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3月20日,根据《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黔党发〔2022〕24号)以及六盘水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六盘水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六盘水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市(特区、区)意见。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3年3月17日-4月16日)。
《方案》指出,大力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加快推进电力输出通道建设,大力推动以50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的220千伏双环网、双链式网络结构建设,力争实现220千伏电网县域全覆盖。积极推进电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电网数字化平台,探索推进六盘水市区域电网建设,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智能电网。
发展储能与多能互补。完善促进抽水蓄能加快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等政策,稳步推进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推动分布式、微电网与大电网融合发展,促进电网更好适应大规模集中式和分布式能源发展,提高新能源消纳、存储和合理配置能力,促进各种能源综合协调经济高效运行。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水(储)一体化”等多能互补和“虚拟电厂”,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和电源开发综合效益。
原文如下:
六盘水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部署,扎实稳步推进我市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切实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明确各市(特区、区)、各领域、各行业的目标任务,把系统观念贯穿工作的全过程,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动节能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碳达峰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加强对碳达峰工作的组织领导,系统谋划碳达峰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实施方案的具体推进落实。同时,坚持因地制宜、上下联动,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有效利用市场的调节机制,大力推进碳达峰方案的顺利实施。
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准确把握重点行业领域实现碳达峰行动对经济社会发展、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居民生活等的深刻影响,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寻求实现多重目标的解决方案,突破重大技术瓶颈和体制机制障碍,提出有效适配的政策措施,形成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
前瞻部署、示范引领。充分发挥科研院所源头创新优势,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顶层设计与创新资源统筹,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前瞻部署减排、减碳、零碳、负碳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应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领示范绿色低碳发展,争创资源型城市碳达峰行动国家级示范区。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构建绿色低碳零碳产业体系,创建国家双碳产业示范区。全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建筑结构明显优化,低碳零碳产业比重显著提升,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用能和碳密集行业降耗增效持续提高,煤炭消费增长得到有效控制,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绿色低碳零碳技术推广应用取得重要进展,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生态地质碳汇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力争达到21.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碳排放下降顺利完成省下达的约束性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形成完善的绿色低碳零碳产业体系,建成资源型城市双碳行动国家示范区。全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建筑结构等绿色发展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低碳零碳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煤炭消费明显减少,重点行业绿色减排低碳零碳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绿色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以生态及岩溶为主的碳汇能力全面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核算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全面完成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目标要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产业绿色低碳提升、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升级、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全民绿色低碳、各市(特区、区)梯次有序碳达峰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守住能源安全底线,妥善处理好能源低碳转型和供应安全的关系,大力实施节能降碳减排增效,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积极推进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规模化发展,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1. 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
合理布局大型高效煤电项目。建设合理规模煤电作为基础性安全保障电源。优先建设大容量、高参数、超低排放煤电机组,推动超高参数煤电机组和先进动力循环煤电机组应用,推进66万千瓦级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鼓励建设10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CFB)发电机组。稳妥推进低热值燃料发电、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加强清洁高效发电及超低排放技术应用,新建机组同步建设先进高效的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确保满足最低技术出力以上全负荷范围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以下重点任务除特别注明外均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煤电机组节能提效升级。全面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超低排放、智能化、升参数等升级改造。有序淘汰落后煤电产能,积极推动30万千瓦级及以下落后煤电机组淘汰退出、升级改造或“上大压小”,淘汰的煤电机组原则上转为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积极开展汽轮机通流改造、锅炉和汽轮机冷端余热深度利用改造、机组余热梯级利用改造,优先发展燃煤污染物燃烧源头减排技术,积极推进循环流化床锅炉高温后燃超低排放改造与煤粉锅炉预热燃烧超低排放改造等,进一步提升煤电机组能效水平和环保性能。〔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煤电机组先进供热改造。鼓励现有燃煤发电机组替代供热,积极关停工业供汽小锅炉,对具备供热条件的纯凝机组开展供热改造,因厂制宜采用打孔抽气、低真空供热、循环水余热利用等成熟适用技术,进行热电联产改造,促进工业余热供热、热泵供热等先进供热技术推广应用。着力整合供热资源,充分发挥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实现集中式供热。〔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深度挖掘煤电机组灵活调峰潜力,通过燃煤锅炉燃烧侧和工质侧联动调节技术、过程储放热技术、煤与可再生能源耦合发电技术、煤层气发电调峰技术等应用,实现最低稳燃负荷不高于30%,实现煤电机组深度、灵活调峰,支撑可再生能源大比例接入电网,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六盘水供电局〕
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支持实施燃料替代,积极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多措并举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到2025年煤电装机容量约1300万千瓦,到2030年煤电装机容量约1400万千瓦。〔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2.大力发展新能源
推动高比例零碳电力。积极推进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发展并举,推动盘州、水城等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打造六盘水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在产业园区厂房、物流中心、学校、医院、居民建筑等可利用建筑屋顶,推进不同类型分布式发电项目,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规范化和有序发展;积极推进光伏与农业种养殖结合、光伏治理石漠化等。发挥风能资源优势,积极推进风电资源规模化利用,有序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依托水能资源,稳步推进水电项目,同时积极谋划水城区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发展大容量规模化储能,着力提升电网调峰能力,支撑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大规模接入,促进消纳水平。围绕城市功能区、城镇集中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旅游景区驱动,加快推进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应用。大力推动光伏农业、火光互补、水光互补、风光互补、水风光一体化等新型发展模式。〔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事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
