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国顺乐甲100MW风电场代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国顺乐甲100MW风电场代运维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DLDF-FW-GKZB-22-0004
2.2 招标项目名称
大连国顺乐甲100MW风电场代运维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括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连国顺乐甲100MW风电场代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工作:
(1)负责乐甲风电全场29台箱变及附属高压设备定期检修、事故、故障急修、技术、安全监督和资产的运行、维护、安全等;
(2)督促运达现场运维团队按机组维护手册时间节点完成29台(100MW)风力发电机组全年检、半年检工作,及时处理机组日常运行发生的缺陷、例行巡查等工作。
(3)负责升压站范围内的巡检、预试、临修和抢修等工作。
(4)负责35kV集电线路的巡视、预试、临修和抢修等工作。
(5)负责全场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组织运行人员进行24h不间断监视、定时巡视,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做好各项生产运行记录。
(6)负责编写日常运维的工作日志,工作日报、周报和月报,以及故障处理报告等。
(7)负责定期工作开展以及相关记录填写工作。
(8)负责风机运行数据和运行质量数据的分析、总结并提供报告、合理化建议。
(9)负责储能设备日常运行、巡视、消缺、维护等工作。
(10)负责甲方场站安全标准化创建资料的收集并保留完整性、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修编、运行规程、检修规程修订等工作。
(11)负责甲方安全工器具定检、消防系统维保、备件库整理、场站生活、生产设备日常维护等。
(12)完成甲方交办的代维其他工作。
2.5 项目实施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
2.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3.3投标人近3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具有风电场运维业绩;
3.4投标人拟派电站人员要求:运维负责人应持有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并具有风电场运维负责人任职经历;运维人员全员(含运维负责人)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其中至少6人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安全员应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值班长应持有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北侧乐甲满族乡境内
联系人:鲁书萌
电话:1513997491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刘博、李国强
电话:010-53105833
电子邮件:chinabrr8@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刘博
电话: 010-53105833
电子邮件: chinabrr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