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淮河能源控股集团谢桥电厂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676(兼传真)
监督电话:0551-62376172
地 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淮河能源控股集团谢桥电厂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阜阳市颍上县谢桥镇谢桥煤矿北侧
建设项目概况:主体工程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除灰渣系统,配套建设储灰系统、供排水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地表水环境: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后,作为厂区绿化用水;循环水排污水除部分用于输煤系统水力冲洗、主厂房杂用水以及脱硫系统工艺水外,其余污水收集后经澄清、过滤、超滤、反渗透、混床处理后,回用于锅炉补给水、冷却循环水、化学用水等生产过程,浓水收集后直接回用于脱硫系统工艺用水;脱硫废水经过“低温烟气余热蒸发塔浓缩 高温烟气蒸发”系统处理后,全部蒸发损耗;含煤废水经电子絮凝、澄清、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用水;反洗排水收集后回用于冷却循环水系统;精处理再生废水及酸碱废水以及主厂房杂用废水收集后经过曝气、氧化、混凝、澄清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工艺用水;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在采用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均实行全部循环利用,废水做到“零排放”。
2. 大气环境:项目采用双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高效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低氮燃烧器 SCR装置脱硝,协同法除汞。项目机组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及烟气黑度经处理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表2中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以及表5中燃煤锅炉基准氧含量要求后通过210米高排气筒外排;灰仓、渣仓、石灰石粉仓等均采用封闭结构,并设置布袋除尘器;碎煤系统、输煤系统全封闭设置,转运站、转载站、碎煤机室等各转载点设置烧结板除尘器。
3. 声环境: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工程平面布置,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吸声、隔声、减振措施;主厂房区域采用隔声门、隔声窗,除氧间、煤仓间北侧及西侧0m层及以上采用砖墙墙面;北侧锅炉整体采用单层彩钢单板进行封闭,1#锅炉和2#锅炉风机区采用隔声封闭,底部配置通风消声器;引风机设置隔声房,一次风机及送风机管道安装隔声包裹,送风机与一次风机进风口配置进风消声器;北侧连接引风机隔声房与锅炉隔声封闭墙面之间的区域;北侧变压器周边采用隔声屏障进行围护;冷却塔设置落水挡板,1#、2#冷却塔均设置消声导流装置,消声导流装置高12米;南、北厂界安装隔声屏障;空压机房、浆液循环泵房、碎煤机室、风机房等均安装隔声门窗。
4.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粉煤灰、炉渣、石子煤及脱硫设施产生的脱硫石膏、各类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树脂/反渗透膜、铁屑、煤泥和生活垃圾等为一般固体废物,粉煤灰、炉渣、石子煤、脱硫石膏、污泥、铁屑外售后综合利用,煤泥回用于锅炉燃烧,废树脂/反渗透膜厂家带走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废钒钛系脱硝催化剂、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环境:厂区采取分区防渗,脱硫废水贮存池、脱硫废水浓缩装置、化学加药间、变压器事故油池、汽机事故油池、危废暂存库等区域作为重点污染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灰库、渣库、钢板灰库等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对地下水定期监测,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控和应急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6.环境风险:设置有2座5万m3的钢板灰仓做为应急灰库;设置一座全封闭干渣、石子煤、石膏堆棚,作为应急炉渣、石子煤和石膏堆场;项目在厂区设置1座800m3事故水池及1座10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可以满足项目事故废水以及初期雨水暂存需要;设置1座84m3事故油池;盐酸、硫酸、次氯酸钠罐区周边均设置围堰;厂区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7.生态环境:运行期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污染物治理措施等,开展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并设置鸟类自动观测点,加强项目景观协调性建设。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采取了网络、报纸、张贴布告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有关部门的意见:2022年10月12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出具《关于淮河能源控股集团谢桥电厂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发电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备案的通知》;2022年12月7日,省发展改革委对该项目予以核准;2023年4月13日,阜阳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淮河能源控股集团谢桥电厂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发电项目污染物总量及区域削减指标来源的承诺函》。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