开展近零碳微网示范。面向现代纺织、大数据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建设以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微能源网先进技术试点示范。面向纺织产业园的热电联供需求,制定高质量、低成本的综合能源技术方案,重点开展风光储联产电力热力微能源网工程示范,形成高质量、低成本的综合能源技术方案。立足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降低能耗强度需求,重点开展大型风光储高效率全直流微电网工程示范,形成建立大数据产业绿色可靠供电的新模式。〔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因地制宜开发水电。有序推进水电开发建设,推动已纳入流域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的水电项目开工建设。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对具备条件的小水电站实施绿色改造。积极探索建立水能资源开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规划新建水库要充分利用洪水资源,配套建设坝后水电站,已建水库和水电站可结合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配套增加生态流量发电装机;原有灌溉功能减弱或丧失的老旧水库通过改造和调整功能,增设发电装机。〔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能源局〕
到2025年,光伏、风电和水电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300万千瓦、95万千瓦、130万千瓦,光伏、风电和水电等清洁高效电力装机比例达30%以上;到2030年,光伏、风电、水电和抽水蓄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400万千瓦、120万千瓦、120万千瓦、120万千瓦。〔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3.合理调控油气消费
控制成品油消费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提升燃油油品利用效率。打造煤层气综合利用产业链。建立煤炭—煤层气探矿权和采矿权的统一管理和协调机制,坚持“先采气、后采煤”,做好采气采煤施工衔接。依托盘江煤电集团、乌江能源集团等龙头企业,大力推进煤矿瓦斯高效抽采、煤层气地面勘探开发等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加快推进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和煤矿瓦斯综合利用,打造煤层气“开采-提纯-输送-加工利用”完整产业链。〔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煤层气产业基地。统筹规划建设煤层气规模化开发区块输气管网等基础设施,争取进入国家天然气干线的通道,建设煤层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因地制宜建设煤层气液化厂、压缩站、加气站。鼓励通过民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浓缩、发电、乏风煤层气氧化等方式,实现煤层气安全利用、梯级利用和规模化利用,推动建设六盘水煤层气产业发展基地。〔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商务局〕
鼓励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到2025年,煤矿瓦斯年抽采量达16亿立方米、年利用量达9.6亿立方米,力争瓦斯发电装机容量达5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提高到100万千瓦。〔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4.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
大力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加快推进电力输出通道建设,大力推动以50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的220千伏双环网、双链式网络结构建设,力争实现220千伏电网县域全覆盖。积极推进电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电网数字化平台,探索推进六盘水市区域电网建设,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智能电网。〔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六盘水供电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展储能与多能互补。完善促进抽水蓄能加快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等政策,稳步推进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推动分布式、微电网与大电网融合发展,促进电网更好适应大规模集中式和分布式能源发展,提高新能源消纳、存储和合理配置能力,促进各种能源综合协调经济高效运行。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水(储)一体化”等多能互补和“虚拟电厂”,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和电源开发综合效益。〔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六盘水供电局〕
科学布局氢能产业。充分发挥焦炉煤气资源提氢优势,依托盘江电投天能焦化、首钢水钢焦化等企业,优先发展焦炉煤气制(提)氢产业,加大本地煤炭安全高效清洁利用,推动煤焦化、煤气提氢、煤气化制氢、煤焦油加氢制清洁燃料等技术应用,合理布局制氢工厂及加氢站,加快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及重卡、加氢综合能源站、氢能分布式能源、天然气管道掺氢等示范应用。开发包含氢能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应用新模式,加快推动氢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场景的应用。打造贵州省氢能产业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建设多元能源协同供给体系。构建以火电为主体、清洁能源为补充的清洁高效电力多元协同供给体系。〔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六盘水供电局〕
到2025年力争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万千瓦左右,建成加氢站5座(含油气氢综合能源站),电网具备2%左右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到2030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提高到390万千瓦(抽水蓄能340+50万千瓦),加氢站数量进一步提升,电网具备5%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六盘水供电局、市住房建设局〕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加快推动重点园区循环化改造,把节能降碳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
1. 全面提升能源管理能力
构建市、区两级范围内的用能计量系统,建立系统的能源利用台账,推行用能预算管理。针对已有项目,推进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的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加强对新建项目的能耗双控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来源审查。严格执行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健全节能审查闭环管理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用能监控和节能管理的信息化,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市、区两级用能信息化平台,提升节能监察能力,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阶梯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
坚持重点行业领域能源消耗“双控”。加强能源统计、监测和预警;强化建筑、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农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技改,推进水城钢铁、盘县电厂、双元铝业等重点企业节能降碳和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加强焦化、建材、煤炭等重点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加大对节能减排重点项目、重点污染治理项目、企业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节能环保服务领域,培育和引进节能环保设施设备研发、制造等企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
推进重点园区节能降碳工程。加快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的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和梯级利用,有效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打造国内先进节能低碳园区。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与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聚焦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等重点领域,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究、推广及应用示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3.推进重点设备节能增效
提升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增效改造。推进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价格、补贴等多种政策,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全链条管理,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4.建设节能低碳现代化基础设施
