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示成都旭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单位申请颁发收集经营许可证。详情如下:
关于成都旭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单位申请颁发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19〕45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的通知》(川环办发〔2019〕31号)、《关于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49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成都旭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申请颁发经营许可证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审查,成都旭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试点单位符合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条件,拟同意为其颁发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代码为900-052-31(仅限废铅蓄电池),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核准有效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见附件)。
公示期间,我厅接收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林吉
联系电话:028-80589028
邮编:610041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8日
附件-试点单位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