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8日,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青龙山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一期100MW/200MWh工程EPC招标。该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容量为100MW/200MWh,本期工程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容量以交流侧为准,招标包含储能系统设备、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本项目网络延伸工程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等。
详情如下:
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青龙山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示范一期100MW/200MWh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为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青龙山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已获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项目代码:2208-640181-04-01-632236),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青龙山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由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西三村境内。拟建站址西侧为330kV青龙山变电站、距银川市约130km、距灵武市约60km,交通便捷。
项目规划建设容量为200MW/400MWh,约占地53亩,分两期建设。每期容量为100MW/200MWh,本期工程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容量以交流侧为准,全容量投运并网后检测时,储能电站交流35kV侧输出满足100MW/200MWh且直流侧容量不小于215MWh。本期一次性完成约53亩征地手续,按两期整体布局设计。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及一条110kV输电线路。升压站本期配置1台100MVA主变压器,一套±18Mvar无功补偿装置(具体容量根据110kV输变电工程设计确定,110kV输变电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青龙山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的要求),一台容量为1000kVA的接地变兼站用变,2台容量为1000kVA储用变;远景配置2台100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本期1回,远景1回,110kV系统本期及远景均采用单母线接线;主变低压侧采用35kV。建设一条约0.7km长的110kV输电线路,拟接入青龙山330kV变电站110kV间隔(其中110kV母线、110kV输电线路、出口断路器、通信等按照200MW/400MWh容量配置)。外引10kV电源作为施工电源,建成投运后转为备用电源,长度约1.5km(具体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一期工程储能EMS系统满足二期扩建接入预留端口及容量,二期工程设备接入后,能与一期设备组成一个整体的调度平台,满足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储能电站统一调度要求,为了保证一二期设备性能一致性,在项目二期扩建时,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选用一期系统设备;将本项目储能系统及110kV输变电工程所有监控信息通过专网延伸接入至宁夏电投新能源灵武风电场集控室内;拟建一条管径100mm约5km供水管线一条(拟从养殖企业供水管线引接或附近水务部门的取水口引接);拟建一座生活、工器具舱(含一间公共卫生间),面积约100平方米,生消泵房一座、216m³蓄水池、危废间约35.75m³等。
2.2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西三村境内。
2.3 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青龙山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一期100MW/200MWh工程EPC总承包包括:储能系统设备、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本项目网络延伸工程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培训、移交生产,配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
2.5招标编号:CWEME23-NT04-SG01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主管部门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投标人必须具有储能系统集成能力,储能系统集成商必须是专业的储能系统集成商,应具备储能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集成能力,且具有其中至少一项的自主研发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接受两家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资质需满足第2条要求。
3.7投标人储能系统集成商须提供从2020年1月1日起算至今,采用280A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池储能集成项目供货业绩1GWh及以上,且具有一个单体100MWh及以上采用280A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池液冷储能系统并网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范围页等,供货范围须明确为电池集装箱集成或同时包含有磷酸铁锂电池、PCS、BMS、EMS 等设备。单体业绩提供该业绩全容量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
3.8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容量不低于50MW/100MWh的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且证明文件应明确显示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
3.9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证书;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独立式且项目规模不小于50MW/100MWh的储能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10投标人拟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需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