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一季度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并回答了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相关问题,整理如下:
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想请问国家能源局将从哪些方面着手,引领能源行业为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作出更大贡献?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董万成: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部署要求,国家能源局将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措并举,推动提升农村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和消费水平,为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供更加优质的能源服务。将主要采取以下四个方面措施:
一是继续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企业自筹资金,聚焦边远地区、脱贫地区等农网薄弱地区,加大建设改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供电质量保障水平。
二是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今年3月15日,国家能源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通知,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动农村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将清洁能源产业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有机结合,为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抓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经过前几年的建设,我国北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已超过60%。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稳妥有序推进新增清洁取暖项目,完善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清洁取暖用能稳定供应和持续运行,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四是加快推进县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动县城、乡镇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探索充电设施与光伏、储能相结合,加大县乡村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为新能源汽车下乡创造良好条件。
记者:近期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以及国家乡村振兴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请问国家能源局开展此项试点工作主要出于什么考虑,下面对于推进试点县工作有什么部署?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 王大鹏: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广大农村地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是实现碳达峰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的重要增长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及“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乡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对清洁用能的需求,国家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坚持原则。按照“多能互补、实惠可靠,因地制宜、多元创新,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
二是明确目标。对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提出量化要求,要求平原地区实现炊事、取暖和农业散煤基本清零,可再生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广泛发展,就地消纳能力明显提升。
三是细化任务。主要围绕供给革命、消费革命、技术革命、体制革命四部分进一步明确试点县重点建设任务,供给革命包括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非电就近开发利用及乡村能源站建设等,消费革命主要包括推进电能替代、农村电网巩固提升、探索扩大可再生能源终端直接应用规模等,技术革命包括推进分布式能源技术创新应用、探索建设新型农村能源体系等,体制革命包括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农村能源发展利益共享机制等。
四是加强保障。要求地方建立工作机制,做好试点县建设与各类规划的统筹衔接,确保绿色能源有效开发利用。同时,加大财税、金融等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持续完善试点县建设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强化项目用地等要素保障,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营造良好投资建设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各省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能源资源条件,因地制宜编制本省试点县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加快探索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安全可靠的农村能源供给、消费、技术体系和管理体制,为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强有力的清洁能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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