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元。详情如下: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各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天津市电力

首页 > 配售电 > 售电服务 > 政策 > 正文

度电加价0.5元!天津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

2022-10-11 10:51 来源: 天津市发改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元。详情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按照国家有关电价政策要求,决定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元。

二、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确定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名单、执行起止日期等信息,并函告各电网企业。各电网企业根据相关名单信息,及时足额收取加价电费,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三、差别电价执行起止日期不足一个抄表周期致使电量无法计量的,执行差别电价的电量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天数确定。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挖矿用电与其他用电合并计量无法区分的,其全部电量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2022年9月9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