优化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和用能结构。统筹谋划、合理规划第五代移动通信、物联网、智慧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池等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建立多样化能源供应体系,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提升新型基础设施能效。基础设备能效严格执行国家能效标准,提高准入门槛,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建立新型基础设施能耗监测平台,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建设绿色数据中心。推动既有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蓝光存储、机柜模块化、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产业绿色低碳提升行动
坚持产业高端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发展生态友好型、循环高效性、清洁低碳型等绿色低碳产业。
1.推动传统工业转型升级
(1)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
推动超低排放协同减污降碳。以超低排放改造为抓手,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因厂制宜选择节能减排技术,提升高炉冶炼球团矿的比例,提升球团矿入炉比例至20%。广泛应用先进高效污染物控制技术,烧结工序推广活性炭脱硫脱硝资源化技术、焦炉烟气鼓励应用SCR脱硝技术及VOCs高效净化技术,污染物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的限值要求。强化污染物源头控制,降低末端治理能耗,鼓励应用高炉煤气精脱硫技术。鼓励应用与生产深度融合的污染物控制技术,大幅减少污染物治理能耗,鼓励应用烧结烟气内循环节能减排技术,烟气循环率不低于25%,通过对废气中能质资源进行循环利用降低生产能耗。〔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提升生产过程能源利用效率。优化生产工艺参数,提升生产过程能源利用效率,充分挖掘余热余能深度回收潜力,实现能源需求减量化,能源利用最大化。鼓励烧结工序料层厚度提升至800mm以上,强化烧结机密封性,漏风率控制在40%以内,提高烧结富氧等措施降低固体燃耗,使烧结工序能耗≤45kgce/t。焦化工序加强上升管余热回收、烟道气余热回收,鼓励应用干熄焦技术,已建焦化工序能耗≤135kgce/t,新建焦化工序能耗≤110 kgce/t。炼铁工序优化生产工艺参数,提高高炉风温至1250°C以上,提升高炉鼓风含氧量至30%以上、提高高炉炉顶压力,提高TRT发电量至50kWh/t以上,鼓励高炉煤气应用干法除尘技术,强化高炉渣显热回收,使炼铁工序能耗≤435kgce/t,鼓励企业进一步将能耗降低至≤361 kgce/t;炼钢工序提升转炉煤气及转炉余热蒸汽回收量、强化转炉渣余热回收,使炼钢工序能耗≤-30kgce/t;优化中间过程流传降低铁钢之间的铁水温降、铸轧之间的热装热送,减少界面传递的能量损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优化钢铁行业生产结构。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禁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发展电炉短流程生产工艺,鼓励进行氢冶金、氧气高炉、非高炉冶炼等低碳冶炼技术探索。〔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推动末端碳减排技术应用。鼓励针对碳排放量大的炼铁工序和烧结工序,进行末端碳捕集技术应用试点,减少碳排放量,鼓励针对高炉煤气进行变压吸附技术应用试点;鼓励针对烧结烟气进行有机胺吸收技术应用试点。〔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2)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
优化有色金属产业结构。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控新增产能。依托双元铝业、合众锰业、中联工贸等龙头企业,强化资源精深加工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衔接,巩固提升优势产业链条,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基础材料向新材料领域提升转化。铝行业鼓励铝模板、铝线等铝型材加工,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铝塑合金门窗、航空航天铝加工等领域工业型材,基本形成棒、板、线等3条产业链,建筑型材和铝制智能家居两个集群初具规模;鼓励发展锰锂动力电池产业,有序开发本地锰矿资源,鼓励“三相一步法”等低品位难利用软锰矿绿色资源化生产高纯硫酸锰技术应用,大力发展电池级硫酸锰等新能源电池材料;积极发展锌铝合金、纳米医药锌、锌压铸件等锌及锌加工产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推进低碳节能技术应用。加快应用绿色低碳生产技术,鼓励铝行业应用惰性阳极、离子液体低温电解等技术,鼓励推进电解铝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节能改造、电解槽结构优化与智能控制、铝电解槽能量流优化及余热回收等节能低碳技术,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依托双元铝业,对电解槽进行升级,采用500kA中间点式下料大型电解槽;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提高铝电解过程可再生清洁低碳能源的使用比例,通过多能融合降低保温熔铸过程中天然气等一次能源使用;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应用,提升生产过程余热回收水平,推动产业用能端减碳,使电解铝电耗≤13000kWh/t。〔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推动碳捕集转化技术试点。鼓励企业积极推进冶金过程中高浓度CO2捕集技术及CO2转化技术试点,CO2捕集鼓励进行液相吸收技术、变压吸附技术、CO2利用鼓励生物等技术试点。〔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3)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
推进产能结构升级优化。加快水泥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严格控制水泥产能,加速推进海螺水泥产能减量置换项目,完成海螺水泥原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和贵州六矿瑞安水泥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减量置换4000t/d产能生产线。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推广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砌体材料、结构保温一体化墙板等,鼓励发展性能优良的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不断提升构件标准化水平,推动形成完整产业链。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显著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动再生资源和新型建筑建材产业发展。开发固废新型建材化,结合钢铁、有色和煤化工行业固体废弃物在新型建材生产中综合利用率。鼓励开发玄武岩高温耐腐蚀滤袋滤料和避火阻燃隔热面料,培育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建成72台气电结合工艺拉丝炉玄武岩纤维生产线及下游“缠绕、拉挤、模压”三大类产品生产线,形成1.5万吨纤维生产能力,全力打造集研发、生产、销售等为一体的玄武岩纤维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推动清洁生产节能降耗。水泥行业鼓励采用低阻高效预热预分解系统、第四代篦冷机,提升烧成系统能源利用效率;推广大比例替代燃料技术,利用生活垃圾、生物质固体废弃物和生物质燃料等替代煤炭,减少化石燃料的消耗量;推广分级分别高效粉磨、立磨/辊压机高效料床终粉磨等制备系统改造,降低粉磨系统单位产品电耗。玻璃行业鼓励采用玻璃熔窑全保温、熔窑用红外高辐射节能涂料等技术;鼓励采用玻璃熔窑全氧燃烧、纯氧助燃工艺技术及装备,提升窑炉的节能效果;采用配合料块化、粒化和预热技术,开发低熔化温度的料方,减少燃料的用量;加强清洁能源原燃料替代,强化行业与区域内风电、水电、氢能等清洁能源的利用有机结合,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使水泥熟料能耗<100kgce/t。〔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区域特征的负碳技术。积极推进负碳技术在建材行业的工业化应用,鼓励探索与区域资源地理相结合的低碳新技术,如水泥窑尾烟气CO2富集用于煤层气驱替或回填等技术,鼓励推进与生产工艺高度匹配的低成本高效碳减排技术,如钙循环碳捕集技术等。〔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4)推动煤化工行业碳达峰
提升传统煤化工产业高值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省产业布局要求,坚持“最优的生产工艺、最严的环保标准、最低的能耗”原则,有序推进焦化项目建设,提升产业水平。煤焦化行业加快推进水钢焦化、天能焦化等传统煤焦化升级改造,加快盘北煤焦化循环经济等重大项目建设,以水钢焦化、天能焦化、宏源焦化等重点企业为依托,拓展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生产和应用,实现精细化工为主、焦化为辅的高值产业转型,重点发展针状焦生产、焦炉煤气制甲醇/合成氨/LNG/氢能,合成氨制浓硝酸、煤焦油深加工、苯类深加工等项目。适当布局“煤-低温煤焦油-轻质芳烃BTX-可降解塑料PBAT”等新型绿色循环产业链,着力突破“煤焦油—针状焦—负极材料”产业路径。全力打造以高端新材料、精细化学品和清洁能源为核心的焦化循环经济产业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
培育发展新型煤化工产业。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产业生产水平同时,积极推进新型煤化工产能布局,着力打造西南地区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积极布局新型煤化工产业发展,适时发展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制芳烃(对二甲苯)、聚酯类新材料等新型煤化工深加工产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
