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电子化单轨制)(适用于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福建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货物清单单独成册,是本公告附件。
2.1采用资格预审的分标需要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_目录(适用于资格预审);采用资格后审的分标需要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_目录(适用于资格后审)。
2.2本批次“环网柜-环保气体”分标、“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SF6”分标配套的集中式站所终端、备用电源自投装置、通信管理机需要选用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省网物资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13235A批次)中“保测一体化DTU装置(集中式)”(分标编号:13235A-1107007-1101)或“保测一体化DTU装置(分散式)”(分标编号:13235A-1107007-1102)分标的中标厂家,配套的集中式站所终端、备用电源自投装置、通信管理机的含税单价不得高于13235A批次招标的中标价。集中式站所终端一般按8个间隔配置(高于8间隔配置两台配置),采购单台(临时采购增补1面环网柜)可以配置分散式站所终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国网公司最新配网物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公开发布)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的规定: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5)投标人取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6)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9)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10)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1)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2)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3)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14)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5)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黑名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8)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19)所投产品应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2018年修订版)》(国家电网设备〔2018〕979 号)的相关规定要求,同时作为现场交接验收通过的必要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附件:国家电网设备〔2018〕979号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的通知”。
(20)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招标:关键设备定义为柱上断路器或馈线终端(FTU)。柱上断路器与馈线终端(FTU)相互外购外协的不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在同一包中,A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B,则B不能再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A。但B作为投标主体,可以外购外协C或D)。
(21)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招标:关键设备定义为环网箱或站所终端(DTU)。环网箱与站所终端(DTU)相互外购外协的不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在同一包中,A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B,则B不能再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A。但B作为投标主体,可以外购外协C或D)。
(22)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招标:关键设备定义为柱上负荷开关或馈线终端(FTU)。柱上负荷开关与馈线终端(FTU)相互外购外协的不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在同一包中,A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B,则B不能再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A。但B作为投标主体,可以外购外协C或D)。
(23)招投标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同一分包的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评审阶段将作否决处理。
(24)参与供应商在投标/首次应答截止之日或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发布之日,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取消相应适用品类分标的中标/成交资格。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对于接受代理的分标,投标人若是制造商,则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中制造商的资质业绩即可;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则投标人与其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分别满足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中代理商与制造商的资质业绩。此外,对于供货业绩这一项,代理商代理该制造商的供货(销售)业绩可算作制造商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3.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分标,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相应分标下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采用资格预审审查方式的分标,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不接受资格预审未合格或者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投标。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时,若涉及更名的,应同时在技术支持证明文件、商务支持证明文件中同时提供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电子扫描件,该证明材料应是在工商系统查询后导出的材料并加盖工商局企业档案查询章。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6本次招标项目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2.0版本上开展,下文所提到“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均为2.0版本。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说明:1.供货业绩年限中“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含公告发布之日);“近五年”指2018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含公告发布之日),表格内有特殊说明的以表格内容为准。
2.供货业绩要求说明:对于接受代理的分标,投标人若是制造商,则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中制造商的资质业绩即可;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则其与其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分别满足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中代理商与制造商的资质业绩。此外,对于供货业绩这一项,代理商代理该制造商的供货(销售)业绩可算作制造商业绩。
3.业绩时间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金额)计算以提供发票为准。
4.对于要求提供3C认证的项目,若采购物资不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可提供《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