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背景下有必要重新对配用电侧碳排放的量测方法进行规定,计算反映碳的时间不平衡陷入的动态排放因子,实现配用电侧碳排放精细化的量测和评价。
——北京市腾河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华北电力大学台区智慧用能应用技术研究所高级研究员黄潇成
2023年4月13日,2023年新型电力系统产学研融合发展大会在华北电力大学顺利召开。会议邀请多位专家、学者对中国新能源形势、市场分析解读,促进新技术、新成果和新产品在新型电力系统领域的转化应用。
会上,北京市腾河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华北电力大学台区智慧用能应用技术研究所高级研究员黄潇成作了《电力配用电侧间接碳排放计量关键技术研究》的主题报告。北极星电力网整理的发言内容如下:
报告分两部分,分别是碳排放计量相关的研究背景以及研究成果。
黄潇成表示,目前全国碳市场只专注于对发电侧碳排放进行核算,及只对发电侧碳排放进行考核。且为了不影响经济生产,目前发电侧碳排放是由每年的发电量计算得来的,就是说年底发电厂发电越多,得到的碳排放配额越高,也就是允许的碳排放配额也就越高。这种方式显然不利于电力行业碳排放的总量控制。因此,如果想做到总量控制,就必须将碳排放的责任向电力的消费和传输环节进行转移,引导用户低碳用电或承担节碳责任,才能真正实现节能降碳。
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背景下有必要重新对配用电侧碳排放的量测方法进行规定,计算反映碳的时间不平衡陷入的动态排放因子,实现配用电侧碳排放精细化的量测和评价。会上,黄潇成列举了几个关键的台区侧、配用电侧的场景,探讨从不平衡性的角度,传统碳排放因子计算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并从这些场景中提炼出了主要核心问题,即现阶段的电力碳排放计算主要基于宏观统计法,碳排放仅根据全年、全省或者大区的发电燃料换算得到,无法反映用户用电碳排放因子的时空差异性,也未考虑到新型电力系统的网络特征,难以表征电网形态演变及相关的输电损耗产生的间接碳排放。
去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方案针对区域层面,包括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层面、产生层面三类核算对象,要求提出完善的间接碳排放的核算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和地方对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因子、电力输入输出等相关基础数据的统计责任,并组织开展全国及各省级地区年度碳排放的总量核算。
黄潇成提出四条碳排放责任分摊原则:
1、公平性。碳排放的产权分配,作为一种交易行为,应遵循公平并这一交易活动最基本的准则,综合考虑责权利三者的有机统一,且所分摊的碳排放是准确、可溯源的。
2、科学性。即以谁使用谁负责或者说碳排放产权应用于减排责任正相关的原则,对发电端的电能量的消费情况做一个科学统计分析。
3、责、权、利三者统一。即在实际情况中,电网中的各点之间的相互耦合较为紧密,各方之间碳排放并非是单一独立的。因此如何设计模型,准确的反映相关各方的责权利的统一关系,也是我们研究的难点之一。
4、环境、安全、经济三者兼顾。即所设计的碳排放分摊能够量化反映低碳、环境、安全之间的智能关系,与现有制度有机结合。
新型电力系统中进行碳排放的研究,在配用电侧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此,黄潇成总结了四点配用电侧碳排放研究的作用:
1、有助于揭示配用电侧的能源损耗和环境影响,就是通过精确的计量,可以更好的了解输电电环节的损耗情况,从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能源消耗。
2、有助于引导清洁能源的利用和发展,为政府和企业制定清洁能源的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提供一个依据。
3、有助于建立和完善碳排放的交易制度,确保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公平和透明,激发企业资源减排的积极性,推动碳排放市场的发展。
4、有助于提高社会对碳排放问题的关注和认识,比如公众和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碳排放的计算结果了解到碳排放的实际情况,从而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碳排放,提高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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