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8月1日,侯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侯马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推进清洁能源发展。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侯马行动,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持续提升碳汇能力,实现生态与发展双赢。根据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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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侯马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积极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2023-08-03 13:16 来源: 侯马市人民政府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8月1日,侯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侯马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指出,推进清洁能源发展。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侯马行动,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持续提升碳汇能力,实现生态与发展双赢。根据全市实际和发展基础,以建设新能源示范城市为目标,因地制宜发展LNG、CNG、光伏、风电、沼气发电等项目。按照“政府扶持、企业负责、市场运作、多方支持”的原则,探索新能源发展的新型运营管理模式,促进全市新能源的规模化利用。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根据山西省和临汾市碳排放达峰时限要求,明确侯马市碳排放达峰目标年,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辖区内火电、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达峰措施和任务,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部门积极落实碳排放达峰行动要求。积极配合省、市二级推进碳排放交易工作,切实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的宣传,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各类节能低碳宣传活动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实施区域碳排放“双控”。积极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推动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常态化机制,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对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的生产、能耗和碳排放等进行摸底和调研,掌握全市重点行业能耗、碳排放情况等,分析全市重点行业用能和碳排放趋势;统筹考虑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与排放达峰目标,开展辖区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研究,充分发挥强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的协同增效作用。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碳。推进工业领域节能,继续开展节能低碳行动,加强重点用煤企业节能管理;建立完善能效“领跑者”制度,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达标对标活动。推进建筑领域节能,推广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充分释放建筑节能潜力。推进交通领域节能,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农村生产生活节能,通过实施生态农业节能工程,推进农业机械节能、畜牧养殖节能、农村生活节能、耕作制度节能。围绕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重点实施节能改造推进工程、耗能设备提效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数字能效建设工程、节能标准化工程、节能市场化工程、节能能力提升工程、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等重大节能工程。

原文如下:

侯马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侯马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侯马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侯马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侯马市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7月17日

侯马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第三节 充分把握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机遇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规划目标

第三章 坚持“双碳”引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第一节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第二节 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第三节 优化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第四节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体系建设

第五节 践行绿色低碳简约生活

第四章 强化协同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一节 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

第二节 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

第三节 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控

第四节 强化面源污染防控

第五节 落实区域空气质量联防联控

第五章 坚持“三水”统筹,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第一节 强化水资源节约与管控

第二节 深化水环境整治与监管

第三节 推进水生态修复与完善

第六章 加强管控修复,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第一节 推进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与安全利用

第二节 强化建设用地修复与管理

第三节 推进地下水与土壤协同防治

第四节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第七章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第一节 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第二节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三节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第四节 强化自然生态监督管理

第八章 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节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体系建设

第二节 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第三节 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

第四节 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

第五节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第九章 提升监管能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二节 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

第二节 压实工作责任

第三节 严格评估考核,促进规划实施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十三五”时期,侯马市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形成了现代装备制造业与现代物流业齐头并进的生态经济发展体系,绿色侯马建设迈上了新台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良好的生态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经济稳定增长。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120.8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6865元,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9%。2020年三产比例为2.6:23.9:73.5,服务业生产值实现连年增加,占比稳居高位,对全市GDP增长起到明显支撑引领作用,为侯马市评为“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省级现代物流集聚区奠定基础。在优化产业结构的形势下,全市无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同时压减焦化产能,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切实将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转变发展,逐步构建出工业发展新格局。“十三五”期间,侯马市经济增长的韧性和稳定性不断增强。

环境质量逐步改善。2020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浓度值同比降低17.2%、7.7%、23.8%、9.5%、12.1%、8.6%,市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以上天数为219天(其中一级天为17天),优良天数占监测总天数的60%,环境空气质量动态好转。汾河上平望、浍河小韩两个国考断面考核指标均达地表水Ⅴ类标准,下裴、南杨及上马-驿桥饮用水源地均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所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98%。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46.0,等级为“一般”,生态环境质量稳定。

绿色侯马建设取得成效。截至2020年,全市森林面积1708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7.76%。侯马北部汾河南岸的汾河护岸林带防护区,总长21公里,现有重点公益林面积213.33公顷,占全市重点公益林面积的19.26%。侯马汾河护岸林带防护区成为水源涵养、保护汾河大坝的重点区域,也是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的重要分布区域。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899.6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2.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22平方米。绿化兼顾植物生物多样性,其中香邑湖公园中具有沉水植物3种,漂浮植物4种,浮叶植物1种,挺水植物10种,湿生植物50种。生态经济同步发展,药用植物主要有菌陈、甘草、生地、党参、柴胡、地骨皮等61种。

基础建设、城乡建设更加完善。全市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实现全覆盖,市域内全部划定为禁煤区,清洁取暖区域散煤整治实现“双清零”。先后完成紫金山北街、浍滨街、侯张街等主要街道雨污分离改造,为有效解决雨污混排影响河流水质问题奠定基础。积极引导鼓励各乡村统筹实施“六个全覆盖”工程和村庄绿化提档升级工程,稳步推进村庄周边、进村街道和农村庭院绿化、美化和彩化,先后有宋郭、垤上、复兴、金沙、乔村等一批村完成了新植或改造提档工程,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靓丽风景线。涌现出北王、下平望、复兴等明星村庄,复兴村获评国家森林乡村称号,下平望村成为省级森林乡村的候选村。

监管水平不断增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实现全市各乡办全覆盖;钢铁、焦化、电力重点企业厂区空气质量监测站建成运行;建邦铸造、华强钢铁、山西寰达三家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治一体化智能平台建成投入使用;实施汾河上平望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保障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科技监管水平大幅提升。编制了侯马市“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建立了河长制;落实林长制,构建市、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各项监管制度不断完善。修订了《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侯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涉及气、水、土壤的13家重点企业分别进行了监督监测;完成了全市63家企业、22家的医疗机构、3家危废经营单位、29家汽修厂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的排查摸底;对放射源、射线装置进行定期检查,环境应急工作有序开展。

