配基地,提升煤炭资源配置效率,到2025年煤炭静态储备能力达到60万吨以上。加快引电入商工程,推动供电部门研究拓展外电入商新通道。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快存量风光电及梁园、柘城10万平米地热项目建设,谋划布局新型储能电站,力争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新型储能规模达到20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3.完善煤电油气运保障协调机制。加强电煤供应监测分析,督促燃煤发电企业落实电煤最低库存制度,推进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全覆盖。强化电力迎峰度夏度冬保供、采暖季电力绿色调度,持续增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科学组织实施有序用电。健全政企运输沟通协调机制,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三)推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74.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完善豫东(商丘)区域性综合应急救援保障基地建设,提升综合应急保障能力。科学布局市级库、县(市、区)级库和乡镇(街道)物资存储点,构建市、县、乡三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完善简化救灾物资紧急调拨程序。建立综合交通紧急运输协同保障和应急联动机制。逐步推进市、县两级应急物资储备能力能够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5.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市、县、乡三级分别不少于100人、50人、20人的救援队伍,村级依托民兵连建立不少于1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专业救援队伍分级测评机制,协调推进全市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探索社会应急力量指挥调度、训练演练、救援补偿和救援装备共享共用等办法,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应急力量建设支持力度。持续完善军地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基干民兵应急队伍与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一体建设,实现军地应急救援力量共享。(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6.推进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升水旱灾害防御工程建设标准,加快制定完善行业领域建设标准规范。完善重要建(构)筑物、超高建(构)筑物及人员密集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健全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体系。科学加密布设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发展基于位置和影响的智能预报技术,提升精密监测和精准预报水平。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防联动机制,提升气象防灾减灾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实施保障

(一)强化责任担当。内需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是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主动选择,是应对国际环境深刻变化的必然要求,是更高效率促进经济循环的关键支撑。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扩大内需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思想自觉,以更精准更务实更有效的举措推动各项任务目标有序完成。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本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重大事项、重大项目两个清单,形成扩大内需的强大合力,锚定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抓实工作举措,全力以赴推进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三)加强评估督导。紧盯扩大内需的各项目标任务,跟踪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开展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成效综合评估。创新完善督导方式,压实责任,确保如期实现预期目标。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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