推动产业融合和用能调整。促进煤化工与建材、氢能产业等协调发展,以天能焦化、宏盛焦化等为依托重点发展焦炉煤气制氢项目。鼓励企业节能升级改造,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引导用能方式转变,鼓励企业以电力、天然气等替代煤炭。积极打造全国技术领先的焦化产业标杆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到2025年,焦炭产能控制在省、市规划范围内,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5%,化产产品比重提升到20%以上,煤焦油、苯后加工产业链基本形成;到2030年,焦化产能基本达到峰值,万元增加值能源消耗继续降低,化产产品比重进一步提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采取强有力措施,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和建成投产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全省对应行业控制目标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争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关,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严格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对符合审批程序要求的,若对应行业产能已饱和,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若对应行业产能尚未饱和,按照全市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若对应行业是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深入挖潜有节能空间的建成投产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改造升级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强化节能诊断和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加强窗口指导,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3.培育发展低碳型新兴产业
聚焦产业高值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大力发展生物制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电子信息、人工智能、节能环保等低碳型新兴产业,构建工业高质量增长主引擎。〔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做强生物制药制剂产业。依托葵花药业宏奇公司、三特医药等企业,加快发展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诊断试剂和化学药物等,推进甲醇、二甲醚、乙二醇等医用材料开发。做强民族药材、中成药及民族药品,加快中药材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中药材初加工、精深加工,加强对中医名方、验方和医院制剂的收集和筛选,加快推动中药配方颗粒、经典名方类中药及直接口服饮片等新药品开发。〔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做大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充分发挥三线建设工业基础优势,重点发展旅游装备,大力发展煤矿装备,积极发展应急装备,提升装备制造专业水平,打造高端装备制造及应用基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
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重点开发基于新业态、新应用的信息处理、态势感知、新型存储等智能硬件,发展数据采集设备、存储设备、高能低耗服务器、智能终端、网络通信设备、智能传感器等硬件制造,结合产业需求,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行业应用系统,大力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到2025年,以物联网为引领的大数据电子信息相关产业规模总产值达100亿元,建设市级重点数字经济创新平台3个以上,培育数字产业领军企业5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5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发展现代绿色服务业
坚持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服务产业链各方面各环节,探索开展低碳零碳排放景区、物流、餐饮、数据中心等服务业试点示范,全面提升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
积极发展绿色旅游业。加大绿色旅游产品开发与供给,因地制宜开发类型多样的生态旅游产品,鼓励旅游景区使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交通工具,打造清洁能源景区,争创全域旅游示范市;打造南方冰雪运动基地,实现南方冰雪运动高质量发展。促进住宿业、餐饮业绿色发展,建立节约长效机制,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倡导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体育局〕
发展绿色低碳服务业。加快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构建绿色运营维护体系。支持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帮助推动省级绿色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县建设,促进绿色金融与煤炭工业、能源工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激励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发、拓展绿色金融业务,赋能绿色低碳发展。研究制定地方绿色标准,引导物流运输、设计搭建、展览展示、会议活动、观众组织等各环节全面贯彻绿色低碳理念,推动办展设施循环使用。加快发展绿色物流业,积极开发新型绿色物流技术和手段,支持建设标准托盘使用及循环共用体系,建设物流标准化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到2025年A级旅游景区观光车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标准化物流载具使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30年A级旅游景区观光车清洁能源使用率提高到100%,标准化物流载具使用率提高到40%以上。〔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全面落实城市创新和乡村振兴绿色低碳要求,实现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
增强城乡建设气候韧性。统筹考虑全市生态、生产、生活因素,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推进“市中心城区—六枝—盘州”协调发展,加快完善城镇建设用地新增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倡导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加强城乡气候韧性。〔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
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节能低碳建材和工艺的应用以及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广应用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准,强化建筑领域节能技改,完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相关技术导则。加强废弃物资循环利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加强高品质绿色建筑的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在政府投资或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中,率先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全面应用。设置科学合理的技术经济碳耗控制性指标,打造绿色低碳社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基础设施智能化管理。鼓励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手段,统筹推进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高工业余热能回收利用率,健全集中供热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老旧小区及学校集中供热,“十四五”期间新增集中供热覆盖面积600万平方米以上,市中心城区学校集中供热覆盖率达到50%以上,新建商住用房全部实现集中供热,逐步推进既有商住用房安装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理念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的全过程,强化公共建筑低碳运行监管体系建设,分步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利用能源和信息技术,将能源网、物联网及互联网智能集成,实施建筑能耗测评标识和建筑能耗限额管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教育局〕
3.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因地制宜采用太阳能、空气能和浅层地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基本建设中的规模化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科学引导清洁取暖,鼓励发展分户式高效取暖,采暖、生活热水等逐步实现电气化,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鼓励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
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50%;到2030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提高到10%,新建公共机构、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提高到60%。〔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推进农村建设低碳转型
推进农村绿色住房建设。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提高基层建筑工匠业务水平,提升农房设计和建设质量,开展农村绿色住房建设试点,加快农房节能改造。以“凉都三宝”为重点,深入实施“两园一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产业,推进农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引导农村不断减少低质燃煤、秸秆、薪柴直接燃烧等传统能源使用,鼓励使用适合当地特点和农民需求的清洁能源。〔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加快农村低碳能源替代。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积极推广节能环保灶具、“低能耗高效能拖拉机、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推广农村生活分散式污水处理,推动村民日常照明、炊事、采暖制冷、生产作业等用能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升级农村电网,逐步提升农村电网自愈控制能力。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六盘水供电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