生态文明深入人心。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参加生态环境保护开放日活动,面对面对生态环境工作提意见,提建议。多单位协作,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举办参与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赛等,提高公职人员业务水平及生态文明责任意识。编发《今日侯马》专刊和《临汾日报》专版刊登生态环境信息,利用电视、电台播放生态环境相关影视剧和公益广告,在村、社区及重点企业刷写、张贴生态环境相关标语、公告,通过企业宣传展板、校园生态环境知识手册等全面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秸杆焚烧、禁煤管控、烟花爆竹禁放管控等政策和要求,发挥宣传阵地作用,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法律意识。开展名家书法笔会、法律咨询、书法、美术、摄影展、文艺表演、百里汾河徒步行等系列群众喜闻乐见和参与性强的宣传活动,牢牢把握环境质量改善、打赢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这一核心,在生态文明宣传的广泛性、深入性、群众性、持续性上下功夫,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紫金山植被脆弱,绿化开发基础薄弱。紫金山山体总面积37650亩,25平方公里,现有成林地7100亩,宜林地15400亩,一般农耕地2100余亩,岩石裸露地13000亩,植被极为脆弱。宜林未林地、岩石裸露地约占侯马市境内山体面积的75%,且主要分布于前山,城市第一可视山脊线范围内,山体生态绿化压力巨大。在绿化开发中,因水、电、通讯设施等基础设施薄弱,为确保绿化开发标准及成效,还需同步建设相应基础设施。

水土保持任重道远。全市改革开放初期水土流失面积12100公顷,占全市总面积54.8%,其中:冲积平原水土流失面积8926公顷,占该区总面积的53.1%,侵蚀量较小,主要是汾浍两滩沿河一带,侵蚀模数一般在1200吨/平方公里。丘陵阶地区水土流失面积为3174公顷,占该区总面积63.1%,主要是紫金山一带,水力侵蚀模数达2500吨/平方公里。经过多年来采取绿化荒山,改造荒滩,沟里打坝,沿河植树等综合治理工程及措施,截止2019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989公顷,治理度达到66%。

浍河缺少补给资源,水生生境缺乏基础保障。浍河为季节性河流,由于上游曲沃境内实施东韩段深度提质治理项目,上游来水在曲沃境内进行循环回用,致使浍河二库上游来水严重不足。浍河二库水库仍处于加固阶段,蓄水功能未能恢复。除雨季外,浍河二库下游长期断流。非汛期浍河河道水主要来自侯马市政通污水处理厂及临近小韩断面处的铜厂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水,汛期沿线有雨水汇入。浍河水量不稳定,断流情况严重,水体流动性差,水体中溶解氧含量低,水体自净能力弱,加之沿岸污水汇入,污染物在河道内长期累积,导致河道水质不断恶化,水生生境无法保障,水生态功能退化严重。

河流生物完整性指数下降,水环境稳定达标任务艰巨。汾河侯马段属于汾河下游,根据历史记载,该段曾是鲤鱼、鲶鱼等水生生物的产卵场,近年来由于汾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恶化,产卵场已不复存在。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还不到位,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力度不够,污水直排、垃圾随意倾倒现象偶有发生,污水管网完善和管护、清河行动等河流污染源头整治力度还需再加大,涉水环境重点整治工程还需要持续实施完成。汾河上平望、浍河小韩两个国考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面临多重压力。本区域和周边工业排放叠加,细颗粒物和臭氧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也是大气环境治理的重点与难点。氮氧化物和有机废气的排放量较大,在高温少雨的气象条件下,臭氧污染问题逐步显现。推进氮氧化物和有机废气协同减排,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已成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关键。

产业结构亟待持续调整优化。“十三五”期间,侯马市积极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了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规范化建设与发展,绿色产业发展初具规模。但是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仍有30.6%的增幅,产业结构亟待持续调整优化。

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发展工作长效机制仍需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压实生态环境责任,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职责。加大管理体系创新投入,依靠科技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工作,实现生态经济大发展。

环境监管能力有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仍需深化,环境管理过程中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协作机制亟待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监管和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能力薄弱,亟待借助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无人机等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日常监管水平。基层执法监管力量存在薄弱环节,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在人员装备、技术手段上仍存在短板。

第三节 充分把握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机遇

全市正处在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绿色发展将开启一个新征程、进入一个新阶段。聚焦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为全市“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保障期。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总体布局,“进入了快车道”。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2020年5月12日,习近平在山西汾河太原城区晋阳桥段考察汾河水治理及沿岸生态保护、城市环境建设等情况,并首次提出“治山、治水、治气、治城”的“四治”要求,明确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方向。党的二十大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升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之一。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对我省2021年经济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加快构建绿色生产绿色生活方式,统筹推进生态修复治理保护和绿色生产、绿色生活,持续抓好污染防治,着力抓好生态修复,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依法构建绿色生活场景,让绿色发展广泛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

国家重大战略交汇叠加期。“十四五”时期,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将得到进一步落实,《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的意见》(发改地区〔2018〕1248号)等文件将持续发力。全市地处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和关中平原地区,“一带一路”建设、黄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交汇叠加,为全市调整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实临汾市委“1355”战略,全面推进侯马市“1236”发展思路,以实施高标准生态保护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筑牢紫金山生态保护屏障,提升汾河、浍河生态功能,促进流域生态恢复,自觉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基本路径,持续打造晋南区域中心城市。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考虑人与自然关系,着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要和优质生态产品需求。

统筹推进,综合治理。统筹规划、整体布局,充分发挥现有资源、区域优势,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恢复、源头控制与工程治理、环境质量改善与风险防控结合,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

公众参与,社会共治。坚持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搭建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平台和信任机制,真正让人民群众、企业成为生态环境治理的广泛参与者。培育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创新公众参与模式,调动社会共治积极性,构建生态环境全民行动格局。

经济合理,效益综合。按照经济、技术可行原则,优化工程项目,实行低成本修复、低成本管护、低成本升级改造,促进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生活、经济综合效益。

第三节 规划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紫金山生态屏障初具规模,宜林地基本实现全绿化,汾河、浍河生态功能基本稳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初显成效,“一山两河一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增强,公众环境质量满意度显著增加。

第三章 坚持“双碳”引领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紧紧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推动产业结构转型,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扎实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第一节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空间结构,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要求。推进城市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保护人居环境等敏感区,严控重污染行业产能规模,推进产业布局与生态空间协调发展,保障生活空间安全。强化农产品主产区耕地保护,加强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保障农产品安全。强化沿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把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作为重点,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市化开发,制定完善生态保护修复政策,实施一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支持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地区转移,提高生态服务功能。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确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全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及重大项目选址时,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衔接并进行协调性分析;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执法监管等过程中,将其作为重要依据,从严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确保环境不超载、底线不突破。

