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并要求,到2025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83万吨、0.13万吨、0.4万吨和0.13万吨。
《方案》旨在建立健全具有海南特色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方案》安排部署从九大方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方面,到2025年,全省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企业数量比例超过30%。
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方面,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各园区在一年内尽快编制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预计到2025年,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城经济开发区、东方临港产业园区、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完成循环化改造工作。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方面,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形成空间资源高度“循环利用”的“海南模式”,打造热带滨海岛屿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
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方面,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100%。到2025年底,力争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50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全省汽车保有量的20%。
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方面,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黑臭水体整治比例在4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当季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
原标题:《海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