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设备入网质量管控,有效提升设备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加强设备质量源头管控,助力打造本质安全电网,公司决定全面开展10千伏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技术符合性评估(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10千伏非晶合金立体卷、硅钢立体卷和硅钢叠铁心等三类高效节能标准化设计配电变压器。
二、评估依据
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10千伏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技术符合性评估实施细则(2021版)(附件1)(以下简称“评估细则”)开展型式试验前、中标后出厂前和到货验收三个阶段评估工作,其中型式试验前是对标准化设计样机评估。
三、评估内容
工作组通过资料审查、现场评估、试验验证等方式,针对产品工艺、关键原材料及组部件、产品制造、生产制造能力、出厂试验验证、标准执行、到货验收等方面开展评估工作。具体如下:
产品工艺评估,主要通过对同型号产品工艺技术文件评估,审核工艺技术文件等资料判断供应商的工艺管理水平。
关键原材料及组部件评估,主要通过对关键原材料及组部件的备案表和相关检测报告及进货合同等资料评估,确保所用关键原材料及组部件的供应商和型号与备案表相符,关键原材料及组部件性能满足技术标准要求。
产品制造评估,主要通过厂内检测或送国家级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方式,在产品制造期间对在制产品的关键原材料性能评估;通过检查和测量的方式,对半成品、成品的结构一致性评估,判断产品制造与图纸设计的要求是否相符。
生产制造能力评估,主要通过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生产环境条件、外购件质量管控能力、重要组部件制造能力、设备检验试验能力等五个方面评估供应商产品质量管控水平。
出厂试验验证评估,主要通过设备出厂试验及部分关键试验项目现场试验抽检的方式,验证相关技术参数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标准执行评估,主要通过对申报产品的型式试验检测报告评估的方式,验证产品与标准化设计方案、技术标准和采购技术规范要求的符合程度。
到货验收评估,中标设备所属省公司依据到货验收评估工作要求,对到货设备开展设备全检工作,评估相关技术参数是否满足与标准化设计方案、技术标准和采购技术规范要求。
四、评估流程
评估工作采取依托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开展(在技术符合性评估模块上线前采用线下模式开展),主要流程如下:
1.评估申请: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后,自愿报送盖章扫描的“配电变压器技术符合性评估申请表”(附件1中附录1)和“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设备技术符合性评估承诺书”(附件1中附录2)。
2.资料提交:供应商评估申请(附件1中附录3)应分别按照型式试验前和中标第一次匹配后14日内,及时在ECP2.0技术符合性评估模块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技术符合性评估操作手册(附件2)填报上传评估相关资料,在技术符合性评估模块完善前按照百度网盘操作说明(附件3)完整上传至百度网盘。
3.工作组评估:国网设备部牵头组建评估工作组,依据评估细则对供应商申报的同型号设备开展型式试验前、中标后出厂前和到货验收三个阶段评估,评估方式采用资料评估和现场评估,并对产品进行技术符合性评分。对已经取得标准化配电变压器型式试验报告的供应商不进行型式试验前阶段的评估工作,后续需核实型式试验报告作为补充评估内容。
4.评估结果反馈: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结果经国网设备部审核后,由省公司物资部公示后反馈供应商。供应商若对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反映。
五、注意事项
1.10千伏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在型式试验前、中标后出厂前两阶段的技术符合性评估结果合格后方可正常供货。评估结果应用于相关物资品类的技术评审、供应商绩效评价及履约环节管理。
2.公司承诺对评估过程中接触到的供应商资料保守秘密,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评估标准客观公正地对供应商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3.供应商应按10千伏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设备维度编码进行符合性评估申请,同一设备维度编码配电变压器中标单位若为多家省公司,该型号配电变压器可只提交一次技术符合性评估申请。
4.型式试验前评估结果长期有效,中标后出厂前评估结果有效期5年;有效期内中标省公司根据供货情况随机抽取部分供应商开展一次评估工作,确保供货质量。评估周期内该型号产品发生以下情况时,供应商应针对变更部分申请重新评估:
(1)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发生变化;
(2)产品设计、关键原材料及组部件选择发生变化;
(3)供应商生产制造能力发生变化;
(4)设备运行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5)其他可能对评估结果造成影响的变更事项。
5.本次评估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供应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