严格重点区域、流域产业空间布局。优化调整产业布局,促进三大园区协同发展,香邑园区重点布局智能制造、装备制造、信创产业;浍南园区重点布局汽车零部件产业;侯北园区重点布局高端装备新材料产业。持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推动园区转型升级,依托开发区国家电商基地产业基础和先发优势,谋划建设信创产业园,搭建数字双创平台,招引培育一批互联网、数字平台及应用企业,积极引导区内实体企业通过数字赋能转型升级,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全力拓展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功能,积极招引加工贸易企业入驻园区,补齐短板,锻造长板。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新建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项目;严格控制在汾河、浍河等河流以及其他人居环境敏感的区域布局重污染项目,加速产业规模与生态承载空间均衡发展。

第二节 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遵循生态化、减量化、循环化要求,积极引导资源型产业生态化改造,延伸产业链条,发展精深加工,助力构建绿色循环产业体系。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等传统产业能耗、水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以电力、钢铁、建材等高碳排放行业为重点,加强企业节能管理。持续深入开展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规范砖瓦企业布局及污染物排放,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提升绿色化生产水平。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倒逼规模小、结构散、产业链短、污染较重的企业退出,提升特色产业整体竞争力。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创建活动。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运用生态理念和生态技术,积极培育一批满足绿色工厂要求的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和能源低碳化的企业。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持续壮大“5+N”链主企业阵营,打造特色专业镇,切实以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中信机电等重点企业为主导的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及食品制造业、化学制剂药和现代中药等,以旺龙药业、康健恩、康必健等公司为引领,推动健康医疗产业基地建设;抢抓发展数字经济的“风口”,推动制造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数实融合;全力提升数字基础水平,提升数智赋能水平,强力推进乡村e镇建设,加快打造“产业+电商+配套”的可持续发展电商生态体系。全力提升数智治理水平,推进实施电子政务外网提速工程,提升云网等基础设施保障和网络安全能力;全力提升平台经济水平,鼓励智慧物流平台、电商平台企业发展,聚侯源网络货运平台达规入统。积极发展元宇宙、区块链、人工智能特别是ChatGPT应用等前沿产业,加快打造领航企业、尖端技术、高端产品。

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以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为重点,积极谋划和实施一批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重大项目。围绕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弃物处置、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领域,壮大一批“专精特新”环保企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发展,大力推动环保产业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予以支持,积极推动成果转化,壮大当地环保产业。鼓励引导侯马经济开发区等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广环保管家、环保顾问等服务模式形成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

创新“生态+”产业发展模式。拓宽以市场为主导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将“绿水青山”转化为产品优势,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发展“生态+农业”,发展新型绿色农业和智慧农业,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提升生态农产品市场价值。发展“生态+公园”,拓展休闲体验生态价值空间。发展“生态+旅游”,打造一批适合城市居民休闲娱乐、度假观光、体验劳动、品味乡愁的生态旅游基地。发展“生态+康养”,依托森林资源,结合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改造传统村镇,发展森林运动健体、疗养康复、中医药疗养、景观游赏等康养产品。积极推动林下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加强特色林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的速生丰产林,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三节 优化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推进清洁能源发展。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侯马行动,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持续提升碳汇能力,实现生态与发展双赢。根据全市实际和发展基础,以建设新能源示范城市为目标,因地制宜发展LNG、CNG、光伏、风电、沼气发电等项目。按照“政府扶持、企业负责、市场运作、多方支持”的原则,探索新能源发展的新型运营管理模式,促进全市新能源的规模化利用。

严格煤炭总量控制。开展市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对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严格执行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促进煤炭清洁高效深度利用,重点压减散煤和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及落后产能用煤,开展集中供汽供热或清洁低碳能源中心建设,替代工业炉窑燃料用煤和分散煤气发生炉。推进工业领域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的清洁低碳能源和技术装备替代。

第四节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体系建设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根据山西省和临汾市碳排放达峰时限要求,明确侯马市碳排放达峰目标年,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辖区内火电、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达峰措施和任务,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部门积极落实碳排放达峰行动要求。积极配合省、市二级推进碳排放交易工作,切实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的宣传,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各类节能低碳宣传活动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实施区域碳排放“双控”。积极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推动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常态化机制,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对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的生产、能耗和碳排放等进行摸底和调研,掌握全市重点行业能耗、碳排放情况等,分析全市重点行业用能和碳排放趋势;统筹考虑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与排放达峰目标,开展辖区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研究,充分发挥强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的协同增效作用。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碳。推进工业领域节能,继续开展节能低碳行动,加强重点用煤企业节能管理;建立完善能效“领跑者”制度,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达标对标活动。推进建筑领域节能,推广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充分释放建筑节能潜力。推进交通领域节能,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农村生产生活节能,通过实施生态农业节能工程,推进农业机械节能、畜牧养殖节能、农村生活节能、耕作制度节能。围绕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重点实施节能改造推进工程、耗能设备提效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数字能效建设工程、节能标准化工程、节能市场化工程、节能能力提升工程、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等重大节能工程。

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推进农业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支持秸秆收集、机械还田、青黄贮饲料化、微生物腐化和固化炭化等技术示范推广。严格落实畜禽禁养区政策规定,启动畜禽无害化循环产业链建设,推进畜禽粪便有机肥料加工、无害化处置储存和厌氧沼气工程,促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稳步提升区域碳汇能力。实施森林科学经营,继续实施造林绿化,围绕紫金山及汾河、浍河流域布局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工程,支持并鼓励全市碳汇林建设,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加强土壤、湿地生态系统修复,促进天然湿地面积稳定恢复,有效发挥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第五节 践行绿色低碳简约生活

扩大绿色产品消费。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结合产品品目清单管理,在政府采购中,加大绿色产品相关标准的应用。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其他企业自主开展绿色采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绿色产品标准实施、认证结果使用与效果评价。积极发挥绿色消费引领作用,大力推广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分类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重点领域创建活动。健全绿色生活创建政策措施。鼓励开设节能超市等,完善销售网络,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

创造宁静生活环境。按照《侯马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优化城市布局,合理规划道路、铁路、机场与周边敏感建筑物的防护距离,加强对重点道路、重点时段的交通疏导和管控,进一步优化禁鸣区域和时段。加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力度。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两侧等噪声敏感建筑物比较集中的路段,实施隔声窗、隔声屏障、绿化隔声带等降噪工程,扩大禁鸣区范围,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夜间施工许可管理。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入园区。开展乡村地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提高公民环保素养,鼓励各地开展安静小区创建,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

专栏 1 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工程

产业链提升工程: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满足军品总装及试验能力需求;山西汤荣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新型双金属复合一体式制动鼓技术改造项目;中信机电制造公司建设智能工业机器人研发生产项目;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节能技术改造(综合回收)。以旺龙为链主,加快中药材产业集群建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中医药康养专业镇,加快推进旺龙中药材全产业链项目,建成临汾市级重点专业镇;