到2025年,全市城乡配电网自动化覆盖率达到90%,配电通信网覆盖率达到100%,供电可靠率达到99.89%。〔牵头单位:六盘水供电局〕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升级行动
坚持基础设施先行,开展绿色出行创建,积极扩大天然气、氢能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交通运输体系。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
积极扩大电力、天然气、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生物柴油和燃料乙醇)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因地制宜推动湖泊库区纯电动游船应用。发展智能交通,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实现系统化节能降碳等。〔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到2025年,新增或更新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车比例不低于80%。到2030年,新增或更新出租车新能源车比例不低于80%,新增或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00%。〔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
提升绿色出行服务水平。促进适铁货物运输“公转铁”、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推进绿色智慧交通建设,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交通运输体系。充分发挥铁路在大宗货物中远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提高铁路货运量。鼓励货运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加快构建绿色出行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公交车、出租车服务品质,完善城市慢性交通系统,提升自行车和清洁能源车便民服务水平,提供城市绿色出行比例。〔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推广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组织方式,提高城市配送效率;完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实施农村物流示范工程,鼓励农村电商、邮政快递、物流设施资源共建共享和配送网点多功能共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到2025年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平均达到45%以上;到2030年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平均提高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坚持基础设施先行,将节能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实施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新建及改扩建公路积极落实绿色公路建设要求,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场站、停车场、客货枢纽等区域充电桩、充电站、加气站等配套设施规划及建设。推进绿色港口及航道建设,加快港口建筑节能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
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和利用效率。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等资源,推进废旧路面、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等在交通建设领域的循环利用。加强碳排放和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推进营运车船能效提升,强化车辆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深入推进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到2025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服务区或停车区40公里内能充电,充电桩数量达到4500个;到2030年,民用运输机场内车辆装备等全面实现电动化,充电桩数量达到9000个。〔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提升资源产出率和资源循环利用率,推进产业园区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打造产业互补产业生态,促进资源消耗减量和降碳协同作用。
1.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
打造产业互补园区生态。以盘州红果经济开发区、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核心区”建设为契机,依托“一核—三区—多点”的园区产业构建布局,依托园区周边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充分利用园区周围资源和原材料优势,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就地转化开发新原料、新材料,做大做强首位产业,充分挖掘潜力产业,构建基础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化工、新型建材等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打造产业互补,相互依存的产业生态。以水城经开区、六枝经开区、钟山产业园区、盘南产业园区和发耳产业园区等为抓手,重点打造以“能源—能源化工—基础材料—新型建材”为代表的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发展园区工业循环经济。以钟山产业园区、水城经开区、红果经开区和发耳产业园区等园区为先行示范,全面推行产业园区和企业用地集约化、生产集中化,能源低碳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排放减量化、综合提升工艺技术水平和节能低碳效能。推进园区信息化建设,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智能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到2025年省级以上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比例达70%,到2030年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2.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
重点围绕煤矸石、粉煤灰、尾矿、脱硫石膏、炉渣、钢渣、矿渣(锰渣)、建筑垃圾、农林废弃物等大宗固废实施综合利用,建立健全大宗固废理化性质的资料数据库,加快系列化成套资源化利用技术引进或研发,加速形成固废回收系统。重点支持利用粉煤灰作为水泥混合材并在生料中替代黏土进行配料,利用粉煤灰作商品混凝土掺合料,利用煤矸石生产建筑材料等技术推广。重点推进“矿山尾料—矿渣微粉—建筑砂石料—精品混凝土”一体化循环利用产业链、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等项目建设。推动以瑞安水泥、贵州瑞泰等示范企业为载体的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形成大宗固废循环利用的工业体系,打造资源综合利用示范标杆。
到2025年,力争实现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80%。〔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促进再生资源应收尽收。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着力推进城镇节水降损,在城镇景观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等领域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进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高水平开发利用“城市矿产”。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相关标准、认证和统计监测体系,完善资源再生产品的相关评估认证,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推进退役动力蓄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梯级利用和规范回收处理,加快推进六盘水镍钴锰资源综合利用及回收生产线技改工程等项目建设。促进汽车零部件、机械装备、特色装备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提升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开展废钢、废铝资源、退役锂电池、锰矿中伴生战略金属资源回收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技术攻关与产业化研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到2025年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20万吨,到2030年提高到25万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按照“节约优先,源头分类、变废为宝”的原则,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构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积极应用“互联网+”分类回收模式,实现可回收资源分拣分类收集,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加快建立覆盖全市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范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过程,做到规范收集、无害化处置。推进以焚烧发电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降低垃圾填埋比例。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市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到2025年,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处理能力稳定在2500吨左右/日,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到2030年,将适时根据需要再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确保满足生活垃圾处置需求。〔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抢抓碳达峰窗口期,以双碳目标为牵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依靠科技创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示范引领资源型城市碳达峰科技创新行动。
