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稳妥有序推进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近日,省财政厅印发《海南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构建以“三个阶段”、“六大方向领域”、“四大工具”和“四项制度保障”为核心的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政策体系。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内容:
一是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坚持分类施策、协同推进,坚持结果导向、奖优罚劣为基本原则;明确“三个阶段”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到2030年,到2060年)。
二是明确支持重点方向和领域。通过支持构建清洁能源体系、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等“六大方向领域”,助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充分发挥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交易市场作用,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三是构建碳达峰碳中和财政政策体系。通过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税收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等“四大工具”,加快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省与市县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引导各类资源和要素向绿色低碳发展聚集,推动自由贸易港相关税收政策与节能环保和绿色低碳发展相衔接,积极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财政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四是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严格绩效管理、加大政策宣传等“四项制度保障”,切实抓好中央和省级政策落实,充分发挥财税、投资、价格、金融等政策合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本地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实施意见》的印发是财政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多项政策协同作用,有效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聚焦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推动各项政策尽早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