新材料、新能源类项目:侯马市纤维素生物基新材料项目;建邦特种金属材料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山西丰润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MW食用菌光伏农业大棚循环产业园项目。

转型发展类:侯马市综合保税区项目,建设综保区及路网、标准化厂房等配套基础实施建设,打造集综合服务、口岸作业、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四大功能区为一体的开放平台;侯马航空经济产业园,依托通用机场建设航空经济产业园,为运营保障、通航研发制造、延伸服务等航空领域相关企业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并拓展关联产业。

文化旅游产业:紫金山文旅康养小镇项目、紫金山汤荣区既马家山片区绿化开发、香邑湖水利风景区、汾河台骀文化园等。

农业生态产业链工程: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道地中药材全产业链提升建设,包括中药材种植产业园建设,中成药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建设,研发、检测中心建设,产学研联合体建设,功能食品生产基地建设,中药饮片、颗粒生产基地建设,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第四章 强化协同治理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狠抓细颗粒物和臭氧的协同控制,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减排协同增效,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一节 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

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进一步扩大清洁取暖覆盖面,巩固已完成改造地区清洁取暖成果,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专项行动,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以及在“禁煤区”销售煤炭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在完成“禁煤区”划定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深入推进工业煤炭清洁利用。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原则,深入实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加强锅炉监管力度,保留锅炉稳定达标排放。推进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探索“分质分级、能化结合、集成联产”的新型煤炭利用方式,推进煤电热一体化发展。

第二节 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物治理。以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超低排放为重点,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全面完成钢铁行业(含独立球团企业,有球团、烧结、高炉的铸造、铁合金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水泥建材行业包含矿山开采、原料破碎、水泥窑、烘干、包装、仓储等全过程超低排放改造。稳步推进石灰窑、耐火材料等行业工业炉窑全面完成除尘脱硫脱硝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综合治理。制定并出台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方案,分类实施管控;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建立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动低挥发性有机物物料源头替代,全面推进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洁剂等。鼓励夏秋高温天气实施VOCs企业错峰、错时生产。严格VOCs治理设施运行管控,强化焦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汽修和餐饮油烟等为主的VOCs整治。

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全面加强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重点企业易产尘点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按要求在厂区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铁矿粉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干散物料堆放场所、铁路装卸货场应完成封闭改造,物料输送装置建设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加强扬尘治理。

第三节 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控

货物运输绿色转型。加快大宗货物铁路专用线建设。钢铁、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90%以上,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应达到90%以上。逐步拓展农副产品、建材、商品等大宗生产生活物资“公转铁”运输量。加强全封闭皮带输送、新能源汽车、铁路等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有效衔接,构建低排放、高效率的物流运输体系。

加强机动车换代升级。加快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和老旧车淘汰,2025年前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类柴油货车,全市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8%以上,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在道路运输、城市配送等领域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每年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不低于80%。

推进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治理。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管控,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备案制度;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前,向生态环境部门登记报备计划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信息(设备名称、编码),城区和市区规划区内禁止使用未备案、未编码登记、未悬挂号牌、国三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查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等超标行为。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除消防、救护等应急保障外,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新增或更新的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基本实现新能源化。推动老旧燃油工程机械淘汰。

严格燃油品质管理。严格落实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政策,在高速服务区、加油站等区域设置车用尿素加注点,为重型柴油车主提供车用尿素加注服务。建立常态化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对全市范围内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重要物流通道建立监督检查站点,开展柴油货车油箱、尿素箱抽样监督检查。

强化机动车排放监测。新注册柴油货车,逐车开展注册登记前排放检验,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实现生态环境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信息和排放检验信息交互共享,完善和巩固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采取现场随机抽检、排放检测比对、远程监控排查等方式对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监管,检查实现全覆盖。

第四节 强化面源污染防控

实施裸露地面复绿工程。持续开展城市环境大整治,由城市主街道向背街小巷和街区内部延伸,由城市中心区向城乡结合部延伸,基本实现城市公共区域、临时闲置建设用地、城区道路两侧和城区河道两侧的裸露土地硬化和绿化全覆盖。加强国省干道、铁路等穿城路段路界内两侧裸露地绿化。城市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

深化建筑扬尘专项整治。深化建筑扬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重点施工工地规范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提高绿色施工标准,房屋建筑施工逐步实现软质围挡全包围,条件允许的工地实现密闭化施工。各类长距离施工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同步落实好扬尘防控措施。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

开展渣土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渣土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对建成区内堆存的建筑垃圾、渣土定期进行清理整治,规范渣土有序堆放,分期分批实施绿化。推行“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数量,依法严查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行为。

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制定混凝土供应点、建筑渣土、泥浆转运点规划布局方案,减少运输距离。开展主要运输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煤矿企业及周边交通运输道路扬尘污染管控回头看,确保厂区道路、厂区与周边道路连接路段的路面硬化。加强道路保洁,提高机械化清扫水平,市区建成区硬化道路可机械化清扫率稳定达到95%以上。

深化“烟”气污染管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发挥遥感监测、红外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作用,持续打击垃圾、秸秆等废弃物露天焚烧行为。严格履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辖区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及按期保养维修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和服务,分步推进城区范围内的中小餐饮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并逐步扩大至城区周边等区域。严禁在禁止区域开设夜市,加大对露天烧烤的管控力度,对未安装或未启用油烟净化装置的摊点坚决进行取缔。

第五节 落实区域空气质量联防联控

推进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防治。统筹考虑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控制区域的传输规律,深化市域受体敏感区和弱扩散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强化乡办交界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区域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环评会商、协调预警,建立健全“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公众参与”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大季节性调控措施力度,开展夏秋季臭氧专项行动,推进深化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

构建大气环境综合管理体系。推进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健全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分类管控科学应对机制,持续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对全市进一步开展污染源解析和污染源清单等工作的业务化机制,推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精准化。

专栏 2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侯马热电分公司深度治理项目及铁路专用线项目,推进深度治理,推进运输公转铁,减少污染物排放;热电分公司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对尖峰冷却系统改造、锅炉磨煤机性能提升、锅炉燃烧优化、汽轮机通流进行改造,起到节能减碳作用。

侯马市电厂粉煤灰堆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对侯马老电厂粉煤灰堆场进行综合整治。该堆场埋深平均深度约10-15米,总占地面积约620.7亩,填埋量约500-600万立方米。

第五章 坚持“三水”统筹

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增容同步推进,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推进水环境管理从污染防治为主逐步向生态保护并重转变,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节 强化水资源节约与管控