1.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将碳达峰碳中和列入科技项目支持范围,鼓励“三高”重点行业开展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鼓励煤炭资源开发、运输、供应、利用等企业围绕全链条开展技术创新优化。突出企业创新示范主体地位,加强与中国科学院等科研单位的创新合作,引进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六盘水转化,着力突破重点领域三高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瓶颈和技术壁垒,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技术成熟创新成果应用,开展相关技术示范。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建材、钢铁、煤电等工业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参与并通过国家检测、评估和认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2.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
围绕煤炭、化工、冶金、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引导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共建开放式创新体系,依托高校建设一批市级及以上绿色低碳创新研发中心,鼓励首钢水钢等龙头企业建设省级以上相应领域的低碳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高校通过引进领军人才、和中科院等实力雄厚的科研机构合作共建双碳绿色低碳技术学院,研究制定低碳技术、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碳达峰碳中和领域专业人才,建立有利于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可持续发展的人才队伍。重视企业绿色低碳技术人才培养,遴选优秀企业家、技术骨干参观、学习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帮助造就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理念先进的低碳技术骨干。通过中国科学院的定点帮扶,推动帮助六盘水市内高校、骨干企业等设立碳达峰碳中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注重培养煤电、化工、建材、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创新人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科技局〕
3.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究应用
聚焦66万、110万千瓦的大容量高参数煤电项目建设、已有煤电项目的绿色改造、新型电力系统、煤化工清洁生产、氢能、储能等重点领域,推广绿色低碳节能降耗技术。调研喀斯特地貌特征下的岩溶碳汇潜力,发展岩溶碳汇技术,探索生态农业植被和石漠化生态工程碳增汇,推动技术应用。鼓励和支持市内外科研人员围绕六盘水市产业低碳技术攻关需求,每年引进吸收一批碳中和科技成果到我市转移转化,帮助解决我市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题。〔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4.建设减排低碳科技成果示范区
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应用试点。应用“省外研发+六盘水转化试点”模式,聚焦循环流化床煤电项目建设、已有传统煤电项目的绿色改造、新型电力系统、煤化工清洁生产、氢能等重点领域,加快推动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的应用,推动建设省级及以上碳达峰技术应用示范园区,引进建设煤电、钢铁、冶金、建材等碳密集行业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示范工程。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技术成熟创新成果应用。〔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推进氢能在工业、交通、城镇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加快将六盘水打造为贵州省氢能源产业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八)绿色农业与乡村振兴行动
强化绿色导向,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广种植业与养殖业减排固碳技术,促进农业系统减排固碳。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促进农业减药减肥。加快农业与农村现代化建设,构建信息化与智能化的乡村发展模式。
1.农业温室气体减排
加快种植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土壤侵蚀防治、坡耕地整治工程,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地退化。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和灌排体系,因地制宜开展土地宜机化整治,推进机械化耕作与水肥一体化。优化种植业结构,引进与推广高产高效作物品种、轮作与间套作及设施栽培模式。继续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广机械施肥、缓控释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和固氮绿肥,减少化肥用量;优先采用生态调控、免疫诱抗、生物防治、理化诱抗、药剂拌种及杂草绿色防控技术、产品及新型植保机械,实施科学安全用药,减少农药用量。实施耕地保育与质量提升工程,集成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增加土壤有机质与肥力,提升土壤固碳功能。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与农药利用率不低于43%;到203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与农药利用率达43%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
推进养殖业绿色低碳转型。引进与推广有效提升地方非常规饲料饲草利用效率和减少碳氮排放的营养调控技术,实现畜禽无抗低碳健康养殖;筛选或引进与推广地方非常规饲料资源、天然植物提取物、微生物制剂、甲烷抑制剂等优化饲粮结构和营养水平,构建牛羊甲烷减排调控方案;引进与推广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养殖设备设施与高效健康养殖模式。〔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发展高效生态低碳循环农业
发展高效节水、节肥、节能、节地农业,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林特产业和林下经济。以县为单位统筹推进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提升配套工程,引进装备与技术对畜禽粪污、秸秆、农产品加工残余物等有机废弃物进行全量化、资源化处理。引进具有深根保水土、高效固氮、优质高产和抗逆功能的作物品种,构建立体生态种植模式。大力发展“林药、林菌、林菜、林茶、林蜂、林畜、林禽”等林业+产业融合发展模式。用好荒山草坡、开发草场资源,引进与种植优质深根系牧草,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种养加一体、种养+沼气等生态种养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节能农业。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到203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3.农业与农村现代化建设
农业现代化智能化技术。大力推动茶叶、刺梨、猕猴桃等特色农业产业做大做强做优;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升级技术研发与攻关;延长和补齐农业产业链的短板和弱项,引进和集成规模化良种应用、精准化生产管理、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新技术,推动农业产业链改造升级;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扶持培育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完善现代山地特色农业支撑体系,提高重要农产品市场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构建全市重点特色农产品种—养—加—销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模式。〔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
推进低碳新农村建设。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优化村庄布局,以中心村为重点,构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农村用能低碳转型、环境美化和生态服务功能提升的绿色发展新模式;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建设智慧乡村。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推进和优化交通网、电网、光纤网、物流网、输水和天然气系统等建设和升级,持续提升乡村宜居水平。推进山地特色高效农业重大工程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与数字化水平,构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提高农业水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25%;到203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3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六盘水供电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探索美丽乡村绿色发展新模式。积极打造和发展农业农村绿色旅游模式,加大绿色旅游产品开发与供给,开发以特色农产品、自然地质、美丽乡村、古村落和少数民族风情等为主体的文化、休闲、旅游、康养等第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及相关标准,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服务人才队伍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认真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有关政策,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进乡村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建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宗委、市林业局〕
