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配网(省网)协议库存物资公开招标采购
(适用于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江西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配网(省网)协议库存物资公开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电子文档)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各标包物资分类见下表。(具体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货物清单,货物清单单独成册)
本次采购为协议库存采购,货物清单所列的交货地点与实际执行地区可能不完全一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专用资格业绩条件中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5)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8)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9)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0)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三级及以上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1)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以相关专业部门正式通报和约谈纪要为准),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12)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3)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公告》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4)对于因质量存在问题,发生暂停、取消中标资格的,供应商在积极整改和妥善处理后,必须通过问题所在省公司或国网验收,且相关品类解除处罚后满一年。
(1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a.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b.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6)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发生违法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或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的监察建议书(处理决定)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7)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3.2供货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的原件扫描件(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近三个自然年为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发票原件扫描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或结果截图与平台查验结果不一致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对于存在造假行为的申请人,将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2)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页、合同盖章签字页以及货物清册等能体现资格要求信息的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盖章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须一一对应,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并制定目录。
(3)对于接受代理商或集货商的标包,如代理商或集货商投标,须提供代理商或集货商投标人自身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或集货商投标人提供制造商供货业绩的不予认可)。
(4)供货业绩只认定最终用户的业绩,对非最终用户的业绩不予认定。
3.3各类货物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如下: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物资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除外)。
3.6为有效控制投标人合理报价,本项目评审结束后,对于超过3个及以上标包的所有标段,同一分标、不同分包的所有中标候选人,对相同规格货物(同种物料描述同种技术规范ID即为相同规格)所报单价不得出现异常不平衡报价。如对于同一分标内、不同分包的相同规格货物的所报单价比同一分标内所有标包该规格货物的平均单价高出10%及以上的,对应中选标包中该行项货物不予上架匹配,但实际匹配金额不予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