强化生态水量调度。加强浍河流域河流水量统一管理,与上游县市联合调度,增加河道上游来水量,增加生态流量。完成浍河二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确保其蓄水功能,依托引黄工程,规划建设配套管线工程,引黄河水由北庄至车干渠,汇入浍河二库,解决浍河二库下游地区工农业和生态用水的短缺问题。实施七一水库调水计划,结合侯马水资源开发利用实际,逐步完善城乡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

贯彻落实节水方案。全面落实国家、省级、市级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落实主要领域和重点领域用水指标,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调整农业节水导向。根据水资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实施轮作休耕,适度退减灌溉面积。积极发展集雨节灌,加大节水设施建设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广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滴灌、集雨补灌、覆盖保墒等技术,在蔬菜、果品等特色种植区实施水肥一体化技术。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节水型畜禽水产养殖方式、养殖技术、工艺及设备设施,鼓励采取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人工湿地、水生植物种植、循环水养殖等措施,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的基础上,推广节水器具,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

加强工业节水管理。加强企业生产过程和工序用水管理,鼓励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和再生水回用改造,对重点用水行业、企业加大已发布取水定额国家标准实施监察力度,对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并实行水费(税)累进加价制度。持续深入推进工业企业用水计划全覆盖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将用水效率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工业节水专项行动,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等集成优化,切实抓好工业节水工作。

开展城镇节水降损。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市节水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强化基坑排水管理和利用,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和绿化、工业生产、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优化新建供水管网方案,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加强公共供水系统监督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理体系,制定公共供水管网减损措施和管控制度。鼓励城市园林采用中水灌溉,要求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大胆探索合同节水,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标杆建设。

加强用水管理。全面排查汾河、浍河取水口,依法加强沿河地表水、地下水取水口规范化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取水口,严控随意无序取水,限制地下水过量开采。对于超采区的冲积平原区,要引进新的水源,压井压采,严格控制耗水大户的用水量,禁止在超采区域建设新的工业项目,在保证人民生活用水的前提下,通过水量置换,逐渐减少地下水的用水,使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进一步缩小,地下水位止降回升,保证侯马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科学建设海绵城市。规划新建绿地和广场必须设置蓄水池、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三项海绵城市设施,其他海绵城市单项设施根据绿地和广场的实际情况积极设置。浍河生态湿地公园结合河流、湿地、坑塘、沟渠等自然水体设置具有雨水调蓄功能的水花园、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调节塘、植草沟等多样海绵设施。新建综合公园东城公园、森林公园、南环公园等,鼓励积极设置具有雨水调蓄功能的雨水花园、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调节塘、植草沟等海绵设施。新建的街旁绿地、道路防护绿地、社区公园、带状公园在设计阶段就融入海绵城市理念,鼓励进行雨水蓄水池设计。新建道路在绿地率达标的基础上,分隔带积极设置下沉式绿地与透水铺装,人行道采用透水铺装海绵设施。

第二节 深化水环境整治与监管

完善饮用水源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全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已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设置、水质监测监控、违法建设项目及排污口整治,全面保障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建立生态环境、卫生、农业农村等多部门构成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整治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建立覆盖突发环境事件全过程的应急监测监管体系,每年定期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水源地的环境风险隐患。

排查和规范管理入河排污口。持续排查汾河、浍河入河排污口,按照“站在水里看岸上”原则,运用无人机航测、人工徒步排查、管道机器人等手段,掌握所有向汾河、浍河排污的入河排污口数量及其分布,包括工业排污口、农业排污口、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雨水口以及存在污水排放的沟渠等,形成入河排污口名录及分布图。对所有入河排污口进行监测、溯源,按“一口一策”的治理原则,分类型分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对确定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建档立牌公示,实施规范管理,并逐月开展水质监测,对超标排放的实行限期治理,逾期仍不达标的予以封堵。定期巡查,形成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长效机制。完善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测,采用5G技术搭建水质智能监管平台,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污染排放进行大数据分析与管理,切实提高监控能力和监控水平,加大污染源排放监察力度。

强化工业污染源排放管理。对全市现有钢铁、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加快治污设施提标改造,强制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治理设施。鼓励现有园区建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扩大侯马生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规模,推进侯北工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对重点监控的山西平阳重工机械厂和铜工业园区等重点有毒污染排放企业,加强污染源中特征污染物的检查与控制,实施“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清单”制度,推进重金属污水处理提标升级。

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政通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提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结合排水专项规划及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3-2030),完成侯马市主要街道雨水管网的敷设和泵站的建设,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分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分支道路、小区等处的雨水管网敷设,全面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加强市政管网运行维护。对主管网、泄洪口、排水口、检查井等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与专业的施工队签订协议,定期进行集中清淤和疏通工作,及时加固、整修和更换损坏的设施,定期排查市政管网泄漏、溢流及雨污管网混接情况,并及时整治。建成中心城区雨水调蓄池及附属系统,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渗透性公园绿地广场,对已建城市主次干道的人行道、绿化带及商业步行街、广场、停车场进行透水性铺砖改造,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减少雨水径流,缓解初期雨水对污水处理厂的冲击。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依据《侯马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按照突出重点、相间梯次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的原则,科学推进剩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确保2025年沿河主要农村无污水直排,强化汾河干流沿线退水管理,禁止田间灌溉退水入河,保障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

第三节 推进水生态修复与完善

围绕水生物多样性、自然岸带生态本底、河道生态主要状况等基本要素,开展水生态状况调查,实施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估;对汾河过境段实施严格的保护和管控措施,对市界断面水质进行严格的监控,排入市界断面附近河道的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市界断面附近河道的纳污总量;强化浍河二库集雨区保护,严格限制集雨区变更土地利用方式,恢复种植涵养水源;深入开展浍河侯马段综合整治,强化截污纳管、清障拆违、生态修复、城乡一体化建设等措施,全面改善浍河水质,恢复河流自然形态,浍河及两岸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

专栏3 “三水”统筹工程

水资源保障工程:谋划浍河生态补水调水工程,依托引黄工程,建设配套管线,引黄河水由北庄至车干渠,汇入浍河二库,保障浍河生态基流。实施七一水库调水计划,完善城乡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