(九)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实施重大生态工程,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和质量,强化生态系统稳定性及固碳作用,增强地质碳汇活力。
1.强化生态碳汇功能
科学评估生态碳汇潜力。开展森林、灌丛、草地、湿地、农田等生态系统碳储量本底调查和碳汇评估,准确量化全市生态系统固碳速率及潜力。建立涵盖典型森林、灌丛、草地、湿地、农田等生态系统碳库动态的长期监测网络。科学预测评估全市生态系统的固碳潜力及其演变趋势,估算2030年、2060年全市生态系统的碳汇功能。〔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持续巩固生态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稳定现有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等的固碳功能。加强林业草原资源分类保护,建立“天空地”一体化林草防灾减灾预警监测体系。完善草地、湿地的保护与管理制度体系。围绕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配合申报实施南北盘江生态保护带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工程,筑牢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
稳步提升生态碳汇增量。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大力推进退化林修复、低产林改造、森林抚育和林下经济发展,推广多功能近自然森林经营技术,持续提升森林质量并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加强草地生态保护,开展人工种草、草地改良和围栏封育等措施,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整体推进湿地保护和修复,减少湿地温室气体排放并提升固碳能力。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建立猕猴桃、刺梨、茶等特色作物的标准化种植管护与增汇基地,提升生态农业碳汇。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2050万立方米以上;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维持在62%以上,森林碳汇功能稳步增强;湿地面积稳定在12.26万亩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
结合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部署,推动长江、珠江流域青山工程;开展重点区域矿山复绿、退化植被与土壤修复,在南北盘江生态保护带建立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示范小流域。积极开发碳汇项目,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实现“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2.增强地质碳汇活力
科学评估地质碳汇潜力。组织有资质单位科学划分市域地质与环境类型,研究六盘水当前区域地质碳汇潜力,摸索全市地质碳汇潜力变化和空间分布特征,探索不同措施对地质碳汇的可能影响。〔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提升地质碳汇能力。大力发展岩溶增汇技术,提高碳酸盐岩溶蚀速率、促进无机碳向有机碳的转化,增加更趋于稳定的岩溶土壤碳库。研发完善增强玄武岩风化和人工硅酸盐矿物材料(脱硫石膏、炉渣、钢渣、矿渣、建筑垃圾等)风化新技术,增强地质过程净碳汇能力;实施地质固碳增汇工程技术与生态和农业固碳增汇工程技术相结合的协同增汇示范工程,利用人工增强地质碳汇技术,结合增加森林覆盖、植被正向演替、土壤改良等生态系统结构调整和生态农业措施,提高岩石矿物风化溶蚀能力,实现地质—生态—农业综合碳汇能力提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石漠化治理固碳增汇。提升石漠化治理措施的系统性与集成性,探索“立地+需求”的石漠化治理模式,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治理经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不同的石漠化程度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科学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把建设美丽六盘水转化为全市人民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市、特区、区等各级政府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湿地日、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贵州生态日等重要时节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生态文明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双碳政策的宣传教育。每年适时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宣传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生态文明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安排志愿者走进社区和乡村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各市(特区、区)建设1-2个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倡导绿色出行,大力发展城镇公共交通,完善乡村客运网,推进多种交通方式一站式“零换乘”无缝衔接。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大幅提升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新增或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比例不低于80%。加快公共场所、社区和乡村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税务局〕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以全市规模以上火电、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煤化工、水泥等“两高”行业企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开展能耗情况、碳排放情况自查,支持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动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鼓励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保社会责任。围绕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系统优化、运行管理等方面,在各重点行业分别打造2-3家能耗标杆企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4.强化干部教育培训
创建市、特区、区各级双碳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立党员干部双碳工作教育培训常态化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以及双碳行动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每年选派领导干部参加相关培训班次学习。各地各单位要采取集中学习培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每年至少开展1次干部集中学习培训,将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各级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学习。〔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十一)各区市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在全市“一盘棋”工作机制下,各市(特区、区)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禀赋,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因地制宜推进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发展,科学合理制定有序达峰目标,协调联动推进碳达峰。
1. 钟山绿色新型城镇化〔牵头单位:钟山区人民政府〕
打造全省市域低碳发展示范区。着力打造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全国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省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全省市域治理现代化示范区。煤炭、电力、钢铁、建材产业做大转优转强。打造低热值煤示范利用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废钢加工利用、富余煤气热电联产、城市供热、转炉钢渣等一体化模式。加快建设绿色氢能源基地。推进新兴产业择优发展,发展新型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应急产业、现代纺织业、特色食品加工业和以服务业为重点的数字经济。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信息、科技、会展、中介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与煤炭、电力、冶金、建材、制造业、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产业融合发展。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大力发展山地特色农业、山地特色旅游业,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促进脱贫地区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提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守“生态红线”底线,加强主体功能区布局,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水生态建设工程、绿色产业建设工程等三大生态建设工程,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道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固碳功能,加快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2. 六枝转型升级先导区〔牵头单位: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打造国家产业转型升级先导区。全力打造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先导区、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示范区、国际山地康养旅游创新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构建高质量工业新体系。重点构建以“煤—电—化”“煤—电—材”“煤—电—热”一体化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抢抓锂电新能源产业政策机遇,加快锂资源勘查开发,培育发展锂电新能源产业,打造贵州重要锂电新能源和循环经济示范基地。高起点、有选择地承接纺织业、农产品加工业、新型材料、新型能源化工、装备制造、仓储物流、物联网、健康医药、文化旅游产业。