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实施雨、污分流全面改造工程,至2023年完成城市建成区内全部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通过纳管集中处理排入现有污水处理厂、建站集中处理及分散处理三种模式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全面治理;实施侯马市政通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改善(一期工程)项目初期雨水收集池工程、汾河流域汾河干流浍河侯马段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汾河侯马段综合治理工程、汾河流域临汾盆地区其他支流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侯马市汾河流域浍河下游生态综合整治项目、汾河流域浍河支流侯马区域农村黑臭水体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水环境提升工程:通过在驿桥段等处设置格栅、沉沙塘、稳定塘、潜流湿地、表流湿地、水生态修复系统等提高浍河水质;建设台骀湿地、上平望湿地等,提高汾河水质。实施汾西灌区龙子祠泉水引水及净水厂工程、禹门口东扩侯马市供水工程。

第六章 加强管控修复

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污染土壤安全利用,全面实施土壤地下水污染调查,保障土壤与地下水资源安全、高效、永续利用,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第一节 推进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与安全利用

加大农用地保护力度。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对污染扩散出厂界的,精准施策,开展风险管控。落实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物料、污水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以侯马北铜、山西平阳重工为重点,严格执行涉重金属排放行业最新排放标准,严控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强化耕地污染源头管控。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严禁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结合侯马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并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鼓励对严格管控类耕地按规定采取种植结构调整、轮作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根据土地用途变更、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效果等实际情况,对辖区内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强化对工矿用地复垦的监管,原则上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地块禁止复垦为种植食用农产品的耕地。

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农产品检测、治理修复效果评估等,动态调整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并将清单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原则上禁止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复垦为种植食用农产品的耕地。

第二节 强化建设用地修复与管理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调查和风险评估;优先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查明的潜在高风险地块,开展进一步调查和风险评估。对列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应结合实际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化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与土地开发进度之间的矛盾。及时将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用地纳入监管视野,防止腾退地块游离于监管之外。

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而未开展或尚未完成调查评估的土壤污染风险不明地块,禁止进入用地程序。完善用地准入管理机制,采取“净土收储”“净土供应”“净土开发”,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落实用地准入管理要求。

严控建设用地土壤源头污染。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有关排污单位全面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制度。按要求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防止污染地块未开展或未完成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投入开发建设;鼓励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

第三节 推进地下水与土壤协同防治

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污染源调查评估。开展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可能存在的污染源,研判风险等级,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补给区内优先管控污染源清单。重点围绕“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即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调查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污染源分布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区域整体发展的布局和规划,识别地下水环境风险与管控重点。

强化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严格地下水资源开采管理,识别多层地下水的含水层水质差异大的区域,实施分层开采。开展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排查登记,建立报废矿井、钻井和取水井等清单,开展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估。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

协同推进质量监管、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划分,划定地下水污染治理区、防控区和保护区,并落实分区管控措施。建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部门地下水环境调查、水文地质勘查、地下水资源调查等方面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建立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水文地质分区、地下水监测水位水质等“一张图”汇总,推进地下水环境“一张图”管理。开展典型地块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试点项目。

第四节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改进施肥方式,推进植保机械更新换代,推进高标准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基地建设,明确化肥减量增效技术路径和措施,依法落实化肥使用总量控制,推广应用高效低分险农药,鼓励以循环利用与生态净化相结合的方式控制种植业污染。落实严格的农膜管理制度,加强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

推进畜禽养殖规范化建设。依法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制度,整体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粪污处理设施,建立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推进种养结合。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8%,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明显提升。加强水产养殖废水监测,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依法加大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力度。

严控农村水污染。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清单,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和返黑返臭的水体,要及时纳入相应监管清单有序安排整治,要优先整治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臭水体,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以水源地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和重要河流沿岸等七类村庄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与处理工艺,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2025年沿河主要农村无污水直排。

减少农业生产污染排放。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制度,全面治理养殖场粪污污染问题,杜绝畜禽污染物排入汾河、浍河,实现零排放。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汾河沿岸农田原则上禁止使用农药、化肥,鼓励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包括生物菌肥、控缓释肥等)。其他区域耕地通过精准施肥、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等路径,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逐步控制化肥使用量。推进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大中型高效药械替代小型低效药械,推行精准科学施药和病虫害统防统治。保证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和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强化汾河干流沿线退水管理,禁止田间灌溉退水入河,推进农田退水治理,汾河沿岸灌区建设生态沟渠等设施,拦截灌溉退水和雨水,未被土地完全吸收的氨氮、总磷等在生态沟渠内进一步充分吸收后排放,减少对水体环境的直接污染,保障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

专栏 4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管控工程。实施受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通过小麦品种替代、优化施肥、叶面调控等方式,完成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

第七章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以“两山六河一流域”为主战场,做好侯马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深化生态安全格局构建,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生态统一监管,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保障,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节 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加强紫金山的绿化与保护,以第一可视山脊线和岩石裸露坡面为重点,大力推进紫金山绿化造林,整体打造绿色屏障、生态景观。力争5年内完成12000亩绿化工程,基本实现紫金山宜林地全绿化,形成侯马园林城市的绿色背景,改善侯马城乡生态环境。

注重景观规划设计理念。结合国家级省级重点林业工程建设,规划建设紫金山森林公园工程,在规划设计上要具前瞻性,兼顾生态效益与景观效益,针对地形地质特点,推荐常规造林树木与景观花卉、彩叶灌木等不同类别的植物种类,选择合理的种植方式,科学规划、管理,逐步形成多样、复层、立体、生态的多功能自然景观。

协调绿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造林绿化的同时,同步推进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修建、拓宽上山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利用山体自然资源开发引水工程、修建蓄水池,建设林地开发指挥部,满足林地浇灌、开发、管理条件。

融合生态经济发展。大力推广适应性极强、成活率极高、春季花期效果明显、经济效益极为突出的连翘等中草药栽植,打造峨嵋岭4000亩连翘经济林工程。深入挖掘传统历史文化、传说典故、古居村落等旅游文化要素,利用现代理念和科技手段,打造森林氧吧、康养度假旅游基地。

创新社会化造林模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认建认领”,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积极支持汤荣、建邦生态林区建设,高标准完成绿化造林任务。

第二节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修复。严格林带用途管制:按照《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依法划定汾河护岸林带为永久性生态公益林,设立界桩和标牌,严格用途管制,保持面积长期稳定。加强林带培育与修复:以汾河南岸的现有汾河护岸林带为重点,遵循森林自然演替规律,充分利用自然力,辅以人工措施,实施封育护林、补植改造和中幼林抚育,对永久性生态公益林进行修复和培育,做好病虫害防治,促进森林植被群落结构稳定。促进林带可持续发展:汾河护岸林带防护区的林地以建设和保护汾河护岸林为主,兼顾发展农田林网,保障汾河大坝的生态安全,把汾河护岸林带纳入国家生态林保护范围,提高保护等级。创新林木管护机制,落实林木管护成效。

合理布局城乡绿地系统。依托外围浍河湿地景观绿化带和生态隔离绿化,结合中心城区总体布局结构,构建“一环、一廊、多点、线网”的城乡绿地系统。一环:指为保护中心城区内分散的晋国遗址,将其串联而成遗址文化绿环。将城市浍河湿地景观绿化和生态隔离绿化等外围绿化引入中心城区内部,改善城市热岛现象。一廊:指浍河滨水景观廊道,可改善城市整体景观形象。多点:指城区多处城市公园、游园和广场,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等活动的场所,同时还美化城市、改善城市的小气候。线网:指线性公园绿地和沿道路两侧防护绿地。延续外围自然生态绿化格局,使中心城区内部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尽可能与外围自然生态背景相衔接,构筑城市绿化与市域生态资源相互交融的开放式绿化格局。

综合治理浍河生态系统。加强浍河滨水区域的环境保护与开发,注重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形成独具特色的北方城市滨水空间。根据浍河实际情况设置雨水花园、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调节塘、植草沟等多样海绵设施,铺设透水砖,规划生态停车位,建设浍河南北两侧各约100米左右绿带。以防汛、蓄水、治污、清障、退耕、还湿、植绿、布景、架桥、筑路等为重点任务,通过综合性、系统性、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有效修复治理浍河生态系统,把浍河建设成为融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体运动、健康养生、文化展示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景观廊道和文化旅游生态园区,为城市提供生态保障。

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以紫金山生态脆弱区治理为抓手,加强紫金山山体的生态修复和建设,加大峨嵋岭水土保持工作力度,加强植被保护,坚持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加强植被恢复与种植,控制水土流失,恢复和营造良好的生态系统。重点对已经实施的矿山生态治理项目进行跟踪调查,明确生态恢复后的地类性质,进一步提高标准实施绿化修复和培育,确保生态修复效果。

第三节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针对侯马的生物多样性现状进行本底调查,确定本市所属的气候带和主导生态因子,确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层次,确定本市所属的植被区域、植被地带、地带性植被类型和建群种、优势种以及城市园林绿化中的乡土树种。

物种多样性保护。发掘本植被气候带内乡土植物20-30种,筛选出生长势旺、抗逆性强、观赏价值高的植物种类,推广于园林绿地。引种适生的外来植物5—10种,经较长时期试种后,确定生长势态、适应性和抗逆性强,景观效果好,与乡土植物能共生共荣的种类,逐步推广于园林绿地。逐步提高园林绿地植物物种的丰富度。结合生产绿地,建立种质资源基地,开展特殊种类植物的选育。

遗传性多样性保护。从侯马现状出发,收集各种优良园林绿化植物材料进行栽培、选育,培育适合侯马的园林绿化树种。加强合作交流,与高校、研究所等科研企事业单位建立深入广泛的科研合作,充分开展遗传多样性研究,为侯马的园林绿化树种培育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重点保护和恢复本植被气候地带各种自然生态系统和群落类型,保护自然生境。丰富城市绿地系统类型,使各个绿地系统各具特色。适当应用虽非本地但属同植被气候带和相邻植被气候带的植物种类。

景观多样性保护。充分借鉴紫金山、浍河自然景观特点,创建各种景观类型,建立景观廊道。重视保护本地历史文化,古树名木,建设历史文化性绿地,展现侯马的历史风貌。

第四节 强化自然生态监督管理

建立自然生态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自然生态保护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通过非现场监管、无人机监管、卫星遥感等应用技术,强化对破坏林地、草地、河流湿地等行为的监督。根据要求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进行评估,推进绩效考核和督察问责,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惩处力度。

加强生态保护监管。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责任,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建立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预警。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河流、湖库和湿地等生态空间被侵占情况调查,实施侵占空间清退行动。通过开展“绿盾”行动,结合下发的遥感监测线索,聚焦自然保护区内采石采砂、工矿用地、核心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四类焦点问题,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整改到位。

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以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为载体,加强生态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路径,2025年前完成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并积极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专栏 5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工程

紫金山绿色屏障工程:统一规划,鼓励社会力量“认建认领”,“十四五”期间完成人工绿化12000亩,同时完成通路、通水、通电、通网,进行文旅开发。对已进行生态修复的25.74公顷矿山治理项目,进一步提高标准实施绿化修复和培育,确保生态修复效果。实施1000MW废弃矿山修复+光伏发电项目。

稳定汾河护岸林带工程:实施封育护林、补植改造和中幼林抚育,做好病虫害防治,促进森林植被群落结构稳定。实施侯马市浍河二库生态涵养林工程、生态驿站生态文创园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城乡绿化工程:分类规划建设城市绿地系统,建设东城公园、香邑湖水利风景区,综合治理浍河滨水区域,打造景观廊道,加强铁路、公路沿线防护绿地的建设,形成绿色交通网。实施侯马市浍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侯马市紫金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进行本底调查,通过人工栽培、选育等逐步提高园林绿地生物物种的丰富度,做好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保护。以紫金山、浍河生态修复工程为依托,开展生态系统、景观多样性保护等。

第八章 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健全环境应急体系,推进危险废物、重金属、尾矿库、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新污染物和化学品治理,提升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第一节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体系建设

加强环境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以涉危险废物、重金属企业和工业园区等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建立涵盖重点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信息的重大生态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实行动态跟踪监控和管理,加大高风险污染源的管理力度。

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推进涉危涉重企业电子化备案全覆盖,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并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建立完善周边县、市之间环境应急联动机制以及汾河、浍河重点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汾河、浍河制定“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开展重点化工(含煤化工)、医药行业企业和工业集聚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防体系建设。

提升环境应急处置水平。加强应急、交通、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推进环境应急管理专门机构建设,充实环境应急队伍,加强应急溯源、处置、监测装备以及应急车辆配置,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优化区域环境应急资源配置。完善多层级环境应急专家管理体系,分类分级开展基层环境应急人员培训。强化应急培训与应急演练,开展以“涉危涉重企业、工业园区以及饮用水水源地、人口密集区周边企业”为重点内容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到2025年,全市应对处置突发重、特大环境事件能力进一步提高。

第二节 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深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托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产废单位、经营单位数据库,动态更新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种类及数量,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提升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推进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提升山西汇丰屹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危废协同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危险废物污染控制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危险废物污染控制应急处理技术、装备水平,配置专业化的危险废物环境监测装备。“十四五”期间,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