大力发展高效山地现代农业。集聚发展茶叶、猕猴桃、肉牛、刺梨等产业,大力发展林下中药材、林下养殖等林下经济。围绕“旅游+”“+旅游”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牵引带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围绕生态食品加工、有机农产品开发,建成区域引领、辐射全省的生态农业发展集聚区。深入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化三岔河和北盘江流域河道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模式创新;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大力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固碳功能。
3.水城绿色低碳示范区〔牵头单位:水城区人民政府〕
着力打造转型升级新样板。加快传统工业改造升级、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变革。加快新兴产业全链条发展,推进、承接产业转移、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坚持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培育绿色企业,提高煤炭、电力、矿产资源开发、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水平。提高电厂热源利用率,加大煤矿瓦斯、粉煤灰、煤矸石、矿井水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和多重功能化发展,加快构建“煤、电、焦、气、化、材、热、纺”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煤炭资源循环高效利用。推进钢铁、电力、化工、建材、煤炭等重点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深入实施旅游产业化,高质量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
打造乡村振兴的康养样板。大力发展刺梨、猕猴桃、茶叶等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深化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全面打造乡村振兴的康养水城样板。推动绿色无公害有机生态农业、林下种养殖。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地质灾害防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大力开展岩溶地区石漠化生态修复治理和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修复,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加快采煤沉陷区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强生态系统固碳功能。
4.盘州现代产业新体系〔牵头单位:盘州市人民政府〕
构建高质量现代工业新体系。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构建高质量发展现代工业新体系。充分发挥煤炭资源优势,引导45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实施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改造提升至90万吨/年以上,合理配置煤炭资源,提升清洁开发利用水平,支持煤炭企业做大做强。坚持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推进煤电产业优化升级,推进清洁高效和超低排放机组的改造和建设。大力发展煤焦化产业,做大做强建材产业,建成西南地区重点能源化工生产集聚地。依托煤电焦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上下游产业链联动,延链、补链建设全产业链产业集群。发挥煤焦化产业基础和焦炉气制氢优势,发展氢能源产业。发展能矿装备制造、煤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物联网,实现新兴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高质量、高标准推动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盘北经济经开区、盘南产业园区集群错位发展。
筑牢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进旅游产业化,构建高质量发展现代服务业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优良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大力实施拖长江、乌都河、楼下河等重点流域治理工作,扎实推进石漠化地区、裸露山体和废弃矿山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推进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巩固提升生态系统固碳功能,筑牢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三、政策保障
(一)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根据全省建立的碳排放核算体系实施方案,开展全市碳排放统计。应用先进的碳排放实测技术,加快基于在线测量监控技术的碳排放数据采集系统的建设,加强大数据、云平台等新兴技术在核算相关数据挖掘中的应用,加大煤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碳排放实测,提高统计核算水平。构建生态系统碳汇核算体系,建立地质、森林、湿地、岩溶碳汇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完善支持政策
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相关专项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统筹市县两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绿色低碳相关项目。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新能源汽车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节能节水、减排降碳、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阶梯电价、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用好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煤炭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吸引行业组织、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加大零碳能源招商力度,引进绿色制造业,推进煤炭行业科技企业参与推进煤化工产业、能矿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运用碳市场、低碳技术示范、碳金融、碳政策等协同效应,引导多种低碳资源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尤其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市级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六盘水供电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
(三)加快市场调节
加快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促进碳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参与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完善重点排放单位对接沟通引导机制,做好企业碳资产管理督促和配额履约清缴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探索将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水电和风、光等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探索可再生能源消纳指标、电力绿证交易。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财政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双碳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建设重大工程;重视日常指导,定期对各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指导调度,科学提出碳达峰行动分步骤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督促各区梯次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落实落细各项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责任落实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碳达峰分行业分领域实施方案,研究提出金融、价格、财政、土地等保障方案,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各项任务清单,明确各任务负责人、具体措施和完成期限,倒排时间,确保政策到位、任务到位,各责任部门要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和碳达峰实施方案政策实施措施。〔牵头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三)严格监督考核
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碳达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牵头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