补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短板。开展医疗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医疗机构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增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实现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的定点定向、闭环管理。加快推动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确保处置设施满足处置要求;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对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规范化分类处置。推广小箱进大箱的回收医疗废物做法,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城镇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为100%。

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能力。推进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鼓励开发和应用有利于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开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示范工程建设,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以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金渣(赤泥)、工业废弃料(建筑垃圾)、农林废弃物及其他类大宗固体废弃物为重点,推进电力、煤炭、冶炼、建筑、农业等多个行业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发展模式,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探索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工程填充及生态填充利用。

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处置水平。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形成规划“一张图”。2023年底前补齐餐厨垃圾处置能力缺口,重点推进餐厨垃圾处置厂项目建设。以节约型机关、绿色饭店、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快递网点、“无废”景区等为抓手,制定“无废城市细胞”标准,开展百优“无废细胞”评选等活动,提升全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及无害化水平,防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到2024年底,建设“无废城市细胞”50个。到2025年底,建设“无废城市细胞”100个以上。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整治,通过规范收集点建设、推行定时定点集中收集、规范分类收集要求等,推进全市分类收集体系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市基本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滞后短板,基本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5年底,全市农村垃圾分类收集水平和无害化处理率大幅度提高,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长效运行、监督管理体系。

第三节 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

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加强涉重污染源环境风险管控,重点防控区内禁止新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推动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现增产减污,逐步将企业环境风险及含重金属原辅材料纳入常态化管理,督促企业落实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辖区有色金属冶炼、电镀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和清洁化水平,降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

第四节 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

加强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强化源头准入,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监督和执法,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履约任务。结合全市化学物质生产使用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等新污染物,开展环境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

强化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问题,确保废弃危险化学品贮存、运输和处置安全。督促落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一园一策”危险化学品利用处置要求。鼓励新建园区和有条件的现有化工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建设危险废物智能化可追溯管控平台,实现园区内危险废物全程管控。加快推进汾河沿线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关闭退出。

第五节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管。有序推进放射源在线监控建设,实现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实时监控有效全覆盖。强化医学以及探伤等高风险活动辐射安全监管;加强放射性废物和废旧放射源监管,确保废旧放射源收贮率保持100%。

强化核与辐射安全基础保障。加强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核与辐射环境风险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加强辐射应急物资配备,建立辐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习,加强辐射监测能力。到2025年,全市辐射源监管实现网络化,重点放射源实现在线监控。

专栏 6 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程

医疗废物处置改造工程。

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建设污泥处置车间和生物除臭间,安装污泥处置系统。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

第九章 提升监管能力,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聚焦环境治理关键环节,加快补齐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短板,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建设美丽临汾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节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以县乡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建立职能部门、乡办和村(社区)齐抓共管、高效顺畅、边界清晰、职责分明的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形成“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推动县乡两级逐步增加生态环境治理财政投入,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强化目标评价考核,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创新,允许试错,保护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倒逼排污单位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加快电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提升改造,坚持“上大压小、产能置换、淘汰落后、先立后破”,加快推进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实施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排放总量双控,在钢铁、建材、有色、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新增的重点行业企业全部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标准,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对不符合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要求、不符合煤炭消费总量替代或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坚决予以停批、停建、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持续做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督促排污企业环境治理信息依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加大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协同推进区域间污染防治问题的解决,强化环境执法;建立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的无缝衔接,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整合优化大气、水、土壤、声和辐射等监测系统,构建要素全面、上下贯通、信息共享的环境监测网络,形成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一个平台、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提升监测装备水平,持续提升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的精准度和提前量。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坚持“简政放权”,进一步推动环境审批事项实现网上“不见面”审批。建立“企业环保服务日”制度,持续开展入企服务和定向精准帮扶,为企业提供有关产业政策、环保准入门槛和环保报批程序等咨询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围绕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弃物处置、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领域,壮大一批“专精特新”环保企业,积极推进侯马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全面拓展第三方治理模式,将第三方服务扩大至环境监测与风险评估、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领域。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将市、乡两级人民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公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建立全市重点污染源企业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企业环保信用信息的记录和大数据整合,实现环境信用评价动态更新;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健全环境治理地方性规章政策体系。加快完善地方生态环境领域规章,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制度,落实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加大财政对第三方治理项目的补助和奖励力度,设立第三方治理项目引导基金;全面落实国家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有关减税降费政策;加快贯彻落实环境高风险领域试点企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强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隐患排查服务工作。

第二节 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统筹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污染源监测网络以及生态监测体系建设,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覆盖工作,逐步构建天地一体,涵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土壤、生态、声环境、辐射环境以及农村环境等生态环境全要素的监测网络。继续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监测,补充完善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按要求推进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监测站建设工作;加快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全面完善大气污染排放源在线监控设备、用电监管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建设,规范施工工地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设备,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和工程机械排放监控系统,建立智慧化监控系统。

加强环境宣教和信息能力建设。继续推进生态环境宣教标准化建设,构建市级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加大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开展主题采访、宣传活动,提升全市生态环境部门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效果和整体传播效果。推进环保系统专网、网站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全面提升信息系统安全水平。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加快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

提升环境执法科技化水平。加强环境执法的硬件保障,保障执法装备、执法用车和办公用房等符合国家和有关环境监察机构能力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利用大数据及科技手段,提升环境执法装备的科技化水平,加快环境监察执法的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数据共享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整合排污许可、环境执法、企业环境信用等数据,推进“智慧执法”模式的建立;依托物联网技术、环境基础信息、污染源实时数据和现场执法,推动新型传感技术、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测等信息技术手段与环境执法工作深度融合,构建前端移动执法和后台支持保障的网络化管理体系,满足清单式执法、暗查式执法、现场监测执法的需要,提升环境监察的执法效率和工作能力。

专栏 7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智能监管项目。

环保科技管控平台整合项目。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

建立综合决策和统筹协调机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临汾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落实侯马市委和市政府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推进《规划》实施,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落实高标准保护要求,统筹做好绿水青山金山银山大文章,确保专项规划与土地规划、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线合一,进一步增强规划的专业性、指导性、操作性。

完善生态管理与发展体系。完善政府负责、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管理与发展体系,巩固生态环境、发改、工信、林业、水务、住建、交通、文旅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全面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和环境保护,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标准保护不断迈上新台阶。

第二节 压实工作责任

分解落实责任。强化政府实施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和项目,在体制机制创新、项目布局、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积极协调配合。

第三节 严格评估考核,促进规划实施

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把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指标任务作为各级各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评估和考核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社会公布,并作为考核各部门和地方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把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贯穿于落实责任制度全过程,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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